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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只剩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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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先有我后有山!”李繁丰站了起来用力鼓掌:“说得好!没毛病!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哈哈哈哈哈!”

李繁丰扭头四顾,发现大家都沉默不语,只有他一个人起身鼓掌叫好,不由感觉有些尴尬:“呃……”

他便又坐了下来。

玄天微微而笑:“诸位,这就是我的道,世界因我而存,因我而灭,我若不存,则天地不存,日月不存,万物不存。

我是一切的核心,绝对的必要存在。

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道,如若无道,便如同失去果核的果实,空洞不堪。

楚道友有自己的道吗?”

楚剑雄微微抬头,浑浊白眼中映出玄天模糊的黑色人影:“玄天道友,楚某也许有过自己的道,但现在记不清了。

楚某很好奇,玄天道友那位朋友的经历,能和玄天道友成为朋友,想必现在也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可否告知一二?”

玄天微笑道:“有何不可,他和我是金兰之交,也是我的修仙领路人,是他带我踏上了仙路。

可惜的是他没被仙人选上,返回家乡,投身军旅。

他为人圆滑玲珑,在军中笼络了一批好友,加上自身身强体壮,在军营中步步高升。

时光推移,岁月变迁,一晃十年过去,他任职为大燕仙朝宫廷的禁军统领,掌管十万禁军。

而我在仙宗苦修十年,成为首席弟子,奉命前去抓捕他。

因为他掳走了大燕仙帝最宠爱的妃子,淑妃。”

说到这里,楚剑雄微微睁大眼睛,但仍旧什么也看不清楚。

眼前只有灰蒙蒙的一片白雾。

他捂住脑袋,感觉脑袋一阵阵发疼。

“他带着淑妃逃到了这里,就是我们现在的位置,百花山。

这里无论春夏秋冬,百花盛开,宛如人间仙境,确实是一处天然的风水宝地。”

玄天指了指地面,继续说道:“我带队一路追踪,带队包围了百花山。

在百花山一处山坳,我找到了他们两个。

他跪下求我。

求我放过我们。

你们觉得呢?

我应该放过他们吗?”

众人沉默不语。

玄天微微仰首,怅然一叹:“自古忠义两难全啊。

我心软了。

我怎能不心软呢?

我们是朋友。

最好的朋友。

是他带我踏上的修仙之路,是他在我失意时安慰我,帮助我,提携我。

做人当然首先要照顾自己,但更要顾及朋友,倘若金兰挚友深陷危难都置若罔闻,道心必然种魔,终究难免有一天走火入魔,身死道消。

我不曾忘记落魄时,他对我的雪中送碳,所以我要为他火中取栗,我不仅放走了他们两个,还杀了整个队伍的人。

确保风声不会走漏。

奈何人算不如天算,虽然我杀了所有人,却漏掉了一只乌鸦。

而那只乌鸦,乃是仙帝的鹰犬变化而成,正应了那句古话,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做得事情最终还是暴露了。

仙帝震怒,派人来杀我。

当时的三大道祖,九大儒圣,七大真佛都要杀我。

可是他们没料到的,我的修为之高远远超乎了他们的预料,我以一己之力横扫大燕修仙界,那一日皇宫崩塌,白骨堆积如山,所过之处千军辟易,无人可挡。

三大道祖,九大儒圣,七大真佛,贵族世家,全部死在我的手下。

我自我加冕,荣登帝位,镇杀一切不服之敌,一统大燕仙朝数百藩国,统一语言文字,开创大玄盛世,绵延至今五千余载。

这便是大帝称谓的由来。”

李繁丰起身鼓掌道:“好!杀得好!杀出一个天地大道,杀出一个朗朗乾坤!他奶奶的!这帮人就该杀!”

李繁丰扭头四顾,发现众人静默不语,只好又一脸尴尬地坐了下来。

玄天望着李繁丰微微而笑,对他的聒噪并不生气。

楚剑雄道:“楚某斗胆称您一声道友,请问那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

玄天望了楚剑雄一眼,缓缓道:“那已是五千年前的事情了。

世人都以为我高寿万年,只是以讹传讹,我不过是五千年寿龄。

我称帝后,威加宇内,大局已定,只是仍有不少大燕仙朝的余孽作祟。

他们集合成一批强大的势力,名为血盟,日渐壮大,企图与我分庭抗礼。

血盟盟主名为血帝,在当时是唯一能与我平分秋色的存在。

为了剿灭血盟,我找了我那位朋友,赐予他仙力,传授他道法,我是他的师父,也是他的朋友。

我们一起君临天下,镇压血盟。

这一路上刀光剑影,血雨腥风。

随着血盟最后一个据点的覆灭,血帝的头颅被我碾碎,我和他的名号——玄天,剑痴,也响彻了大燕仙朝。

大燕仙朝从此名为大玄。

我和他君临天下,威加四方。

他成为天羽大陆最强的剑道高手,庇佑一方,击退了来自外域巫道的强大修仙者,只是可惜在这一战中他瞎了双目,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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