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想要在一起
打了一盆水来给自己仔仔细细地梳洗了一遍。羽毛被一根一根地清洗干净,小鸟按照自己的习惯埋下头,用小尖嘴仔细地梳了几下毛,它在水盆的倒影里看见了男人温柔的笑容。
在这个世界上,司冬墨是不计代价地真正对自己好的人。祁砚真的很喜欢他。一边享受着男人轻柔的刷毛,一边细细回想着他们从相识到现在所经历过的事情:在江心的树干上漂流,用小翅膀给他遮风挡雨;在乐庄附近的大山里采货,并肩作战对付狼群;在落霞镇的花灯会上参加美食擂台;和他一起吃一起睡,站在他的头顶上伸懒腰,趴在他的背上打滚儿……
似乎干什么都是一起。
冲洗完最后一遍,小鸟咕咕叫了一声,向上一跃,落到男人的手掌心里。男人用毛巾在它的身子上细细擦拭着,却见小鸟猛地左右摇摆着抖动起身子,上面挂着的水珠立刻刷刷甩落了男人一满脸。
被甩了满脸水的司冬墨皱了皱眉,低头正对上小鸟无辜的大眼睛。两者目光交汇,半晌,男人笑了起来:“真是个小坏鸟!”
“咕叽咕叽!”鸟儿双翅叉腰,转过去把屁股对着他扭了几下,得意地甩了甩尾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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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过去了,快要到了秋收的时节。司冬墨家里的田地需要他回去打理,因此,在十四食肆的短期“合伙”就要结束了。在那之前,司冬墨打算最后为兰老板做一份大菜。
“墨哥,我,阿进,我来送货啦!”
熟悉的大嗓门在屋外响起,早已等候多时的司冬墨立刻敏捷地冲了出去,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嘘——阿进,小声点!悄悄地过来!”
阿进咧嘴一笑,露出两排大白牙:“哎呀,墨哥,今天怎么神神秘秘的,啥事儿呀?”
司冬墨不由分说揽住他的肩膀,把他往屋里推。
“走地参?”
“是的!走地参!这可是很贵很贵的好东西呀……”阿进拍了拍自己背上扛着的的布袋,嘿嘿一笑,“你还记得不,几个月前咱们一块儿进山的时候,阿财还差点为了追它而丢了命呢!”
司冬墨往他袋子里瞅了一眼,“当然记得。不过……这走地参,现在怎么没长脚了?它不是会跑路的么?”
“走地参,走地参,不会走路怎么叫走地参呢?”阿进得意洋洋地晃了晃脑袋,“不过,这袋子里面真正的走地参只有一只,其它的都是普通山参。会走的人参娃娃也算是山参当中的极品了,是很难见到的。
我跟我哥逮着个小山参娃娃一路猛追,这小娃娃跑得飞快,在林子里躲来躲去,能抓到它全凭运气。咱乐家全家老小齐出动,还加上了两个老参客当帮手,在山里追了整整四天没歇息,才给捉到的呐!”
阿进把袋子在屋里放下,又四处瞧了一眼,确认无人偷窥之后,才把扎口完全打开。里面七横八竖地倒着一摞山参,在它们的最底下,躺着一只白白胖胖的山参娃娃。
那确实是个娃娃——这山参比周围的普通山参都要白胖得多,在胖胖的身子上依稀可以看见一张娃娃的脸,上面五官俱全,十分可爱。它有一双细细的小手,在下方还有两只细细的小脚,只不过,它现在身上被贴了特制的符纸,所以手脚都被专门的术法束缚住、不能动弹,只有气鼓鼓的五官显示出它此刻的心情。
“老参客给它背上贴了特殊的符,这样它就不会再到处乱跑了。”阿进把人参娃娃从里面掏出来,把背面亮给司冬墨看,“我和我哥追着它跑到了它的老窝,顺带把那一窝还没成精的山参都给‘一锅端’了。”
司冬墨查看了一下其它山参的成色,末了,兴奋地点点头:“都是好品相。”
“那当然,你兄弟我出马,自然是拿最好的货过来!”阿进拍拍巴掌,随即露出了疑惑的神情,“不过,话说回来,你要收这么多山参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