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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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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吃了好几天,每一顿都没有敢多吃,没有盐腌制,天气又热,肉食很容易坏掉的,其实剩下的部分,到第二天就已经酸了,这样的事情其实并不止一次,他吃过很多酸的东西,酸得眼泪直流,算得胃疼。

哪怕是遇见了先生,到了竹园,他最喜欢吃糖葫芦,因为酸后有甜,他也从来不敢多吃,酒鬼先生笑他小气得像一个小媳妇,凌云也浑不在意,至今先生给他买的糖葫芦还剩下好多,大部分已经干瘪了,糖也化了,但凌云始终是舍不得吃的。

这些糖葫芦,是先生给他的,是经历了太多太多的事情之后,得到的温暖,就像是酒鬼先生

送给自己的木剑一样的。

榆树花当然不是直接食用的,最经典也是历史最久远的便是榆树花茶和榆树花糕,吃一口糕点,和一口茶,味道是最好。

除却这之外,还有以榆树花做的丸子,甜的咸的都有,凌云给小陈曦买了不少,这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小姑娘,是该有这些的,慢些长大,做些孩子该做的事情,当然就是最好的事情。孩子的时光最好的就是童年,无忧无虑,哭的是小事,笑的是大事,这样多好,人生就是应该这样的轻松。

凌云顺便给陈曦买了不少的衣服,她最喜欢的是素净的白衣,因为这样和大哥哥很配,“要是大哥哥在老一点,我就直接喊你爹了。”

“嗯……你这是要我孤独终老吗?”他才十七岁,带着这么大一孩子,要是喊他爹,以后真遇见了喜欢的姑娘,他不得尴尬死。

“为什么?”小陈曦问道。

凌云想了想,温和的说道:“因为谁还能生得出来,像我的小曦儿这么好看又可爱的姑娘啊?天上地下,就只有一个陈曦呢。”

“咦……”陈曦满意的点点头,大哥哥夸人的时候最迷人了。

陈曦骑在凌云的肩头上,装着榆树丸子盒子放在凌云的脑袋上,凌云的玉簪子被陈曦用来固定盒子,于是大街上就有着白衣少年郎手里拿着糖葫芦,吃得津津有味,白衣少年的身上坐着一个小姑娘,把一盒子零嘴放在白衣少年的头上用发簪固定主,一手抱着白衣少年的脖子,免得落下,一手拿着零嘴慢慢吃。

小姑娘很好看,少年郎也很好看,路过的人听到他们的谈话,才知道这是一对兄妹,想想自己家中闹腾的儿女,顿时羡慕起这对兄妹的父母来了。只是有些可惜的是少年的腿断了,而且明明可以放在怀里,干嘛要让她骑在肩膀上呢?

可是陈曦没有了父母,凌云也没有了父亲,说起来,他们就是一起吵吵闹闹,若是父母皆在,其实都是很好的事

情。

拥有者自然会羡慕自己未曾拥有的东西。

榆树县的城东还有一个小古迹,两边是古色古香的木屋,邻水而建,中间是一条小河,河水清澈,水草悠悠,共有三道石拱桥,中间的叫“榆树”,右边的叫“玉簪花”,左边的叫“青青草”,榆树桥前后是两条三人宽的石头道路,路边是郁郁葱葱的榆树,玉簪花并非是因为路边有花,而是当年榆树国的状元郎,有个雅称叫作玉簪郎,故而他曾经驻足吟诗的桥便以他的别称为名了。

青青草的名字就更有些意思了,不过多时男女间最喜欢的事情,凌云想起的时候,记得有人批注过的《九州通史》,对于这座桥的评价是:无耻至极,太伤风化!

凌云自然不会带着陈曦去那座桥上,天下风光最好的,也最容易见到的,就是这天然生成的,榆树桥上行人不多,凌云单手背负,驱使着轮椅,“你记得留一些给高攀叔叔和貂寺哥哥,给高攀叔叔的时候要很不情愿的。”

“本来就不情愿……”陈曦做了一个鬼脸,她弯下腰,刚好和凌云四目相对,她是要给那个胡子拉碴不打理想收自己当徒弟的叔叔吃的,但是大哥哥说了,她就不太想给了,并非是跟凌云唱反调,而是她看得见凌云心里的善恶,有些时候,做有些事情,不应该有那么重的目的性的,她说不上来什么,只是觉得有些不喜。

凌云轻轻拍了拍陈曦的手,温和的说道:“我以后不这样想了。”

“大哥哥在说什么?”陈曦故作不知。

凌云指着远处的榆树林,轻笑道:“我说这些榆树真好看。”

陈貂寺斜倚在一家书店门口,说道:“就这样的艳情故事,我告诉你,你只要肯帮我出版,保准你赚得盆满钵满的。”

他已经找了好多可以印刷书本的书店了,才想起这不是他原来在的那个地方,儒家规矩深入人心,这些东西若真是印刷了出去,总是会有不大不小的诟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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