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凡愿八品,再也不有
出了王家大门,正青帮的江湖客们与余琛分道扬镳。
余琛往城西的旱桥一带走,而那正青帮则往城南走。
渭水不大,但如那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小小的渭水城,却是也分了东西南北四块儿城区。
城西是贫苦百姓生活的旱桥一带,城东则是富贵人家所在的天桥一带,城北是衙门和望气司所在之地,至于城南旧街则是出了名的混乱。
那里帮派林立,争勇斗狠,狠人云集,流血斗争犹如喝水吃饭一般稀松平常。
像旱桥一带恶霸泼皮李二,到了城南,压根儿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当然,四块儿城区也并非完全分割。
比如就余琛听闻的一些消息,天桥一带的通宝赌坊就是城南最大的黑水帮给幕后撑腰的,至于方才遇见的正青帮,则掌控了渭水城八成的挑夫与苦力活儿。
这在余琛上辈子世界的说法里,好像叫做劳务还是啥来着。
心里胡思乱想着,余琛却没有立刻回到清风陵上,而是兜兜转转去了旱桥集市。
他走到孙氏的豆腐铺前,买了两块豆腐,这位接连失去了丈夫和婆婆的寡妇在那恶霸李二还了银子后,去医馆抓了些药,脸色终于好了一些。
见了余琛,也是笑着打招呼。
虽一时难从失去了亲人的悲痛中走出来,但至少病痛不再缠身了,还剩了些散碎银子存着。
日子,想必会稍微好过一些吧。
买了两块豆腐,余琛又拐到李家肉铺的门前。
果不其然,如那搬尸人所说,原本飞扬跋扈的恶霸李二,如今对谁都是一副笑眯眯的和善的样子。
与昨夜那个面红耳赤的和横人儿,完全就是两幅模样。
余琛只是看了两眼,没多动作,而李二自然也没认出余琛,目光一对,又立刻错开,仿佛毫不相关的俩人。
余琛心头,却是暗自点头。
有了昨晚的教训,这旱桥李二应当不至于再欺行霸市了,旱桥集市的商贩们,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应当不会再被这恶霸所扰了才是。
回到清风陵上,已是晌午过去。
余琛带回来两块嫩白豆腐,还有一条凄惨鬼魂。
他煮上豆腐,烧上饭菜,等锅气儿腾腾时候,才闲下来,将那度人经取出。
王大公子的鬼魂一下子就被摄了进去,匍匐在黄泉河畔。
与此同时,这王大公子的一声如走马灯,尽现眼前。
没什么太特别的。
作为渭水数一数二的药草世家的大公子,王大公子的一生平平无奇而惹人羡慕。
在教书先生与王老爷子的教导下度过童年,读书识字,习武强身,年仅二十二,便已文武双全,诗词歌赋,也是精通。
倘若不出意外的话,王大公子应当在王老爷子驾鹤西去后,接任王家草药生意,再等个几十年,变成另一个王老爷子。
如此往复。
但不出意外的,意外发生了。
新年之前,一次平平无奇的上山采药,出了意外,一命呜呼。
渭水县城西边儿,有两座大山。
一曰清明,正是清风明月陵所在的荒山。
二曰方化,草木遍地,难以立脚,也生了无数草药野兽,正是猎户和采药人们赖以为生的依仗。
而作为药草世家的王家,正是依靠方化山起家,逐渐做大,成了这渭水县城数一数二的富贵大家。
但所谓有机遇,自然就有所风险。
方化山上的风险,就在于遍地的毒虫猛兽。
那被人称作“白鬼”,让诸多百姓闻风丧胆的大虫,就是这其中最危险的家伙。
据余琛知晓,这大虫在那方化山上没有天敌,横行霸道,明明血食足够,但这畜生却数次下山,袭击山下人家,让百姓都是又恨又惧。
说回那王大公子。
王家作为草药世家,多年上山采药,自然是有应付大虫的办法。
——雀粪香。
一种加入了山岳粪便的特质香料,而那大虫,最不喜的就是山雀粪便的味道。
如此,一旦燃起香来,大虫一般会远远避开这股味道的源头。
这次王大公子上山,自然也是备足了雀粪香,准备周全。
可这天有不测风云,谁能想到上山不足一天,风雪呼啸,大雪封山,硬生生将他们在山上困了两天两夜。
直到风停雪止,雀粪香又烧完了,早就虎视眈眈的大虫在王大公子一行人返程途中,突然袭击。
让一行十来个人,只有两个家丁仓皇逃下了山,带回王大公子半拉身子。
没了。
王家大公子的经历,到此结束。
与此同时,那半拉身子的鬼魂,低声呢喃。
“此般痛楚……不要再有……不要再有……”
余琛一愣。
一股属于王家大公子的意念,被他所感知到。
首当其冲的,是被那大虫粗暴地撕裂血肉之躯的痛苦,难以忍受。
然后,是浓浓的悲切。
一直以来,王家大公子对于这大虫害人的故事,和余琛一样,一直都是道听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