珊瑚书院
会员书架
首页 >玄幻魔法 >我妻薄情 > 第357章 官场事

第357章 官场事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谢玄英在打仗, 贵州却不能因为战争而停摆,程丹若思忖过后,把开辟驿道;后续工作, 交给了齐通判。 她还有别;事要做:督促各府预备春耕,联系生民药行进行第一次试种,准备第二次义诊…… 工作量太大,她都没留意鲁郎中, 哦不, 鲁御史写了奏折“弹劾”她。 消息还是靖海侯传来;。 这位神通广大;公爹抄了一份给她送来, 点评“但用无妨”。 且从头说起。 鲁御史原是兵部职方司郎中, 军中佐官。此前, 程丹若派他劝降赤江各寨,他立功不少, 被杨首辅看重,加御史职, 有纠察军旅之责。 他是广西人,座师是国子监;焦祭酒,没法为他提供太多助力,主要靠自己混。 升职后, 焦之林专门写信过来勉励,并道明原委——是杨首辅提拔了你。 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让他紧跟首辅大人, 从此过上有后台;幸福生活。 当然了,士人;投效不是认谁为主, 而是以谁马首是瞻。 杨首辅既然让鲁郎中做了御史, 目;一清二楚——他希望鲁御史能制衡一下谢玄英。 那么, 鲁御史是怎么想;呢? 鲁敬天, 字观世, 广西人,虽然仕途很苦逼,但他家在广西是大族。 他是家中老二,幼年便颇具文采,热爱旅游,走过南边诸多地方,会画画也会写游记,妥妥;富贵闲人。 原本该做一个逍遥;富家子弟,看山看水,谁想到了三十岁,兄长意外去世,他成了顶立门户之人,便在父母;劝说下预备科举。 之前他就有秀才;功名,考了十年,四十岁中进士。因为熟知南方事,被丢去职方司画舆图。 他今年四十五,还算年富力强。去年终于凭借劝降;功劳,摆脱了炮灰命运,可谓是苦尽甘来了。 照理说,杨首辅垂青,他怎么都不该拒绝,也不好拒绝,但事情偏偏就为难了起来。 他找不到可以弹劾;地方。 韦自行当主将时,将官占下头大半功劳,士官收取好处,安排打点过;人去后勤……虽说这是心照不宣;潜规则,搁这会儿,鲁敬天都不会弹劾,免得得罪其他武官,更不要说谢玄英;军中这事很少。 是;,不至于没有,但记录军功;士官是谢家护卫,哪支队伍割了首级,记录得明明白白。 论功行赏时,所有奖赏多分一份,比如一旗十人,赏赐就分成十一份,小旗独占两份,其余诸人平分。同时,该队累积;军功到达数额,若无意外,小旗率先升职,队伍由他推荐;副手接任。 责罚同样,无论出了什么事,先罚领头;,要是延误军机;大罪,十个人全都砍脑袋,不管有没有责任。 打仗也没有厚此薄彼;,但凡下达任务,除了杂兵、伤兵、民夫组成;五团,一团到四团抽签,谁中了谁上。 鲁敬天最佩服;一点是,士卒一旦受伤便归入五团,担任后勤、修缮等差事,各团士卒相处融洽,并无敌对之意。待病愈,可自行选择去留,或听从五团;分配到缺处,或回归原队伍。 如此,各级士官就不得不公正对待下属,省得有本事;人跑路了。 几次下来,大浪淘沙,军中上下气势大改,越发不凡。 所以,鲁御史能弹劾什么呢?? 谢玄英与士卒同吃同住,从不叫苦叫累,对皇帝更是没有半分怨望。攻破苗寨不滥杀妇孺,暴虐两个字和他沾不上边,倒是仁义得很。 他还帮士卒送家书。 说真;,鲁敬天夸他还简单一点儿。 思来想去,杨首辅;任务不好干,昧着良心干了,既心中有愧,又会得罪靖海侯府,在杨首辅这样;大佬面前,他这个半路“被投靠”;无名小卒,恐怕也只能轮到残羹冷炙。 众所周知,锦上添花;好处,没有雪中送炭大。且他之前;功劳,是程丹若给他;,反咬一口算什么? 论提携,这也是提携之恩。 仕途无情,官场却是要讲规矩;。 唯一;顾虑就是恩师。 当年,焦之林取中他;文章,又看他在京中无门路,多有照拂,时常提点,方才让他留在六部,怎么都算个京官。 这些年,师生二人都不大得意,常来常往,鲁敬天与他颇有感情。 焦之林亲自写信提点,他不想违逆师命,遂决定“弹劾”一回。 但怎么写,却自有他;春秋笔法。 他弹劾谢玄英“任人唯亲,纵容妇人主事”。 ——这当然是确凿无疑;事实,但满朝上下谁不任人唯亲? 出来当官;,兄弟侄甥当幕僚再正常不过了,更有甚者,父子同朝为官,这叫“举贤不避亲”。 至于让妇人主事么,在开明;士人看来并不是什么问题。 君子爱窈窕,那是既喜清心玉映;闺房之秀,也慕神情散朗;林下风气。 明大义、知道理、忠君上;女子,为夫分担重责,有什么问题?夫妻一体,她又没有过界。 只有少数礼教森严之家,赞同女子无才便是德,方才觉得谢玄英有失考量。 他还弹劾程丹若“屡次出入军营,虽治伤有功,伤兵仅死二成,但有碍大防,不堪为地方表率”。 ——这就更微妙了,陛下啊,她让士卒伤亡变少,减少了人丁消耗,对战争做出了贡献,可她没有注重男女大防,没法为黔地;女子做表率。 到这还没完。 鲁敬天义正辞严地陈述了程丹若;“罪过”。 她“开设商铺,与民争利,教人荒山种药,恐误百姓,废弛农耕”。 ——是这样;陛下,她没有侵占民田,反而教百姓开荒,虽然正常人不会傻到为了种药材放弃种粮食,可万一有那种傻子呢? 这种因大失小;行为还是不妥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