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季家恶霸,人命案子
那瞬间,搬尸人揉了揉眼睛。
却又发现眼前的单薄少年仿佛从未有过任何变化。
“咋了?”余琛问了一句。
搬尸人摆了摆手,“嘿,没事儿,大概眼花了。”
“刚买了点菜,留下吃一顿?”余琛看着搬尸人,随口问道。
后者犹豫片刻,才点头应下了。
过后,他把土盖上,洗了手,将板车拖到树下,随余琛进了屋里。
晌午饭,余琛烧了一个肉,煎了个青菜,煮了个豆腐汤。
虽然缺盐少油,但对于同为下九流的俩人来说,早就已经习惯了,香喷喷地吃了一顿。
末了,搬尸人灌下两口自带的浊酒,打了个酒嗝儿,道:“看坟的,以后打算咋办?”
余琛一愣,没反应过来。
“半年后,你不是就要被发配了吗?”搬尸人再问道:“到了那时,你打算咋办?”
“顺其自然呗。”余琛摊了摊手,没多说。
——实际上,到了现在,他对于流放,已经不太放在心上了。
此时此刻,他有一万种办法,可以避免这般命运。
无论是纸人纸马鱼目混珠也好,还是直接凭先天之躯硬闯也好。
整个渭水,能拦住他的人,不多。
“嗯……”搬尸人却以为余琛是认命了,斟酌言辞后,开口道:“吃了你一顿饭,不能白吃才对,到时咱给你想个办法,至少能保证不被发配去那鸟不拉屎的漠北,咱这些年,三教九流还是认识些人的!”
他拍了拍胸脯,一副包在我身上的模样。
余琛惊了。
倘若这搬尸人就是个普通人,余琛或许还会觉得他是喝多了吹牛逼。
但他偏偏晓得,眼前这个个绝顶的先天宗师!
他认真的?
或者说,为啥?
自己一个罪户,无亲无故的,他为啥冒着大风险来帮自个儿?
余琛想不通,只有嘴上打着哈哈,“你还有这种本事儿咧?”
“哈哈哈!”搬尸人大笑一声,开始吹起牛来,说城南认识多少人,城北又认识多少人,云云之类。
直到午时过了,搬尸人才颠七倒八踉踉跄跄地起身离开,拉起板车,一边走,一边喊,“吃酒不拉车!拉车不吃酒哦……”
那模样,浑然是醉了。
看着他的样子,余琛不由腹诽,
装!
接着装!
你他娘一个先天宗师,能几口糟酒就醉了的?
而直到消失在风雪的尽头,下了山后,搬尸人的双眼才一瞬间恢复清明,那通红的脸色,也瞬间褪去。
粗犷野蛮的糙脸上,满是疑惑。
他终于晓得余琛身上什么地方不对劲儿了。
很久以前,搬尸人就和他谈过罪户发配的事儿,那时候的余琛,是真的无可奈何,生无可恋。
但今儿,不一样了。
当他提起罪户的时候,余琛的反应与其说是无奈,不如说是……无所谓?
是知道前路坎坷,所以摆烂了么?
挠了挠头,搬尸人心底嘀咕着,下山去了。
清风陵上,余琛不急不缓收拾了碗筷,往床上一坐,看向方才一直待在俩人身旁的鬼魂,“走吧。”
——这正是搬尸人搬上来的尸首的鬼魂了,方才余琛和搬尸人吃饭喝酒时,这位一直就在旁边候着。
也的亏搬尸人看不见它,否则哪怕先天宗师,怕也得吓出毛病来。
说罢,余琛展开度人经,金光闪烁之间,鬼魂就被摄了进去。
先前,余琛和搬尸人闲聊时,也聊到了这鬼魂的尸首。
据搬尸人说,这是今早清晨从邻水街的河畔捞上来的,发现尸体的是个挑夫,他看见冰面儿边上有团东西,还以为是什么好玩意儿,凑近一看,竟是个脸色青白的死鬼,双手还死死抱着一只靴子,当即直接吓没了三魂七魄。
赶紧报了官。
邻水街捕快林一来得很快,带来的验尸人一验,立刻便晓得了是被淹死的,身上各处还有被殴打的痕迹。
只是,这尸体手里那靴子,却并非尸体自个儿的,而是别人的。
当即,捕快林一得出结论。
这靴子,很有可能就是行凶者的。
而大夏风俗,讲究个尽早入土为安,一般不复杂的案子,只要尸体验清了,方向锁定了,基本就会先把人埋了。
——这些,都是搬尸人被叫过去搬运尸体的时候,听那些衙役说的。
紧接着,度人经卷首之处,烟熏灰字浮现。
【八品凡愿】
【死不瞑目】
【时限∶十日】
【事毕有赏】
然后,尸体一生的走马灯在余琛眼前亮起。
且说这尸体姓张,平日都被人称张三儿,乃是邻水街一茶铺老板。
并且,在邻水街小有名气,所以在认尸时,捕快林一压根儿没废多大功夫。
当然,张三儿出名的原因可不是因为茶泡得多么好喝,而是因为他有一个身材婀娜的貌美妻子。
难得的是,这张氏虽然生得美艳,但却不像那谋害亲夫的酒家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