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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 权力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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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词讼司法权力寻租士绅,既能与士绅搞好关系,又能为自己顺带着敛财。

何乐而不为?

至于百姓怎么样?

那关老爷我什么事?

这也是为何民间话本杂剧中,往往都是县令充当反派典型。

因为县令最容易进行司法权力的寻租,与不法士绅相互勾结,欺压百姓。

夏原吉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此等不法事在大明每天都在发生,全国诸县大小属官不说全部都在徇私舞弊,却也常有发生,朝廷往往拿不到证据,也无法可依,如何治罪?”

夏原吉的话外之意,是在提醒林煜,拿不到证据是一方面,毕竟官绅勾结,证据要拿出来不能说太难,却也绝不轻松,压根不可能做到全部查处。

而且,大明也没有相应律法用于惩治。

这实际也是封建王朝的通病,哪怕朱元璋也不能免俗。

朱元璋虽然在《大诰》中,允许百姓自行上京告御状,地方关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违者诛杀!

但告御状的前提是,你只能告污吏,而不是抓贪官。

官僚是朝廷对地方权力的延伸,要是县衙也被百姓动辄乱闯乱抓,那朝廷还要不要治天下了?

“不用着重去查。”

林煜笑着说道:“直接在各地每年设立临时的诉讼大会,将这个与夏秋两税的收取时间放到一起,不求完全能杜绝所有不法诉讼,但一定要开个口子,开个能让百姓状告惩治贪官的口子……如此,只要有那么几例典型做出来,就可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

“对了,凡是查处属实,地方官绅勾结寻租诉讼司法权力的,官员一律革职流放,而士绅也一并革除功名,永不录用,还要按律判罚。”

对于林煜的话,于谦差不多理解了,说白了就是直接开个口子,与登闻鼓类似但更广泛的告状口子。

这个口子与登闻鼓一样的是,百姓告状都必须受理,不得有丝毫推诿阻碍,而与登闻鼓不同的是,这是能真正下放到百姓当中的。

只要这个口子一开,哪怕只成功那么两三例,在士绅眼里也会迅速变成一把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再做类似的事情,那总得担忧会不会出问题。

夏原吉也很快领会了林煜的意思,顿时连连点头。

这玩意儿说得难听些,对士绅的威慑意义要更大于实际作用。

“第三,镇压罢考。”

嗯,林煜这话锋突然转变,让夏原吉都有些措手不及。

但很快他就明白了,要是前两项真的执行下去,那必然会引起地方士绅的强烈不满。

动不动就要革除功名,永不录用。

而且,还要革掉本来“属于”他们的揽纳、诉讼权力,这怎么能行?

作为士绅群体中脱胎出来的生员,理所当然就成了替士绅扛旗冲锋的排头兵。

“一旦真的推行士绅一体纳粮一体当差,那生员聚众罢考,甚至阻拦县里推行政令,都是必然发生的事情。因为他们也是士绅,还是有着光明前途的士绅,朝廷的士绅一体纳粮就是在割他们的肉,放他们的血来供养朝廷,当然没人会愿意。”

“所以,针对这种情况,朝廷要做的只有一件事,举起屠刀,带头罢考的杀,聚众罢考的全部革除功名,永不录用。”

总结来说,就是绝对不能手软,能杀人就杀人,不能杀也要让其彻底变成白衣百姓。

最好再将这些罢考抗议的生员,通通圈禁原籍,防止他们串联其他地方的士绅,一起聚众闹事。

不是所有人都是愣头青,只要朝廷镇压的态度足够坚决,那生员罢考就能很轻松地翻页过去。

“还有,对于官绅相互勾结,士绅拿出万民伞,来央求朝廷保留地方官员继续留任等行为,也要予以严禁。”

万民伞始于唐代,盛行于明清,原本的意义是百姓对那些清官好官离任后,所举行的送伞仪式。

比如竹溪万民伞,已成当地过年习俗之一。

但类似这玩意儿懂的都懂,先出来的可能没啥问题,可用得多了,那味道就开始变了。

晚清谴责小说家吴趼人的《糊涂世界》就有写到万民伞:“在任时第一要联络士绅,要晓得地方官这些万民伞、德政牌,并不是百姓送的,百姓一样出钱,却亦不能不出钱,出钱之后,士绅来还官的情。”

万民伞就成了明清官绅交易,用来在朝廷博取好名声的利器。

对林煜的观点,于谦轻轻点头,他也觉得这样很对。

清官好官全在于自身做得好不好,而不在于地方士绅是否挽留,送不送万民伞。

“当然,以上三点属于对士绅的大棒,大棒挥下去了,也得顺便再给个甜枣。”

“对揽纳、诉讼、罢考的士绅生员,可以予以革除功名,抄家流放等罪责惩处,而对于那些不行揽纳,不与地方官勾结诉讼,也不参与罢考抗议的,朝廷就要予以拉拢笼络,所谓拉一派打一派。”

拉一派打一派,统一博弈战线。

这可是领袖教会林煜的道理,同样也是“屠龙术”的一部分。

夏原吉微微点头,对于林煜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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