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道理希望你懂
测DNA肯定是不靠谱的,但捡来的,这种可能性极大啊!
按照林庄庄多年阅读小说的经验,虽然父母会偏心,但当对某一个孩子极度不公平的时候,很可能,那个孩子并不属于这个家!
有前一个妻子留下的。
有直接在外面捡来的。
有受人之托收养的。
有故意和别人家换掉的。
甚至还有生不出孩子偷或者抱养的,可偷或者抱养了人家的孩子后,自家又怀上了。
林庄庄逐条给熊仔分析。
熊仔要疯了。
“老师,现在重要的不是我到底是哪家的孩子,而是今天下午,他们就要把我卖给矿山当苦力了!”
啥?
人口买卖,在古代不算什么稀奇事。但父母把儿子卖到矿山当苦力,有一说一,还是太无情。
就算是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挖矿都算得上是恶劣环境下的重体力劳动。
更何况,是这种毫无任何人身安全保障的时代?
如果只是去做工,还有抽身而去的可能,但被卖过去,那不就是一直干活,直至死亡?
“我能做什么?”
林庄庄想要救熊仔:“我不了解大周法律,从法律上讲,父母可以卖自己孩子吗?”
封建社会,人口买卖经常发生,很多人不懂,就以为自家孩子是想卖就卖的,而且,也确实有卖儿卖女的情况。只不过,一般人家,但凡能挤出一口吃的,都不会轻易把孩子卖掉。
事实上,在中国古代,人分三六九等,大部分平民百姓是不允许被买卖的。历朝历代都有相关法律,进行约束。奈何,人口买卖的利润实在是太高,所以历朝历代屡禁不止。
但真要是被抓,按照法律进行惩处,也够人喝一壶的。
在创作《手把手教你穿越后走向人生巅峰》时,林庄庄特意查过,拐卖人口的相关法律。例如唐朝的《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作为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及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在这部法律著作中,针对买卖人口的不同情节列举了相应刑种与刑等。
只要是把良人卖做奴婢的人贩子,首犯处以绞刑,从犯要流放。买家也要受到刑罚,减刑一等。
《唐律疏议》依然承认家族中尊长拥有针对卑幼的处分、教令与决罚等法定权力。因教育子女而致其死亡、把儿女卖做部曲或他人妻妾,无处罚。
同时,它也规定,十岁以下的孩子,即便是父母、家人自愿把孩子卖掉,也被视作“拐卖人口”来处置。
可惜,熊仔已经十八岁。
可惜,这里是大周。
“老师,你觉得,我一个天天在家干活、当老黄牛的人,能了解大周法律吗?”
何止是熊仔不了解呢?
这天下老百姓,能完整了解国家法律的,有几个人?
“那我去找一个懂法律……”
“老师!”
熊仔都要急死了:“你还能赶紧的害?等你去弄清楚大周法律,我已经到山里挖矿了!”
“行行行,那我去找王子建想办法,你别急。”
短短几天,在林庄庄的心中,大儿子王子建已经成了无所不能的人。
很遗憾,这个无所不能的人,中午吃完饭就去了洛京城外一个庄子上,一两天内不会回来。
没办法,林庄庄只能带上不太靠谱的三儿子王子祥,和他一起去拯救熊仔。
驾车的壮妇把鞭子甩的飞起来,娘两个在车厢里被颠的脑袋撞脑袋,最后,还是林庄庄把王子祥踢出去,才拯救了自己。
“儿大避母,道理希望你懂。”
王子祥趴在壮妇旁边差点没气死:“是这么用的吗?是这么用的吗?”
等马车在熊仔家的破旧小院子前停下来,王子祥已经被风吹出一个格外杀马特的发型,而壮妇头发被布巾包裹,平时看着丑,这会儿跟王子祥一比,凸显出优势。
可王子祥压根没时间为自己精心设计的发型被毁而担忧,因为,他看到,好兄弟熊仔,正被一个面容枯槁的妇女拖拽着,在他们旁边,还有好几个人正在叽叽喳喳。
不能冲动,不能冲动!
王子祥努力压制自己,但视线触及到熊仔的脸,还有他身上的血迹,根本抑制不住。
“这些人,这些人……”
王子祥想要往院子里冲。
幸亏林庄庄及时下马车,把他拉住:“你疯了?你认识他吗?”
一个是大周林家,从小富贵三少爷,,一个是小村熊家,无人疼爱二儿子。
他们两之间,哪来的交集呢?
上次能见面,还是季黎到东达村买陶罐,恰巧看到熊仔,以雇他帮助送货为名,带他入城。
“我都到这儿了!我就是来救他的!”
“等等!”
母子两在门口拉拉扯扯,院子里的人已经看到了他们。
有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从院子里走出来:“你们是什么人?为何停在我家门口?”
林庄庄扯出笑脸:“我听说东达村这边陶器做的好,特意想来看看。到了这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