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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四章:与尔同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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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少年和他的半个师傅加护道人离开,凌云和郑尚一起收集证据,关于凌云怎么受伤的,凌云只字不提,郑尚半点不问。

凌云不想牵连到郑尚,郑尚知道问了凌云也没有任何结果,总之在郑尚看来,扳倒成知县这个人是一件大事,因为杨参是个好人;但凌云的也是大事,他干着急也没有办法,倒不是说他不关心,他们萍水相逢,真正要看人心的时候也没有,只是觉得志趣相投。

但老话说得好: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凌云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他不清楚,但凌云一定是个值得结交的人,哪怕他别有所图,就是图山神杨参的那一点宝贝,那也是付出与收益成正比,所以这样的人哪怕是利益相关,其实也是很好的人。

晃庭国如何,凌云不想知道,姓成的结局如何,才是凌云最想知道的,他真心要耍起阴谋诡计来,就当真是阴险毒辣到了极致,尤其是对于敌人而言,凌云下手是没有丝毫的犹豫的。成知县最终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吐露自己贪赃枉法的罪行,败露之后,竟然还妄想挟持人质逃命,这些都是在凌云的设计之中。

成知县被杖责致死,此时还惊动了晃庭国朝廷,这些都不是最为重要的,凌云还暗中埋下了对付黄秋生的伏笔,设置十分隐蔽,也只有他自己知道,对付野心,无非是利益相关,才有使其上钩,再想办法对付。

麟州再往忘幽州还有好一段路程要走,在昏迷之时,心海之战,凌云已经将许多事情看得很淡,有些事情无法挽回的时候,可以慢一些,但是必须要做,他不想心里的温暖,就那么一点一点的逝去,他其实更喜欢被温暖填满的时候,只是人生在世,难免身不由己。

“你打算去忘幽州?”郑尚问道。

凌云点点头,“去之前,先去扶摇州,确定一些事情。”

“为了那个小姑娘?”郑尚轻声问

道,他见识过凌云的正大光明,也见过凌云的阴险毒辣,凌云说起那个叫陈曦的小姑娘的时候,神色总是格外的温柔,人有多面是自然,但凌云的每一面都很真实,对于朋友是这样的,至于对其他人,郑尚懒得去管,像凌云这样的人,如果对他仇恨极深的,必然也不是善类了。

凌云行事处处都会给人留有余地,至少对于那个知县是这样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能改就是好事,只是那个成知县却没有悔改之心,所以没有悔改之心,凌云出手则更加毒辣,怨不得谁的。

凌云“嗯”了一声,陈曦是个好孩子,比草根更加讨人喜欢,或则说二人之间没有任何的可比性,陈曦是发自内心的善良,草根更加像以前的自己,而且让凌云更加失望的是草根的心里,还没有底线,人还小,他多读书,自然会懂得,但难免让凌云有些失望。

世界很多事情不需要要求尽善尽美,但是尽善尽美其实就是很好的事情了。

“从这里再走半个月,就能到下一处渡口,我回家乡,你去扶摇州。”郑尚笑着说道,他习惯性的拍了拍凌云的肩膀,凌云笑了笑。

“多喝酒,回家给小弟找给嫂子,我也好顺道来喝点喜酒。”凌云笑着说道。

郑尚双手叉腰,无奈的说道:“哥哥我孤家寡人一个,哪里娶得来媳妇,现在都三十好几了,就不耽误别家姑娘了。”

郑尚从军之后,多有转换战场,好在命好,几场参展都是活了下来,他家乡还算富足,只是离家多年,不知双亲安在否,年轻时候怄气离家,做了个不孝子,近乡情更怯,离家多思家,郑尚其实也很害怕回去。

每一个值得留恋的地方,最害怕的就是物是人非。

“娶个媳妇,安稳过些日子,有什么不好呢?”凌云想起看过的言情话本里的故事,有些话说的很有道理,不过他觉得文笔之间,多一些男子情思,应该是

男子提笔的,“喜欢的人和喜欢你的人,如果刚好能够在一起,结婚生子,白头到老,还羡慕什么神仙,做什么长生不老梦,与心爱之人,执手白头,天下还有比这更欢乐的事情吗?”

凌云老气横秋,重重的拍了拍郑尚的肩膀,“大哥一表人才,又是军武出身,男儿气概非凡,找个媳妇,能有多难?莫要真的入了江湖,再想安生一些,就难咯。”

一入江湖,便终生都在江湖里,江湖虽好不如海,难以跃,多生死,不美也不好,小说里的江湖都是骗人的,大侠仁至义尽未必真好,坏人坏事做尽未必无因,没有天生的善也没有天神的恶,人性本恶,出于先天本存,长于后天所成。

先后顺序没有乱,善恶先后皆有因,没有定论,人心如海,无有同时。

“话是这么说,年轻时候做着大侠梦,行走江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快意恩仇,”郑尚接过凌云递过来的酒壶,仰头灌了一大口,“后来参了军,见多了生死,就觉得江湖上那些所谓的侠义与邪道,如过家家一般,小到不能再小,再后来境界高了,见得更多了,山野精怪,修士武夫,便觉得江湖更大,生死又在不经意间,不够快意,太多无趣,也便生出了归家的心思。”

凌云哈哈大笑,“我小时候最想的,是爹娘都在,一起吃一个团年饭,什么江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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