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为自己活一次
林轩打开门的时候,李寻欢已经恢复了大半体力,解了孙小红的穴道,坐在石床上休息。
不是不想离开,而是不能。
这里是金钱帮总舵,高手如云,在完全恢复体力之前,李寻欢不会离开。
铁门隔绝了外援,同时也隔绝了敌人,这个石屋,不仅是完美的监牢,更是完美的安全屋。
若是进来的人是荆无命,李寻欢完全可以一刀杀人。
好在,进来的是林轩。
“你们是不舍得这里的环境还是想要在这里入洞房?”林轩打趣道。
“若是有力气,我早就走了。”
林轩笑了笑,随后看向上官金虹的尸体,叹道:“你这又是何苦由来。”
沈浪回归中土,对于上官金虹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缘。
若是上官金虹再等两日,沈浪处置完阿飞的事情,便会如同当初的孙天机一般阻止他。
到那时,金钱帮彻底分崩离析,上官金虹摆脱权欲,武功修为更上一层楼,岂不是因祸得福的好事。
可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最难的那条路,虽然败了,但值得尊重。
孙小红道:“荆无命呢?”
“不知道,没见到。”
听到孙小红的提醒,林轩才发现,荆无命不在这里。
荆无命的世界里只有上官金虹,按理来说,他应该在金钱帮,可他不在。
难道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人或者物品比上官金虹更重要么?
林轩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就算荆无命真的有什么计划,林轩也不惧他。
李寻欢张了张嘴,似乎想要问些什么,但总是问不出去。
孙小红最是善解人意,虽然不喜,但还是帮着问了:“龙啸云怎么样了?”
林轩微微皱眉,声音陡然变冷:“龙啸云不过是上官金虹用来打击李兄心绪的工具,在沈浪现身的一刹那,这件工具就失去了作用。
金钱帮以金钱为名,自然不会做亏本的买卖,一件失去价值的工具,上官金虹绝不会浪费半个铜板,还有,上官金虹最讨厌不义之人。”
李寻欢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林轩说的东西他岂能不知,只是心里还存了一丝希望,现在,林轩毫不留情的把这希望打破了。
龙啸云确实死了,林轩没有见到龙啸云的死尸,只是因为金钱帮处理死尸的能力一流。
这么多天过去,别说林轩,便是把狄仁杰包拯宋慈柯南金田一福尔摩斯一起叫过来,也找不到龙啸云的尸骨。
孙小红宽慰道:“这对于他来说,或许是件好事,活着,反而是一种折磨。”
李寻欢叹道:“要杀一个人很容易,但若要他好好地活着,就难得多了。”
无论对什么人,对什么事,他的出发点都是爱,不是恨,因为他知道恨所造成的只有毁灭,爱却可令人永生。
他的心胸永远是那么宽阔,人格永远是那么伟大。
他或许优柔寡断,甚至有些圣母,但和李寻欢在一起,无论何时都不会感觉不舒服。
李寻欢和沈浪,现如今的江湖上唯二的君子,可惜,马上就只剩下一个了。
李寻欢感觉很疲倦,别说动手,他连话都不想说。
长亭外,古道边。
李寻欢要离开了,去关外定居,能不回来,就不回来。
他太累了,太想要逃避了,急迫的连阿飞都没有告诉,为他送别的,唯有林轩。
李寻欢的手和孙小红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这只手握刀的时候太多,举杯的时候也太多了,刀太冷,酒杯也太冷,现在正应该让它享受温柔的滋味。
林轩递过去一葫芦酒:“阿飞的喜酒,我离开的时候顺手拿了一葫芦,我喝了阿飞的喜酒,你也喝了阿飞的喜酒,什么时候回请我们。”
李寻欢接过酒葫芦,笑道:“我什么酒都请人喝过,就是从未请人喝过喜酒,你可知道为了什么?”
林轩眼中出现萧索之色:“因为喜酒太贵了,一个男人若要请人喝喜酒,那就表示他一辈子都得慢慢地来付这笔账。”
李寻欢道:“三年。”
无论为谁守丧,三年都已足够。
林轩笑了笑:“三年,不见不散。”
李寻欢的离去,使得小李飞刀成了绝响,江湖上再没有李寻欢的身影,直到二十年后,九月鹰飞的时节,才有一个潇洒的青年在江湖上卷起了风云。
青年和李寻欢一样,都是一个隐士,很快便逃离了江湖泥淖。
又过了二十年,或许是三十年,谁也不知道多久,一个叫“李坏”的小子,最后一次施展出了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小李飞刀成绝响!
金钱帮的事情似乎结束了,阿飞的婚礼还没有结束,林轩对闹洞房没什么兴趣,但若是不及时告诉阿飞李寻欢的事情,阿飞这一晚绝对过不好。
事实上,就算林轩现在赶回去,阿飞也过不好了。
没有人愿意在婚礼上舞刀弄剑,阿飞不愿意,花白凤更不愿意。
可阿飞不得不出手,这是他宿命中的敌人,他必须出手,谁也阻拦不得。
荆无命。
荆无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