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荒土焦尸,财帛动人
年关将至,渭水大大小小的事儿一箩筐,但日子还得一天天地过。
无论是季家三兄弟的死也好,还是渭水总捕肖子华被罢职也好,对于诸多百姓来说是极好的谈资,但却也代替不了茶米油盐。
至于林一这边,离那季家三兄弟人头落地的案子,已经过去了三天,但关于那被称作“摘头鬼”的神秘人的消息,却一点儿都是没有。
甚至,百姓之间还传出传闻,说那压根儿就不是人,而是行走于黑暗之间的鬼魂,专门儿惩戒那些逃脱了律法制裁的穷凶极恶之徒。
至于其他,无人知晓。
今儿,又是一个纷飞的大雪天。
搬尸人嘴里哼着不知名的调儿,拉着板车,上了清风陵。
而那板车上的尸体,浑身烧得焦黑,卷曲成一团,哪儿还看得出半点儿人样?
上了山,搬尸人朝正在扫雪的余琛打了个招呼,便开始挖起坑来。
余琛在他背后瞥了一眼那尸首,眉头轻皱。
这板车上的尸首虽然烧得焦黑,早已认不出模样,但看那骨骼壮硕,应当是个男子。
搬尸人见状,还以为是余琛被这惨状吓着了,恶趣味道:“看坟的,这就受不了了?也的亏你没看见前几天那季家三兄弟的尸首,否则还不直接把隔夜饭都吐出去!
你是不知道,那三具尸体,硬生生被摘下了脑袋,捧在手里,跪在风雪中,那模样……啧啧。”
仿佛想起了什么美好的事儿一般,搬尸人赞叹两声,才发现自己反应不太对,打着哈哈敷衍过去了。
季家三兄弟,虽然住在旱桥,但稍微了解一些的人都晓得,他们的某个亲戚是城南黑水帮的大人物,所以哪怕是死了,也能花钱埋进那明月陵里,而不会葬在这乱葬岗一般的清风陵。
余琛听罢,表面儿上露出庆幸之色,但心底却是嘀咕。
你说季家三兄弟的尸首?
那我可就太熟了?
我干的呀!
闲谈之间,搬尸人一边挖坑,一边抱怨:“这渭水,越来越乱了,前两天才出了个神秘的摘头客,今儿又在城南发现了这么一具惨死的尸首,你看这烧得怕是连他亲娘都认不出了,多半又是那群江湖恶客干的,造孽哦!”
城南的事儿,衙门难管。
这是整个渭水几乎公认的情况。
每一年,渭水的人命案子,八成都在城南发生;而这八成里,又有八成都成了无头悬案,找不到凶手。
眼下看起来,大抵也是一样了。
毕竟那城南帮派林立,流血斗争几乎天天都在发生,死人,不稀奇。
埋下了尸首,搬尸人挥了挥手,拖着板车儿下了山。
余琛待他走后,朝那新的坟头招了招手,便有一道幽魂从雪土里走出来,跟着他进了屋。
风雪里,少年看坟人在前,无法瞑目的鬼魂亦步亦趋紧随其后,这一幕像极了那传说中的阴间来使,带领无法安息的灵魂前往冥土。
进了屋,照旧紧闭门窗。
余琛取出度人经卷,将这烧得黝黑的凄惨鬼魂,摄了进入。
金光大放之间,走马灯一幕幕在余琛眼前闪过。
这走马灯的主人,也就是那具焦尸名叫王海,是一个靠力气吃饭的挑夫,每天靠自个儿卖力气帮人挑抬,来养家糊口。
他家里,有一个因为得病而干不得重活儿的妻子,还有一个年仅三岁的小丫头,以及一个整天只能躺在炕上的八旬老母。
一家四口,全指着他一个人吃饭。
虽说如此这般,基本能过日子,养活一大家子人,但王海心头却焦虑得很呐!
这整个家的一切,都压在他身上,而他挣的银子,也不过足够支撑日常开支而已。
攒不下一点儿钱。
这也就意味着,倘若他出了任何意外,哪怕是染上风寒歇两天,家里妻儿老母都得饿肚子。
他能不愁的?
但幸亏老天有眼,事情的转机,大概大概半个月前。
那个时候,渭水发生了两件大事儿——王家老爷子重金悬赏噬人大虫的消息传得火热的时候,州府的金阳商会也途经渭水,中途因为雪崩折损了人手,只得在渭水招募护卫和挑夫。
这两件事儿,都是赚快钱的法子。
前者,是属于那些刀口舔血的练家子的,后者却是属于王海这样空有一身力气的普通人。
于是,在正青帮和余琛准备着去猎杀大虫的时候,王海和一众挑夫跟着金阳商会去了。
兴许是机缘巧合,又兴许是机会来了。
总之,在护送商会的途中,金阳商队遭遇了狼群,又折损了好些人手。
在与狼群的追逃中,王海仗着身强力壮,机灵敏捷,拼着老命,救了金阳商会的一个执事。
而他自个儿,也因此被咬伤了一条小腿。
救命之恩,金阳商会的执事为了感谢他,给了他两个选择,一是跟着金阳商会回州府干,二是折现,给他一笔钱财。
王海想到家里妻儿老母,无奈地选择了后者。
于是在返程之时,那金阳商会的执事给他一个锦囊,锦囊里有六枚成色极好的金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