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援朝抗倭(卌六)加俸与分税制
廷的官员觉得“为人民服务”是天地正理,他只能通过“社会地位尽可能匹配财富收入”来进行改革和调解,于此同时再提高对基层地方官员的监督,来达到一个相对良好的结果。
他在“详细说明”中例举了地方官员的一些支出,例如县衙其实只有三个人是真正意义上的“朝廷官员”,而知县如果不自己聘用师爷帮忙处理一些庶务,其实绝大多数是管不好一个县的。
然而聘用师爷的花费朝廷根本不管,以知县自己的俸禄又不够花,那他不腐败才怪了,总不能指望大家都亏钱做官吧?要是都有那个觉悟,大明早成君子国了。
师爷问题只是许多花费其中之一,总之大抵知县的收入不够是大明自开国就有的底层BUG,不仅要改,而且要分步骤、彻底改。
例如就说这个师爷问题,高务实除了加薪之外,还建议将聘用吏员直接纳入常规财政支出项目,如他说“可使上县准聘师爷者三人,中县两人,下县一人,定以月俸,例由朝廷供养。”
除了师爷,还包括其他常备吏员、衙役等,也在高务实“朝廷供养”的范围之内。
但是,这显然会大大提高朝廷的支出,皇帝犹犹豫豫不敢答应也正是因此。不过高务实在“详细说明”里给他算了算账,或者说给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分税制。
在这个建议里,高务实终于对困扰大明两百多年的税法真正开始动真格了,他提议将商税设为常税,然后按照产品、商品门类确定税率。大致是涉及基本民生者低税,附加值高者高税,暴利者课以重税。
按照他提交的“详细说明”来看,至少没人敢说他以公谋私,因为京华自家的产业起码都是“高税”起步,还有不少行业达到了“课以重税”的标准——老规矩,我自己先交,你们嚼舌根之前不如先好好照照镜子。
不过,高务实也不是说商税就要全部由户部征收,既然叫分税制,那么“分”就是个关键所在。
如今这个社会比不得后世,哪怕是收税,付出的行政成本也是远高于计算机、互联网时代的,很多东西也没法精确计算,因此高务实也只能搞一个比较粗略的一刀切:商税收入中枢拿六成,地方拿四成。
至于你说地方也有好几级,总督、巡抚、布政司、州县等,这些事户部就不管了,怎么分那四成商税可以再议,反正户部要拿六成,以确保中枢的财政权威。再说,户部又是给你们加薪,又是帮你们分担了师爷、吏员、衙役等经常性支出项,拿大头不是理所当然?
高务实可以肯定的是,如今不管是皇帝还是百官,对他的目的都肯定还有看不到的地方,比如这样改革之后会对地方经济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这一点,他们就不大可能明白——不过时间久了可能会反应过来。
这事说来也不复杂,在之前的大户部改革之后,地方上不少原先可以截留的银子被要求上缴,现在又经过商税改为常税,那么这商税就会成为地方收入极其重要的一项。
任何地方衙门肯定希望自己手里的银子越多越好,但这商税是户部统核统收的,他们地方做不得多少假,因此唯一提高商税的办法就是让当地商贸变得越来越发达。这就倒逼地方官甚至那些不算官员的吏员们,都不得不想方设法维护营商环境,从而就促进了地方发展。
呃,这么做会导致房地产泡沫吗?那倒不会,因为大明的商税收得非常粗糙,买卖房屋根本不交税,地方上也没有多少“土地财政依赖”存在,不会有意愿推高房价的,毕竟房价高了其实是导致营商成本提高,对当前大明的地方衙门不仅并无好处,反而还有坏处。
这个做法和高务实以往的改革思路一脉相承,他相信无利益的强迫最难长久,人走茶凉、人亡政息将是大概率事件。因此他的改革一定要让执行改革的人或者集团取得部分利益,为此不惜“捆绑销售”。
根据他的经验,只要有了明确的好处,执行改革的人就会有动力去推进,哪怕有一天他高务实不管这茬了,这制度也能继续推行下去。
当然,任何改革都是要跟着时代发展而发展的,封建时代的生产力条件下自然搞不了社会主义,不可能一步到位、一劳永逸。不过,那要么是将来下一步改革要做的事,要么甚至不是他高务实此生能见到的,只能相信后来人有足够的政治智慧去解决了。
这个“详细说明”呈上去之后,又等了两天,皇帝依旧没有批复,但却把高务实召进宫中当面详谈了一个下午。之后,司礼监终于批红了票拟,虽然没有同意全国施行,但却准许了“南北直隶率先试点”。
试点,这个做法似乎成了实学派二十年来改革的标配。从高拱时代开始,实学派许多改革措施都是先做试点,试点效果好才开始逐步推广的。这一次高务实托名官员加薪、实则施行分税制的改革也按照这个套路走了,倒也不错。
这件事实上影响巨大的大改革,就如此在满朝上下的默许下波澜不惊地翻页了,而此事刚刚尘埃落定,朝鲜方面忽然送来了一道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