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在大街上不能盯着陌生人乱看
那之后的第二天,江湖客背着被老中医吊住一命的宁缺儿出了城。
他要去哪里,又要去做什么,这些没人知道,也不会有人去问。
王戊只是如约去了李家,甚至没能与男孩再见一面。
出城的时候,宁缺儿的手紧抓着江湖客的衣裳,抓得指节苍白,却又无力松开。
值得一提的是,王戊很快也从李家那规矩严苛的大院中逃了出来。
用她与外貌不符的见识,和重活一世的思维。
逃出了李家的王戊并没在鄱阳城久留。
而是日夜兼程地去了东边。
她准备去看看这个世间,用她余生的岁月,还有往后,应当可以不再怀有目的的时间。
也就是在这样的后事中,她遇见了她的师父,丐帮一袋长老庞万山。
在那年入秋之后的第二个月。
不过真要说起来,这就又是另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了,我们完全可以等到以后再慢慢去讲。
而现在,还是让给我们把目光聚焦到王戊如今的日子上吧。
在她来鄱阳城,寻宁缺儿的一年之后。
王戊,是一个恋旧的人。
虽然她自己总不愿承认这点,但她的所作所为,却通常都摆脱不了这两个字。
酒,她独喜欢喝香江的酌花酿,菜,她只乐得吃洛城的桂子鱼,至于面食,尝来尝去,她也始终忘不了那牙儿街的馒头的味道。
这些东西的背后几乎都有一段故事,虽然,她从来不会去主动提起那些过往。
自她来鄱阳城已有一年多了。
这地方的天气湿的很,总是小雨连着大雨,细雨连着阵雨。
难得有一天像今天这般的好天气。
王戊倚在一个石墩边,半躺在地上,腰间挂着一个破酒葫芦,背上绑着一根枯黄的竹杖。
或许是感觉到了什么,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缓缓地睁开了本因为在小憩而半眯着的眼睛。
阳光有些晃眼,对于一个已经睡了小半天的人来说,这显然是理所应当的事。
于是王戊不自觉地皱了皱眉头,接着懒洋洋地抬起了手,用那本该葱白,却被主人沾满了灰尘的手指,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
毫不夸张的说,如果只从外观上来讲的话,王戊应该也能算是丐帮里的模范弟子了。
一身灰绿相间的布袍上打着错落的补丁,杂乱的粗线头纠缠在一起,颇有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
下身不是裙装,而是一条完全不符合女子气质的束腿长裤。
脚上没有鞋子,只是绑了几圈破布以防地上的石头割伤皮肤,脚跟和两排形状好看的脚趾都还露在外面。
脖颈处的领口耷拉在两旁,可能是因为这件破衣服本就不合身的原因,使得其下的一只肩膀直接光溜溜地露了出来,也令穿着衣服的人看上去着实没有半点女儿家的矜持。
胸前全敞着,里面没有内衬,也没有寻常的姑娘会穿的肚兜,只有一条白布缠得聊胜于无,甚至没能遮住锁骨,所幸,它们也算是勉强挡住了它们应该挡住的部位。
说实话,像这般衣衫不整的女子,待在街上本该很引人注目才对。
不过由于王戊的扮相实在是太过随性了一点,又或者说,她大概根本就没有打理过自己的形象,以至于她这一副披头散发,蓬头垢面的模样,叫人只想躲着她走,便更别说什么驻足观望了。
人家可没那么多的闲工夫,去盯着一个连脸都看不清的“叫花子”瞎看。
要看衣着暴露的姑娘河东街多的是,还白白嫩嫩的赏心悦目,岂不是更美。
所以就连城里时常调戏妇女的地痞流氓都懒得多瞧王戊一眼。
嗯,从某种角度讲,这倒也省了她不少麻烦。
“又饿了啊。”声音稍显沙哑地喃喃自语了一句,王戊似是无奈地放下了自己抓着头发的手,摇摇晃晃地俯身站了起来。
晨间她刚刚经历了一场宿醉,乃至到现在都还有些头痛,脑袋亦是昏沉沉的。
伸手摇了摇腰间的酒葫芦,确定了里面还有些“存货”,她满意地抬了抬眉头,揉着眼角,当是有些自得其乐地打了个哈欠,迈开脚步向着街边走去。
王戊准备去弄些吃的。
准确的说就是馒头配咸菜。
她来鄱阳城的这一年多里,几乎都是这么吃的。
便宜,实在,有趣的是,她倒也吃不腻。
王戊可以说便是这样一个奇怪的人,因为她总是做着奇怪的事,过着叫人难以理解的日子。
究其原因,可能就是由于她已经死过一次了吧,因此,她对于生活的态度通常会比普通人更加随意一点。
可无论怎么讲,她如今的性格,也比她刚重生那会儿的麻木不仁要好得多了。
起码,现在的她还算是有副人的样子。
而不是一副浑浑噩噩的木头模样。
毕竟人啊,还是要有点人情味,才能算是活出了些自在的。
王戊身上的人情味不多,但终归不至于没有。
就像是眼下,她会和馒头铺的老板招呼两句一样。
“王老汉,来两个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