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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重启观政之制(求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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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午,才开始集议。(注3)  然而,下午的集议中,钱惟演一反常态,极力反对宫中传出的那份诏书。  直言诏书太过苛责,有损帝威。  这种异常反应,顿时引起了丁谓的警觉。  钱惟演是谁的人?  虽然他和钱惟演也是姻亲,但在自己和太后中,钱惟演必然会选择太后。  在某种意义上,钱惟演就是太后的传声筒。  宫中传出的诏书,本就是太后的意思,钱惟演为什么要反对?  除非,这份诏书不是太后草定的!  但,这可能吗??  太后手握先帝遗诏,军国大事,可一言而决,赦书不是太后定的,又能是谁?  十三岁的官家?  绝不可能!  沉吟片刻,丁谓断然下令。  “你再去雷押班宅邸一趟,托人问问,宫中有没有发生什么异事。”  ——————————  注1:中丞即御史中丞,为御史台一把手,杂知,即侍御史知杂事,辅佐御史中丞管理御史台。  宋初,侍御史也是阶官之一,带‘知杂事’才是御史台属官,官次仅低于御史中丞,为御史台副贰,如御史中丞空缺,则由侍御侍知杂事管辖御史台。  注2:历史上,宰执不预的原则是庆历年间正式确立的。  注3:集议,是一种处理政事的流程,秦汉以来,天子在决策之前,往往会指定某些职务相关的官员进行调查、商议,并拟定处置办法。  集议结束,由两府大臣综合各方意见,呈送至禁中的奏疏,也称札子,也称熟状。  札子是文书的一种形式,一般而言,上呈禁中的札子,是高级官员才能用的格式。  中低层官员只能用奏状格式,至于表、疏两种格式,通常是谢恩、道贺等礼仪性质的文书。  而札子和奏状,则是专门用来上奏实务的文书。  另外,下级向上级汇报情况用的公文,格式为‘申状’。  前文一直用‘奏疏’来描写,其实是不太准确的,这么写主要是因为‘奏疏’比较符合认知。  反正是那么个意思,都是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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