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两心三肺之体,所向无敌之心
人头飞起,血泉喷涌!
孟长河抽出并拢如刀的手掌,紧紧攥住那颗仍在跳动的心脏。
像是握住成熟饱满的殷红桃子,轻轻一捏。
大股的血水噗呲冒出,浸透在五指之间。
黏糊的汁液溅在阴鸷面皮上,进一步刺激他内心的杀戮欲望。
身穿云鹰袍的缇骑尸身,无力地仰面倒下,眼中残留浓重的惊恐。
“多好的味道啊!原来杀人割草,竟是这般痛快!血神无上,诚不欺我!”
孟长河仰起头,用力捏爆手中的心脏,好似想要挤出更多血水。
滴答,滴答。
如饮美酒,醇香浓郁。
不多时,他的唇齿之间尽是殷红,眼中闪过迷醉之色。
仿佛食人的恶鬼罗刹,显得格外可怖。
呜呜呜,阴风阵阵,好似鬼哭神嚎,卷过凄冷泥地。
此处是黄泥大岗偏北的一条小路,约莫有三十余名云鹰缇骑从这里经过。
片刻不到的时间里,埋伏其中的孟长河就将这些人杀得一干二净。
他曾为北镇抚司的千户,只差一步就可以换血大成,铸成法体,武功境界自然不差。
尤其面对一帮云鹰缇骑,更是如屠夫杀鸡宰牛,没有任何难度可言。
“北镇抚司……呵呵,若非敖景欣赏那个泥腿子,故意打压,我何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
孟长河心中愤懑,犹如火上添油,凭空窜起熊熊烈焰。
他当年扶持林碌那个蠢货,给自己四处敛财,积累兑换武道资粮。
想的是,早些晋升四重天,把与之竞争的周行风和徐应求踩下去。
再立下几次无可争议的大功劳,或者投靠朝中的几位公侯。
北镇抚司指挥使的宝座,极为可能会落到自己手里。
届时,成功摆脱严盛的操控,锦娘也不用再受辱。
只可惜,时运不佳,欠缺几分。
孟长河暗中买卖百户、总旗、小旗这些官位,已有七八年之久。
俗话说,夜路走多了,迟早撞到鬼。
谁能想得到,他会碰上那个桀骜不驯,蔑视上官的纪渊。
而且,不仅没有压服那个泥腿子,反而还走了天大的霉运。
莫名其妙被孤弘子和余东来牵连进去,沾上白骨道余孽的脏水。
最后惹来指挥使敖景的雷霆震怒,直接被夺去官身。
直接从高高在上的五品千户,跌下云端,成了金刀严府的赘婿。
受尽府中下人的背后议论,冷嘲热讽,以及各种羞辱。
念及于此,回忆种种。
孟长河胸膛起伏,怒火更烈。
他的双眸赤红,好似滴血。
“已经剪除两股了,还剩下几个小旗,倒也不急着杀掉,慢慢玩。”
他体会着这股怒气、杀意与凶戾,嘴角挑起残忍笑意。
默默运转内息,四肢百骸生出莫大的吸力。
每一寸血肉都像是活转过来,不断地叫嚣着饥饿。
皮膜胀起,筋肉蠕动,好似撑裂肌体,绽出几道狰狞的口子。
犹如嘴巴张开啃噬,将黏糊的血水、炸碎的肉块,统统吞吃进去。
这就是血神的恩赐!
无需什么资粮的供养!
因为,对于血神门徒而言。
众生万灵皆为牲畜,无一不可杀之,不可食之!
再者,每一次精彩而残暴的杀戮毁灭,都会得到血神的注视。
倘若表现得好,便能得到垂青与恩赐。
比起潜心苦修,效命朝廷,不知要胜过多少!
“只等杀尽这些杂鱼,差不多就能养出第二颗心脏了!
若摘下严盛的脑袋,剥皮拆骨,再添几分血罡之能,
真体就可大成!”
孟长河舔了舔嘴角,眼中浮现激动之色。
他所炼的血罡真体,大成之后。
可以脱胎换骨,生出两心三肺。
生机之强悍,堪称世间罕见。
即便被刀剑枭首,也能再活个一时半刻。
倘若推动到气海四境,凝练真罡入体。
号称,血罡不灭,生机不绝!
比起黑龙台那些需要昂贵功勋兑换的上乘绝学,更显强大与诡谲!
“就是不知道严盛那个老家伙,能否拖得住秦无垢!
赵无烈除掉纪九郎后,也许还会对我下手!
毕竟,只有死人才能永远保住秘密,做到万无一失……
哼哼,虽然血鹰卫没有登记在兵部名册上,但我手上有赵无烈的铁鹰令牌,这可做不了假!
如若交给北镇抚司,按照敖景的暴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