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章 你们滚开
二爷送的笔墨跟颜料,果然好用。
颜料易着色,画笔不容易掉毛,纸张还不容易透……
阿笙立在桌前,低头瞧着自己花了多日时间赶工出来的画,脸颊泛着淡淡的红晕。
他这酒楼……画得会不会太过气派了一些?
他只是常听客人说,像是省城,繁市还有北城还有的那些大城市酒楼都是气派,菜色又是如何地讲究,便是用来装盘的碗碟都是银制或是玉制的。
那个时候,他就想,要是能够将长庆楼也开到省城去那该有多好。
既是开在省城,店面定然要比现如今的要大一些,装修也要更讲究一些。楼下大厅,楼上包间雅座,都要比现在的气派。当然了,最重要的是,做的东西一定要好吃。
阿笙没出过符城,见识很有限,只是据着客人的回忆,加之他自己的一些设想,画的这张酒楼设计图。
二爷可会……笑话他痴人说梦?
想是不会。
便是觉得他的想法过于稚气了一些,以二爷的修养,应当也只会勉励他。
只要想到二爷,阿笙的唇角便仍不住上扬。
还差一点点,这幅画便彻底完工了。
届时,他就将这幅画给二爷看,同时将二爷先前借他的帕子还回去
他便又能……见到二爷了。
…
“呃——啊——”
“呃——啊——”
听见驴叫声,阿笙吓一跳。
一抬头,对上一张呆头呆脑的驴脸。
手里头的画笔险些掉落在纸上。
赶忙将画笔放在搁笔上,阿笙瞪圆了一双杏眼。
乌梅怎么跑这儿来了?!
“呃——昂——”
见到主人,乌梅很是高兴,跳跃着蹄子,身子晃动着,还将脑袋伸进阿笙的窗户。
阿笙费劲地将它的脑袋给推出了出去,打着手势,“你先出去!”
乌梅却以为阿笙是在同它闹着玩,眼睛扑闪着,驴脑袋去拱阿笙的手。
定然是方骏那家伙,又没有将乌梅给拴好!
…
想起大伯一家,阿笙就来气。
大伯倒是半个月前就带着方骏回乡下准备婚礼事宜去了,却将方骏给留在了这里!
大伯还跟爹爹提,让方骏进长庆楼当个学徒,学一门手艺,日后好谋生。
跑堂算不得什么手艺,酒楼的手艺,便只剩一项,跟着师傅学厨。
他已经拜乔伯伯为师,日后是定然要接管长庆楼的,大伯却在这个时候提出,让方骏进长庆楼学厨。
打的什么主意,只要不是个傻子都能猜到。
他原先还担心,爹爹心软,加之爹爹十分信任大伯,会松口让方俊也进店里学厨。
叫他意外的是,爹爹婉拒了大伯的提议。
爹爹以堂跟厨房太辛苦,又
说方骏上过学堂,当个跑堂或是帮厨难免有些屈才为由,婉拒了。()
托人给安排去了药铺当学徒。待熟悉了各种品类的药材以及与之对应的功效,日后攒点本钱,开一家药铺,未尝不是个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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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夏天闷在厨房里,累得满头大汗,冬天又要把手伸进冰冷的水里,洗菜,洗碗碟,有时候还难免会被菜刀割破手,被溅起的油给烫伤,自是药铺学徒要轻松、稳当一些。
大伯还想说服爹爹,还是想让方俊跟进长庆楼学厨,倒是方骏自己听爹爹那么一说,便不肯去学厨,吵嚷着要去药铺当学徒。
药铺就开在长宁街上,离他家近,以至方骏仍旧在他们家住着。
方骏如今也交了些个朋友,夜里收了工,也不常按时回来,经常很晚才归家。
一到休息日,便往外跑。
他原本计划着今日要出一趟门,今日方骏休息,一大早便多骑着乌梅出去了,都没跟他同爹爹说一声。
招呼都没打一声就将乌梅骑走也便罢了,骑完了乌梅,又不给拴好。
气人!
…
阿笙走出房间,乌梅以为小主人终于要跟自己一起玩,兴奋地甩着脑袋,往外跑。
哎,乌梅——
阿笙只好追在后头。
追到前院,总算将乌梅给拽住。
方骏手里头吃着甘蔗,从了外头走了进来。
阿笙一见到方骏,便皱了皱眉,打手势质问他,“你为什么没有将乌梅拴好?!”
方骏将嘴里的甘蔗嚼吧嚼吧,随意地给吐在了地上,一点也没在意阿笙的话,自顾自地凑过脑袋,“哎,我今儿才听说,你把人康小姐肚子搞大了。是不是真的?”
阿笙一听这种粗鄙的说辞,便皱起了眉头,“你不要随随便便诋毁人家康小姐。”
阿笙指着地上甘蔗渣,“还有,你把地上扫干净!“
方骏手里头拿着甘蔗,上下打量了阿笙一眼,阴阳怪气地笑了笑,“这么护着人家啊?这么说,你真是人家姘夫?真是小瞧了你了。怎么样,女人的滋味怎么样?是不是很销魂?”
阿笙抿起唇,双手紧握着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