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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4章 开国功勋之史弘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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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之风蔚然兴起,相州节度使王继宏杀其幕僚张易,理由是张易传播谣言,朝廷不予追究。

“藩郡凡奏刑杀,不究事实,即顺其请”,这就是后汉的法律,简直可以称之为“杀人不犯法”,特别是各级官吏,杀人之后只需说此人造谣或者意图谋反就行。

后汉是五代中寿命最短的王朝,三年多,不到四年。而这三年却是五代时期乃至整个上下五千年的至暗时刻。“汉法严酷”,苏逢吉出力不少。

以苏逢吉为代表的后汉文官集团,与以杨邠、史弘肇、郭威为代表的武将集团之间的矛盾,是公开而激烈的。双方多次爆发正面冲突。下面,我们将简单捋一捋双方水火不容的恩恩怨怨:

1,史弘肇

1.1史弘肇其人

史弘肇的出身中规中矩,是乱世典型的模板:家中世代务农,从小就不学无术,专爱打架斗殴,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村霸、混混,不仅擅长搏击格斗,更擅长田径,“日行二百里”、“走及奔马”,包揽短跑、长跑。

后梁时期应征入伍,因其骁勇善斗,很快就被提拔为下级军官,随后被编入禁军。

到了后唐,石敬瑭统领禁军的时候,将他编入自己的亲兵卫队,后来刘知远赴镇河东,奏请为自己的部曲。

史弘肇人狠话不多,对士兵的要求非常严格,比如从河东南下时,就规定凡是敢践踏麦田或者把马拴在树上的,立刻军前正法。而且相比于斩首,史弘肇更喜欢大铁锤爆头。所以史弘肇带出来的队伍军纪严明,对百姓秋毫无犯,战斗力极高。

在刘知远的“速成班”中,史弘肇算是立功最多的。刘知远太原称帝之初,代州王晖叛归契丹,史弘肇领兵讨伐,一鼓作气,攻克代州,打出了后汉新生政权的威风,为后汉开了个好头;

随后充当南下的先锋开道军,收潞州、克泽州,让刘知远从太原到洛阳,就像回自己家一样,一路畅行无阻,全是史弘肇的功劳(赴洛如归,弘肇前锋之功也)。

“速成班”该有的毛病他同样没有缺席。

比如,他的母亲也在刘知远入汴后及时去世了,史弘肇仅仅戴孝服丧数日,就返回了工作岗位,继续为人民服务。非要矫情的话,他比苏逢吉略微强一点点,毕竟苏逢吉都没丁一天母忧。五十步孝百步吧。

三镇连叛时,京师流言四起,民情恐慌,当时史弘肇负责维护京师秩序,他的手段很简单,凡是敢造谣、传谣的,格杀勿论。

连宰相苏逢吉都那么冷酷无情,何况史弘肇这个武将了,于是在京师制造了无数冤假错案。因为史弘肇不需要证据,只要是有嫌疑,比如有人揭发检举,就立刻判刑,死刑是起步价。

史弘肇与苏逢吉一样,在他们的法典中,没有拘留、有期徒刑、缓刑之类的字样,不管所犯何事,统统死刑。甚至不顾事实,只要成为被告,就是死刑。

“不问罪之轻重,理之所在,但云有犯,便处极刑,枉滥之家,莫敢上诉。”

《宋史·边归谠传》对此亦有记载,边归谠是石敬瑭的幕僚,后汉时期官拜御史中丞。边归谠在当时就曾劝阻史弘肇,说对于那些检举揭发信,特别是匿名信,我们应该详细验证,查明事情的真相之后再做决断,不能风言闻事就立刻滥杀,现在已经是陷害诬告成风了,贪官污吏及无耻之徒大行敲诈勒索、挟私报复之事。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官吏们便大肆敲诈勒索,百姓稍有不从,便被诬告、嫁祸,然后死刑伺候。

史籍记载了两个典型案例:

“醉鬼冤案”

有个市民喝醉了,顶撞了一个当兵的,当兵的立刻说他造谣生事,然后依法依规予以死刑;

“好奇腰斩案”

乾祐二年(949)4月9日,天空发生了一个罕见的天文奇观——太白昼见。太白金星在晴朗的白天出现在天上。汴州城里的一位居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抬头看了一眼。只是看了一眼,便被巡逻兵逮捕,史弘肇下令:腰斩!

因为奇异的自然现象、天文现象总会被借题发挥,用以制造政治谣言。抬头看一眼就当场腰斩,看你们谁还敢乱发朋友圈!

除了史弘肇最喜欢的大铁锤爆头之外,腰斩、割舌、断足等刑罚亦是常见的手段。

他的手下酷吏解晖,奸诈残忍,严格贯彻执行了史弘肇的工作指示,“凡有推劾,随意锻炼”,凡是被他抓的人,不管是否被冤枉,经过他的一番刑讯逼供之后,犯罪嫌疑人都会争相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只求一死。汴州城的百姓在路上遇到解晖,没有一个敢跟他对眼神的,全都低眉顺目、俯身避路。

有位名叫何福殷的幽州富商,曾经以十四万的天价购买了一个玉枕,派家奴将其贩卖到淮南,再从淮南买进一批淮南茶,然后贩卖到北方。

这位家奴与李屿的家奴葛延遇一样,雁过拔毛,贪了主人何福殷的一笔钱财,贪多了,被发觉了,因为他贪了几十万……非从一只羊身上薅羊毛,薅的跟葛优似的,谁看不出来呀。

何福殷急了,把家奴狠狠毒打一顿,责令他退回赃款,补齐损失。

家奴怀恨在心,于是向葛延遇同志学习,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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