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步白素贞
长期看武侠的人可能很熟悉两位香港漫画家,马荣成和黄玉郎。
以影响力而言,得益于影视剧的加持,马荣成先生更大一些,以故事性而言,林轩更喜欢黄玉郎的漫画,尤其是《天子传奇》前两部。
至于相关,自然是天子传奇更好,毕竟,天子传奇前两部的作者是——黄易。
风云系列充斥着命数和悲剧,不管是主角风云还是普通配角,无一不是悲惨至极。
别说林轩不是什么圣母,就算是知晓一切剧情,武功堪比笑三笑的圣母,也无法拯救所有人的悲剧。
有些人的悲剧来自于贪,有些人的悲剧来自于嗔,有些人的悲剧来自于痴,有些人的悲剧来自于血脉,甚至,有些人的悲剧完全就是个意外。
比如,黑瞳。
黑瞳曾经是个年轻貌美的姑娘,父亲慈祥,母亲温婉,弟弟可爱,家里富足,乐善好施,有口皆碑,黑瞳到了成家的年纪,前来求亲的踏破了门槛。
这是何等完美的生活,可惜,风云世界是残破的,是悲剧的,不允许这等完美出现。
追魔七雄大肆屠戮,什么狗屁屠魔,什么狗屁正道,不过是一场劫掠罢了,紫衣老大直言不讳,他们屠戮这户人家,只是因为求财,不是什么正义。
故事讲完了,林轩也到了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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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辈林轩,求见前辈,些许薄礼,不成敬意。”
说着,林轩把紫衣老大的人头扔了出去。
林轩对于真气的掌控细致入微,在千百刀气把紫衣老大千刀万剐的时候,寒冰掌力从天而落,不仅保存了紫衣老大的容貌,连惊恐的表情都保留其中。
这个容貌,这个表情,黑瞳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这是她一生的执念,她最大的梦想就是把这个人千刀万剐,撕成碎片,可现在,这个梦,破碎了。
别人帮忙报仇,本该是好事,可对于神经有问题的人而言,这是天大的坏事。
“你竟然敢杀了他,他是我的,除了我,谁也不能杀他!”
一股黑气涌了出来,狂暴的掌力轰向林轩。
林轩眉毛挑了一下,一道刀气凭空升起,把掌力分成两半,劲力消散,林轩和幽若的衣角都没有摇动半分。
“就凭你这点本事,怕是要等到他老死,这颗人头是领路钱,请带我去见魔。”
黑瞳冷笑道:“你敢么?”
“当然敢,不过,我该称呼白前辈,还是步前辈?”
话是这么说,林轩心中还是吐槽道:就她这比狗屎还烂的运气,叫什么白前辈,想叫白前辈,出门捡个金矿再说。
风云世界并不缺乏女性高手,这位“魔”就是其中之一。
她原名白素贞,对,白素贞,只不过她不是千年白蛇,而是一个无与伦比的天才。
出生一个月开口讲话,五岁饱读诗书,八岁琴棋书画样样皆精,任何人所出的对联,她均能一一成对,她所出的对联,从没有人可以对出,她父亲为她所聘的十二塾师,在她九岁那年,便自愧不如,纷纷请辞。
天才总是傲慢的,比如搜神宫那位长生不死之神,比如第一邪皇,可白素贞不一样,在风华绝代的容貌之下,是一颗悲天悯人的圣心。
圣心,不是圣母心,更不是圣母表。
看到穷人,她不仅会施舍粮米,更会思索为何会如此,如何改变这等状况。
甚至,白素贞有“男女平等”这个想法,在古代世界,能够有这等思想,无愧是一代人杰。
世界容不下这等人物,父亲把她逐出家门,她没有自暴自弃,反而结识了另一位人杰——神。
两人结为夫妻,共同探讨武艺,结合佛、道、儒、武以及万家精华,穷思苦研,各自创出一门绝世武功。
神创出了移天神诀,白素贞创出了灭世魔身,得以长生不死。
白素贞一直守着本心,神却早已偏离,甚至以毒酒暗害。
神妄图招揽天下能人异士一统天下,白素贞则希望渡尽众生,她的魔,不是邪异狠辣,而是她的思想太过于超前,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那就是魔。
就连她希望解救的贫苦百姓,也觉得白素贞是魔。
忘了说了,这种早慧的天才多为步氏神族的人,所以,白素贞应该叫步白素贞。
真正的步白素贞已经死了,如今存在的是以“他生渡”活下来的精神意志。
所谓“他生渡”,实际上是一种****,以地级摩诃无量的功力救活一个濒死的女孩,在女孩脑海中一片空白的时候把自己的精神记忆输送进去,那个女孩醒来之后,就是新的步白素贞。
这种办法并非武侠世界独有,在黑科技频出的美漫世界,便有用AI保留记忆,制造克隆体人工输入记忆的另类长生之法。
林轩对于步白素贞的宏愿没有一丝兴趣,今日至此,只是想要试试灭世魔身和移天神诀,以及,地级摩诃无量。
林轩那一刀足够惊人,步白素贞阻止了黑瞳继续出手,直接现身,在林轩这等高手面前,隐瞒没有任何意义。
“步氏神族?我早已不姓步,更不是什么前辈,我就是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