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两百六十四章 兵来将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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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这注定了是一个不平静的中秋夜。箱子的东西的确在傍晚时分进入了参谋部的秘密地点,但是敌方不惜暴露了数名潜伏在军中的高层间谍,兵分五路,让人防不胜防。准备离开的夫妇二人又重新折回老爷子的书房,书房里老人神情凝重,看到李云道随周树人重新折返,叹气道:“今晚注定有太多人无法入眠了。”得而复失,如果找不回来,背锅倒是其次,真正危险的却是来自萨博的威胁。
月如银盘团圆夜,有人却孤身一人坐在从京城往魔都的动车上。车厢里多是面露疲惫的旅客,或是为了家庭或是为了事业或是为了梦想,在这个万家团圆的时刻,还置身在一段孤独的旅途中。车厢里里的年轻人用手机打着电话,问候父母叔伯,声音很轻,却一清二楚,一字一句都充满了异乡游子的思乡情。也许是受了年轻人的感染,很多人都掏出手机,往家里打着电话,或是问候妻儿,或是听听父母的声音。
坐在靠窗位置的男子没有任何动作,他面无表情地看着窗外,列车途经山东,窗外夜色苍莽,根本分不清哪里是山哪里是夜空。四十年了,他等这一天等了快四十年了。几个小时前,他破译了密文,而后几乎陷入欣喜若狂的状态,几乎是不假思索就踏上了这条抛家弃子之路——从一个间谍的角度来看,他只是一个演员,在这幕长达四十年的剧集里,他扮演着好军人、好丈夫、好爸爸的角色,妻子、女儿对他来说,只是这段漫长任务里的附属品。只是人非草木,岂能无情,踏上这辆南下列车时,他便想起了今晨出门时妻子的嘱咐。
“维生素莫要忘了吃,鱼甘油也放在便携药盒里了”。
女儿正在北外读大三,前天晚上回了学校,临走前还搂着他的脖子说:“爸爸我用打工挣的钱给你买了一条围巾,已经送到学校的快递处了,我下周回来带给你,你戴上一定特帅特英俊”。
想到这里,他便有种心脏被抽空的错觉,他以为是心脏病犯了,伸手去摸药,等摸到口袋里一个冰凉事物时,他身子猛地一震,作为一名职业间谍,怎么可以如此软弱——方法并不重要,达成目的才是唯一性的,这是他十六岁时成为一名间谍后上的第一堂课。曾几何时,他以为自己已经成为了一名弃子,但是从每年一年的固定联系来看,组织并没有放弃他。如今他终于知道,自己一直未被激活的原因——好钢就要用在刀刃上。
他知道口袋里的东西是什么,因为华夏联参二部为了这份储存设备已经牺牲了许多人,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东西最后真的能被送进二部,但他更没有想到的是,用无数鲜血和生命换回来的东西,最后被自己亲手盗走。
“就算完璧归赵吧,本来也是偷回来的东西。”他自言自语,表情又坚定了起了。他相信,庞大的华夏国家机器已经开始运转起来,但他并不担心他们会立刻找到自己,这条逃离路线是他用四十年时间谋划出来的,用的身份证是一个叫“周尧”的中年男子,事实上这个人不存在的,只是他从很多很多年以前就开始制造这个人存在的各种假象,以至于这个世界上,一个全世界到处跑的自由摄影师就仿佛真的活在这个世界上一般。
身边带着孩子的妇人在下一站下了车,上来一个面若桃花的妖艳青年,生着一张比女子还要妩媚万份的面孔。看到这张面孔,他的瞳孔忍不住猛然收缩,双手也微微颤抖了起来。他认得这张面孔,这是一个用短短几年就成为二部传奇人物的优秀青年。有的人生来就是特工,哪怕他长着一张万里挑一的桃花面孔,但却比丝毫不会影响他成为二部里最优秀的特工。
那青年在他身边缓缓坐了下来,微微一笑:“长官,好久不见!”
这种打招呼的方式让他想起了青年初被特招入二部参加集训的场景,这个话不多的漂亮青年除了他教的伪装学外,其余所有课目都是第一名。他只给了这个名叫李徽猷的青年一个勉强及格的分数——那张如女子般的面孔实在是太惹眼了,这是成为一名优秀特工的大忌,他当时就断言,李徽猷可能枪法好、搏击好,样样都拔尖,但却不可能成为一名优秀的特工。可是,只用了短短几年的时间,这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家伙就用事实狠狠地甩了他一记耳光,这个拥有无数个代号的家伙,在中东只用一年的时间,就干掉了大大小小十个恐怖组织的头领,几乎是中东分部前五年工作成就的总和。在他无数响亮的代号里,令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桃花”。此时这朵漂亮得有些妖异的桃花就坐在自己身旁,在这趟开往江南烟花深处的列车上,仿佛催命的黑白无常。
“桃花这个代号,很适合你。”他的声音有些颤抖。人总是以为自己是不畏惧死亡的,但死神真正降临的时候,也许再坚强的情绪都会丢盔弃甲。
“长官,赶夜路去魔都?出差啊?”李徽猷笑着,仿佛春日里盛开的一朵炫目桃花。
“嗯。”他勉强点了点头,挤出一个笑脸,却不知为何,不敢去正视李徽猷的双目。他知道,这个曾被自己断言成不了优秀特工的青年,正注视着自己,或许也正奚落地笑着,这一刻,他有种做贼被人赃并获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