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历史军事 >长平长平 > 第112章 以俸为质 第112章 以俸为质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陵君道:“孤素不理家。……大约以亩岁收一石半为率,户税十五石,信陵十万户,约百万石有余。大王赏赐,而在外矣。” 司莽道:“如此而大事成矣。君上以百万年俸为质,借圃田之粮,虽五十万石何碍!”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