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差点被踩死的周麟
前有狼,后有...... 狼,周麟已经撵走了,来福号存放空间里多了三具狼尸。 但周麟真没想到,在石方这种地方会碰见一只虎。 或者说,看起来像是一只虎。 之所以说看起来像,是因为这只虎的额头上并不是一个“王”字。当然这还不是最大的区别。 最大的区别在于“虎”的毛色看起来很眼熟,灰蓝灰蓝的,如果将它从两米多缩小到.......大概一米多的话,或许大家就会比较熟悉了。 一米多时它的名字大概叫做“烟熏”吧,不是主人家起的名字,而是毛色的名字。 所以被一只体型比人大的,烟熏色的缅因猫拦住去路是种什么感觉? 当缅因猫还是猫的时候,被称为是“猫中巨人”,大骨骼品种的甚至能长到一米多长还不算尾巴,体重超过二十斤以上! 据说,二十斤是人类可以安全喂养的,猫科动物的上限,可以想象缅因猫如果没有相对亲人和温柔的性格,不说正面攻击,偷袭搞死主人应该还是阔以的。 而眼前的这只烟熏色缅因(巨),少说也有一两百斤吧,身上的长毛油光水滑,微微张开的嘴里露出——比周麟手指还要长的獠牙。 温柔的巨人? 呵呵。 没看过童话故事么,再温柔的巨人也是吃人的。 很显然,周麟的闯入让烟熏缅因有些不爽,但它的眼神又有些兴奋。 猫嘛,从东北金渐层到沙漠小黑脚,都对“玩弄”这个词乐此不疲的。它们都喜欢会动的猎物,反抗愈激烈它们就愈开心。 看着蠢蠢欲动的烟熏缅因,周麟心中忽然生出一个念头:有钱有闲,猫狗双全。 周麟觉得他现在应该算是人生赢家了吧,有钱有闲也差不多做到了吧,家里只有黑仔好像有些孤零零的,坤哥不能算,它跟黑仔根本玩不到一起,毕竟再聪明的坤哥在黑仔眼中也只是一份还没有下锅的食物而已。 但如果把这只烟熏弄回去就不一样了,到时候黑仔的“弟位”可能就要重新排列一下了。 至于说怎么弄回去,嗯,周麟还在想。 烟熏显然不知道,它在馋周麟身子的同时,周麟也在馋它身子。 之所以迟迟没有发动进攻,是因为敏锐的直觉告诉它,眼前这个两脚兽有些危险,又或者是因为从周麟身上散发出的,微弱的,狼的味道。 就是生活在附近的那群野狼。 通常来说,“大型”猫科动物跟狼是不可能生活在同一片区域的,要么就是狼群撵走大猫,要么就是大猫撵走狼群。 但在东山这里,每一只有智慧的肉食动物都知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再说了,经常都有两脚兽来送快递,它们也不担心会饿到。 可为什么是狼血的味道? 烟熏有些怀疑,所以它只向周麟走了两步便停下来,比小孩拳头还大的眼珠子上下左右地打量着。 “喵喵喵,来呀。”周麟试图用招呼小猫咪的方式跟烟熏打招呼。 结果可能是被无视了,毕竟正经猫谁特么会“喵喵”叫呢。 然而下一刻,当周麟发现招呼不管用时,便立马换了招数。 几秒钟后,烟熏抽了抽鼻子,两眼死死盯着周麟,眼神却变得越来越...... “喵喵喵......” “喵喵呜......” “啊呜啊呜......” 什么? 正经猫咪不这样叫? 正忙着疯狂啃猫粮的烟熏冷笑:有这么好吃的猫粮,谁还当正经的猫咪啊,当只舔猫不好吗?猫不就是天天舔,时时舔,才能保证浑身上下的毛发干净、漂亮,油光水滑,然后让两脚兽舒服地撸么? 大小? 大小有什么关系! 只要猫粮够,野兽变宠兽! 别说什么缅因没有猫格,又不是没有家养的东北金渐层,还不是被撸得舒舒服服的。 有两脚兽免费提供充足有美味的食物,谁还乐意冰天雪地里走了一路又一路? “慢慢吃,啧啧,你看你,多久没吃过猫粮了?” “别急,还有小鱼干,鸡冻干,冻鹌鹑......玛德我以前怎么不知道宠物吃这么好,我特么都没有吃过这些啊.......” 看着从空间里掏出来的一系列宠物零食,好吧,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应该是当初程亚丽按照周莉的要求囤积的,不过那时候家里可没有养猫啊,所以周莉究竟是写着玩的还是她“看见”了今天?再一想好像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