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有人欢喜有人忧
《宝莲灯》的庆功宴在京城举办。
余胜明和于箭特地订了一整个楼层来办。
豪横,不过《宝莲灯》的成绩就值得这样的庆功宴。
这一次分开来办,除了有不少投资制片这边的高管以外。
甚至《血色烂漫》的滕博文都在邀请之列。
同行们,制片人们,西装革履,红酒杯上。
觥筹交错,极致恭维之语。
在这名利场之上...
滕博文虽然有些郁闷,败给了《宝莲灯》。
但总体而言语,《血色烂漫》也是一部颇为成功的剧本,而且他和余胜明的关系也还算不错。
大家都是一个圈子里混的,关系怎么都不会差到哪里去。
此时,许多京圈的导演,制片,在这里交流资源,心得。
余胜明哥几个好的也坐在一起喝酒聊天。
“没想到这一次真的让你们捡到了大漏子。”滕博文一边喝着白酒,脸色发红,一边啧啧道:“拿到了李清这么个好演员。”
“哈哈哈,我还以为你的嘴一直硬,不愿意承认我们的眼光。”
余胜明也笑的很开心:“这不显得我们眼光好吗。”
确实,就算是滕博文那么嘴硬的选手。
都不得不承认李清在那一阶段的爆炸演技。
“实事求是而已。”滕博文郁闷道。
“你们说,这位李清演绎的二郎神,他最大的特点是什么。”于箭也过来,摸了摸下巴道。
“武力高强,同时忠于自身内心的道理,并且为之践行,那种强烈的感觉,才是最让我喜欢的地方。”
旁边的高鑫鑫摸了摸下巴道。
他很欣赏李清的演绎,同时也很欣赏这个角色。
另一边,滕博文则是说道。
“嗯...他这表现力倒是有些意思,和我心中的一个角色有点相似。”
“哦?什么角色?”
“刺客豫让。”
“刺客豫让?”余胜明有些摸不着头脑:“谁?”
“刺客列传的豫让嘛,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听过吧,就是他的典故传出的。”高鑫鑫摸了摸下巴道:“好像也不太像啊。”
“我是说那一股子偏执,为达目的放弃一切都无所谓的豪情,非常的像...仔细品味,是不是有些?”
一千个人里面有一千个角色形象。
不过有些本质上的东西,都是共通的。
大家仔细想想,确实是有那么点像。
好像还真的有点感觉了。
“嗯...有点意思。”高鑫鑫仔细琢磨了下,有些东西是相通的:“所以你是有类似的角色推介?”
“有是有,不过不是电视剧,是我儿媳妇主导的话剧,在国家大剧院,十月国庆那天在庆典日播出。”
虽然是‘刺客’的故事。
但其核心内核是很歌颂忠义的。
还是比较适合在国家大剧院播出。
“话剧?还是国家大剧院的话剧...”高鑫鑫古怪道:“你想推荐李清去?他好像没有任何表演话剧的经验,直接就让他去演出,合适吗?”
“之前不是说李清是沉浸派的演员,基本上过戏都是一遍过的么。”
滕博文顿了顿说道:“之前老余说的,总不会是框我的吧。”
余胜明点了点头道。
“对的,他代入了角色之后,过戏基本都是一遍过的,这一点我可以证明...当然,前提是得让他代入角色。”
“反正这个也是要双向选择的,我们邀请李清他也不一定会去,去了也不一定能选上。”滕博文说道:“这可是十月献礼的节目,没真本事儿,真上不去。”
“豁,我还以为你会很讨厌李清呢,没想到转头就想给个机会。”余胜明调侃道。
“你这哪壶不开提哪壶...喝你的酒去,我看起来像是这么小心眼的?”
滕博文无语了。
当然,对李清的态度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坦白说,郁闷。
不是对李清本人有意见,而是这一波《血色烂漫》原本应该是角色口碑和剧本口碑大丰收的。
剧本倒是丰收的不错,但原本的角色口碑被李清的杨戬压了一头。
实质影响不大,就是显得有些郁闷罢!
而抛去这些个人好恶的成分,去解析李清的话。
滕博文发现一件惊人的事情。
这位李清的人缘口碑,相当的不错。
相当的好!
无论余胜明,还是于箭,亦或者是张大胡子,都对他赞叹有加。
不仅是演技,还有演技之外东西。
能让一个人欣赏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