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约定好的
余欢在回答和不回答之间犹豫, 回答吧,他已经跟明生闹掰了, 而且他开了个头, 明生肯定蹬鼻子上脸, 说一大串。
不回答吧,也没必要, 因为这个太简单了,只需要‘嗯’一声就好。
余欢最后还是吭了一声。
明生哈哈大笑, “还是老样子啊, 惜字如金。”
余欢不爱说话是老毛病,从他刚来杂役处,俩人第一次见面开始他就注意到了。
凭他这张脸, 很容易跟大家打成一片,整个寝屋六个人五个都说上话了, 只有余欢没有。
这对一个健谈且自来熟的人来说是个打击, 明生起了好奇心,暗暗下定主意一定要跟他交谈上。
尝试了几次, 比如拿起他的鸳鸯结猛夸了一通, 一般人对这个最没有抵抗了, 谁都喜欢夸自己的话,但是人家愣是不动如山。
再比如晚上睡觉的时候故意越线, 胳膊腿伸到他的床上, 人家也只是给他踹回来, 依旧一言不发。
他是个越战越勇的人, 越发积极寻找机会,来了三五天,终于叫他逮着了,好心帮着收衣裳,总不会还臭着脸吧?
事实证明还真可以。
当时生了几天闷气,寻思着这石头一样的人,谁爱跟他交朋友谁去吧,反正他不会。
后来才发现这厮面冷心热,每次都默默给他留窗留灯。
他其实一点不笨,相反,从小就被夫子和邻居夸聪明,刚来时表现的那么好欺负也只是为了筛选能结交的,和不能结交的人而已。
以前就是没考虑周全,吃了亏,他很吃教训,有过一次之后,便不会犯第二次。
杂役处的环境恶劣,也意味着好人很少,一个寝屋六个人,只有一个勉勉强强还行。
总是不说话,他一个人说,他也是十分嫌弃的,奈何同寝里没有旁人,只能凑合了。
要不然就要出寝屋找别人,商量着找地方偷摸烤鸡酿酒,偶尔也会凑钱买个什么,大家分着吃。
比如应季的水果,干果,一个人买不起,几个人凑钱可以买一袋子,然后每个人几个分掉,他经常这么干,有几个吃货好友,可惜离的太远,没被分到一起。
近的就隔壁床位一个,纵然再不满意,也要凑合着用,大概是凑合的时间太久,竟凑合出了感情。
余欢不爱说话,但是他每次都会背地里帮他,一些小细节上,比如上茅房时突然发现自己没带纸,一般人肯定要慌,他不会,因为喊一声余欢就好。
余欢一边说烦死了,下次自己带,一边拿了纸过来。
明生省饭让给杂役处的小屁孩们,他一边说滥好人,一边说吃饱了,碗里还剩下小半,叫明生当了个好人,转赠给别人。
有些七八岁的小孩子活干不好,每天都留到很晚,明生索性闲着也是闲着,便干脆留下来帮忙,余欢冷嘲热讽,‘自身难保,还想着帮别人,以后别人能记住你是谁?’
明生并没有指望被别人记住,只是因着自己也是差不多这个年纪进来的,当初没有一个人帮他,他总会弄伤自己,半夜觉得委屈,偷偷的哭,所以不想别人也这样而已。
显然,余欢跟他有一样的想法,但是他嘴硬,非要讽刺一番。
他知道明生的经历,作为交换,明生也知道他的,是他死缠烂打问出来的,本来这么长一串,平时他肯定不会说的,懒得说,后来哄着他喝了点酒,酒品不好,一问全抖出来了。
和他恰恰相反,余欢是因为每次都照顾新人,结果有一次那个新人为了和其他人打成一片,背叛了他,和别人一起合起火了想欺负他。
整个寝屋就他拽拽的,不合群,自然会被人排斥,人家就诱惑被他帮助的那个,说是一起欺负他,就交朋友,那个新人毫不犹豫答应了。
余欢被伤到,所以再也没有帮过别人。
往后再有什么欺凌打骂的事,都冷眼旁观,劝他也冷眼旁观,因为好人没好报。
“我这回死里逃生,你就不想知道细节吗?”
余欢拿过他手里的衣裳,搁在床上折,没说话,因为不用说,明生会自己说出来的。
果然,明生手支在脑后,往他床上一躺,道,“是三公主救的。”
他歪头看来,“是你找的人吗?”
他的胳膊压着了衣裳,余欢挪了挪,“不是。”
“我就猜到了。”明生脱了鞋,盘腿坐好,“你这个性子除了我不可能交到别的朋友。”
余欢白了他一眼没说话。
“唉,你说你啊,当初要是多认识点人,也不会这么惨了。”不过他要是多认识点人,搞不好也不会沦落到成为杂役处太监的地步,所以就这样挺好,起码俩人认识过,虽然闹掰了。
明生突然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那么抵触?”
他俩闹掰的前一天还好好的,后一天余欢突然冲了过来,给了他一拳,他整个人都懵了,余欢说他作贱自己,用身体去换吃食。
他受制于人,连解释都是苍白的,这问题也越积越深,最后到了解决不了,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
但是他出了一趟宫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