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蒙恩城
在看到那无边无际的死灵大军以及死灵龙的“飒爽英姿”之后,雷文和约翰子爵、裘德拉简单商议之后,共同决定——原地扎营,在他郡贵族到来之前绝不靠近蒙恩城半步!
好在,死亡之手的大军似乎也对他们这一小股部队并没有什么兴趣,那头骷髅龙大多数时候也都懒洋洋的不愿意离开那座白骨尖塔,因此一直都没有发生冲突。
天气渐渐开始温暖起来,大地化冻,地面变得泥泞——这对雷文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个好消息。
泥泞的路面意味着行动艰难,也许其他贵族到来的时间会比他们预期得更晚。
雷文坐在山崖上,嘴里衔着一根刚刚冒出绿意的狗尾巴草,悠闲地看着被重重不死生物包围着的蒙恩城。
不得不说,作为“诺德行省的明珠”,从高崖俯瞰下去,这座城市还是非常漂亮的,城墙规整、布局得体,每一面城墙上都放着两尊魔晶炮,让人看着眼馋。
他曾经设想过自己再度回到蒙恩城时候的情景,但当真的看到它时,种种假设就全都没有了意义。
这座城市承载了雷文的前半生,他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在这里混迹。
蒙恩城内分为五个城区,分别是城主府所在的内城区,经济最为繁华的使馆区,中产聚集的圣月区,到处是贫民的旧城区,以及靠近蒙恩河的港口区。
其中前三者由于治安良好、经济繁荣,因此被称为上城区;后两者则被称为下城区。
上城区的生活自然是光风霁月,充满了各式各样的享受,像是欣赏一场音乐会,看上一场歌舞剧,或者在马戏团的帐篷里坐上一天,去看美女和狮子舌吻。
每当看到这一幕的时候,雷文总会想把那狮子换下去——和美女舌吻这种事儿还用得着训练?
不过雷文很少有闲、有钱去如此享受人生,因为他生活在下城区。
那里的人贪婪、无耻、卑鄙、下流,毫无所谓的道德与底线,因为抱有那些美好品质的人根本活不下来。
雷文感慨道:“像我这样高尚出众的人能活下来,真是一个奇迹!”
上一次和拉克丝的谈话,说到自己八岁时候就戛然而止,现在想到下城区,关于那时候的种种回忆就开始不断浮现在他的脑海中。
首当其冲就是他的第一个女人,孤儿院里的管教嬷嬷“莉恩”女士。
说实话,即便是以从前的标准,她长得都并不好看,腿短,皮肤又太粗糙。
八岁的雷文选择讨好她,倒不是因为年纪轻轻就过于早熟,而是纯粹基于生存的考量,那时候他察觉到了这位嬷嬷看向自己眼神的不同。
充满了欲望的眼神。
之所以没有对年轻且没有抵抗能力的雷文下手,多半还是因为有南丁格尔院长的严厉管控。
当然,后来雷文野心膨胀,主动爬上莉恩的床,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回想起自己的第一次,雷文就觉得有些好笑,笑着笑着,就又流露出了一丝叹息。
“还是太不挑食了。”
那时候的他,终于还是没能够走上正路。
不是南丁格尔院长不够用心,实在是蒙恩城的下城区充满了太多的诱惑。
由于官方管理的缺位,下城区中蛇鼠横行,鱼龙混杂,自然而然就有人去填补这份空缺,那便是——
黑帮。
在下城区,大大小小的黑帮几乎垄断了关于民生、娱乐的一切,就算是在街边卖点从林子里摘来的野橘子,都得给他们“上供”才行。
当年雷文被孤儿院扫地出门之后,就迅速融入了下城区这个大染缸,整个“社会大学”生涯,就是一部与黑帮纠缠的血泪史。
小型黑帮不计其数,真正能算得上登堂入室、有大名号的一共也就三家。
分别是港口区的“染血鱼叉”,以及旧城区的“银手兄弟会”、“裂齿战帮”。
顾名思义,染血鱼叉早年间由渔夫组成,本来是一个工会性质的组织。
可就如同放在臭水沟里的腌肉会变质,染血鱼叉渐渐变了样,从一群反抗者变成了地下秩序的食利者和维护者,行事作风血腥残暴,凡是从河里捞出来的都归他们管,如果不服,那他们就会把你变成河鲜。
要是有人胆敢不经他们的允许就贩卖鱼获,那一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雷文现在还记得,他有一次在酒馆吃河蚌,吃出了一个大珍珠,然后就被一个染血鱼叉的小头目逼着交了两个银币的“珍珠税”,哪怕那枚珍珠本身价值也就一个银币。
当然,作为报复,雷文后来睡了那小子的老婆,还抢走了他儿子的玩具熊。
“银手兄弟会”的名字响亮,但其实就是一群聚集起来的小偷。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阴沟里生活得太久,这群小偷内部竟然有着非常明确的规矩,规定了什么样的人能偷、什么样的人不能偷,凡是在下城区讨生活的贼,都必须经过他们的允许。
而且规模大了之后,他们干的活儿就不再只是小偷小摸,而是开始有组织地走私、盗窃,甚至是绑架、暗杀。
至于“裂齿战帮”是近十几年新近崛起的组织,由“裂齿虎”洪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