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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初见世家,鲜衣怒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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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春堂内室。

“内考五脏六腑,外综经络血气色候,参之天地,验之人物,本性命,穷神极变,而针道生焉。其论至妙……”

王安风背对着风兰,极娴熟地背着《太素针》中文字,风兰微微颔首,眼中闪出了几许赞赏之色,道:“可以了风儿……”

“这一卷太素针你已经一字不落地记住了,但是这终究只是些下针理论,你不若在这里多呆些时候,将这针法穴位初步入门也好。”

王安风转过身来笑道:“婶娘待我这么好,我也想要多呆些时日啊,可是家中毕竟只有离伯一个人,我也有些放心不下。”

风兰听这话,却也不好再挽留,只能无奈叹息一声,略有些不愿地道:

“难为你了,今日便走吗?不若用过午饭再走?”

王安风看了看天色,摇头道:“不了婶娘。”

“那山庄离得不远,早些出发,或许还能回来吃顿中秋圆月饭食。”

风兰见他神色虽温和,却颇为坚定,只得打消了原本的念头,道:

“也好,路上须得小心,包中给你备了许多吃食,水袋中泡了两根甘草,喝水时候小心些,去了送信地方不要去和旁人冲突,但若受了欺负也绝不可以忍着,那套银针能够传导内力,我们也没甚么用处,便一并给你装好了,记得……”

听着眼前妇人絮絮叨叨的话语,王安风心中非但没有半分不耐,反倒是充斥着一种温暖,一直听她说完,才将包裹负在了背上,温声笑道:

“那么婶娘,我这便出门了。”

“切记小心小心,遇事勿要出头。”

“嗯,晓得的。”

离了回春堂走到大街上来,此时距离他给张正阳疗伤已经过去了接近十天时间,这十天里城里一派风平浪静,就连张正阳等人来回春堂取药施针的时候,都能够看得出他们的神色从凝重紧绷逐渐放松了下来,甚至于言语谈笑,显然是那凶人的事情已经解决。

这也是为何王安风会较为安心出城的原因。

在离开大凉村之前,离伯就已经将那山庄的具体方位讲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因此他出城之后只略略认了认方向,便施展开健步功的功夫,疾步而去。

《一禅功》修为突破,脚程更快,内力运处几如键马迈步狂奔,激起了一地的尘浪,花了只不到一个时辰就到了那座山下。按下脚步放眼望去,只看到了一条五马大道从官道上延伸出来,行过了数里地后直直没入了那座挺秀的山峰。

道路两旁却也不是松柏,而是种满了极秀雅的异种树材,密密麻麻簇在一起。王安风微微皱眉,视线从这大道上扫过,心中道:

“不过修个山路,竟然和官道差不多宽,这庄子的主家可真好大的排场……”

又见那些树木挤在一起,单看俊秀,可此时却只觉得如同银钱推挤,非但没有丝毫雅致,更只迎面而来一股粗陋奢豪之气,心中有些不喜,但是离伯的委托又不得不去,踌躇一二,却在心中失笑道:

“我只去送个东西,也不久呆着,考虑这些作甚?”

心想到这里,便径直上了这条山路,可才刚刚走了没有多久,身后就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音,王安风撤步避在一旁,就有一匹赤色健马几乎是擦着他疾驰而去,口鼻之处隐有流火喷吐。

马背上面负着一位十四五岁的少年人,衣着极是华贵,眉眼飞扬长得俊秀,这条大路宽可容纳五马并行,却不偏不倚只从王安风身旁过去,显然是出于故意,马蹄落在一处水坑,溅了王安风一身泥点,那少年回身看他一眼,便毫不以为意地大笑而去。

“……这便是膏粱子弟,鲜衣怒马?”

王安风看他模样,只笑了笑,自取一块随身的粗布,俯身一点一点擦拭着自己的身上衣服,毕竟只是粗布衣裳,片刻擦拭地痕迹浅淡,可刚刚直起身子,却又有数匹健马疾步而过,蓝布衣服上便又多了许多污点,其上的少年少女甚至于不曾回头,更不必提什么道歉,欢畅的笑声远远去了。

王安风站在路旁,手拿着那块也被贱了泥点的粗布看着那些骄纵的少年少女,并不着恼,却只感觉心中有几分好笑,心中失笑道:

“父亲说要知礼明义,这些大族子弟许是被娇惯了太多。这等无聊事情,大凉村里也只有五六岁稚童还会做罢……不过回去却也少不得几分毒打。”想到村子里穿着开裆裤到处跑来跑去的小鬼,王安风却也升起了两份怀念,抬手摸摸怀中的帖子,道:

“送了这帖子,差不多明日便可以回去了罢。”

“离伯家中粮缸也差不多见底了……”

想到这里,也索性不去管那几乎擦不干净的衣服,只继续顺着山路朝前走去,可才继续行了几百米,却又听到了一道哭泣声音,神色微怔,几步赶上前。

转过一个小弯便见一穿着灰色短打的少女正朝着一骑乘健马的少年扑去,那少年右脚轻磕了下马腹,宝马通灵,自然向前避开。

那少女扑地过猛,直接失了平衡跪在地上,双手便在地面上擦出了好大的血痕,而那少年却兀自抛着手中一个简陋的珠簪,嬉笑道:

“怎的了?虽然你冲撞了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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