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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他乡遇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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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林天赐这种方外之人的修士可以不在意雷州是否即将面临动乱,但凡间的帝王们当然不会当雷州的事儿不存在。

这金城本就是边关要塞,加上雷州局势不稳,早早便陈兵于此应对可能到来的战火。

所有进城的人,不管是走陆路还是走水路,都要经过检查。

林小哥儿对此表示理解,这感觉差不多就跟去别国旅游进海关前先安检一样。

不过士兵倒也没怎么太仔细的检查,他们并未搜身,只是让林天赐打开背囊看看里面有没有什么危险品之类的,确认无误后就放他走了。

或许是看他长得仪表堂堂,不像是坏人吧。

——所以说长得好看就是有优势。

下了船,林小哥儿直奔客栈,早在船上他就打听好了去处,一家名为福绣楼的客栈。

正所谓人的名树的影,船上的行商客人都说福绣楼的饭菜不错,想必应该差不了。

要是真的与盛名不符也没啥,林小哥儿到一座大城可不是只去客栈酒楼逛逛就完事,街摊小吃也在他的备选名单之中,大不了直接一路吃过去,甚至连一些只有资深老饕才知道的小店他也能闻着味儿找到。

福绣楼的面积不小,客人颇多人来人往。

林小哥儿进去找了个空位坐下,跟赶来招呼他的店小二说:

“你们这儿有什么招牌菜?”

“客官,我们这儿招牌菜实在是太多了,小的一时不知推荐哪个,您有什么忌口没?”

看看,果然是大城。

他就喜欢这种招牌菜多的店,略一犹豫:

“给我上个鱼,上个肉,再来个凉拌跟一壶好酒。”

“得嘞,您稍坐。”

饭菜还要等会儿,酒已经先被温好上桌。

或许是店小二看林小哥儿年纪不大,又是一副书生打扮,给他上了一壶口感绵软的低度酒。

不过低度酒不代表就不好,这酒好入口,不辣不辛,酒香纯正宜人。

一壶酒下去半壶,林小哥儿点的菜也终于上来了。

鱼是糖醋鱼,虽然都叫同一个名字,但显然跟通州的做法并不一样。

通州的做法是取鲤鱼油炸,再配上糖醋汁。金城的做法则是草鱼用葱姜水汆熟,用以去腥提味,再配上酸甜酱汁。

前者吃的是脆爽的口感,后者吃的就是单纯的一个鲜。

这对鱼的好坏要求甚高,如果不是自信草鱼肥美,绝对不能用这种做法。

金城就在冉江边上,附近还有大湖,鱼鲜自然是好得很。

肉则看着普通,就是一盘红烧肉,与越光城大快朵颐的肘子相比,这盘炖肉看上去分量不足的样子。

但吃起来却是一点都不差,瘦五花切寸方,以粽叶勒紧避免炖煮时变形,上桌时更是淋上了特制的料子,肥而不腻口感丰腴。

凉拌则就简单的多,不过是一道菠菜拌海蜇。

烟州临海,不过金城并不临海,新鲜海货肯定是没有,有海蜇吃已经不错了。

而且林小哥儿觉得,这道凉拌海蜇看起来简单,其实最考验功力。海蜇以盐腌渍保鲜,食用前必须泡在水里去除多余盐分。

泡的时间短了,海蜇太咸,泡的时间长了,那点儿鲜味儿也会消失不见,如同嚼蜡。

作料别看只有蒜末、醋和酱油,同样是多一分则重少一分则无味。

正所谓盛名之下无虚士,推荐来的这家福绣楼还真是不错。

“小二哥,给我开间上房,饭钱房钱一起算,顺便再给我拿坛酒。”

酒足饭饱,林小哥儿还就不打算继续赶路了,准备在金城多呆两天。

远处忙碌的店小二应了一声,很快拿着钥匙和人头大的酒坛走过来。

“客官,您要的酒。”

“这坛太小了,给我来坛大的。”

林小哥儿指着大堂靠近后厨的墙边的方向说:

“那个就不错。”

他指的那个何止是坛子,根本就是个酒瓮,比那玩意儿更大的就只有酒缸了。

“客官,您别开小的玩笑啊。”

“我没开玩笑。”

“那么大一瓮酒,客官您自己怎么喝的完。”

“慢慢喝,帮我放客房里。”

店小二还是不太愿意,一直劝林天赐莫要贪杯。

他一个开客栈的,居然劝客人少喝点。

主要是林小哥儿要的酒太多,即使酒是低度酒,也不能当水喝啊。万一醉死在客栈里,那就摊上大事儿了。

正墨迹着,店小二背后传出个声音:

“小二哥儿,还有没有房间。”

林天赐的视线越过店小二,朝门口看去。

“大壮?”

再看吴大壮后面,阮家姐妹俩正好从停在福绣楼门口的马车上下来……

–‐‐——–‐‐——

离开神符门半年了,林天赐跟一起修行的小伙伴们也失联了半年,没想到他们竟然会出现在金城。

他乡遇故知总是一件高兴的事,何况小伙伴们之间的关系还不仅仅是故知,十年相处下来关系老铁了。

与其说是朋友,倒不如说更像是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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