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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章 整顿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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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的科道官,有许多不同的称谓,每一种称谓,都有其由来。

科道指的是内部的划分,为六科给事中和十三道御史,二者又称风宪官,其名源于风闻奏事之权,意为执掌法度之官。

再往前回溯,给事中和御史,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

给事中原为侍宫中事,以备顾问,至隋唐立三省六部,给事中归于门下省,始掌封驳之权,负责审议封驳诏敕奏章,可驳正百司奏章,由此衍生出对六部百司的监察之权。

和给事中不同的是,御史之官,自秦始置,便是监察官。

先秦之时有史官,为侍史,负责记录国君同臣下奏对之言,因其长久熟悉朝政,善于收集消息,渐成国君监察臣下之官职,这便是御史纠察官邪,监察百司的权力来源。

最初的官制当中,设监官与谏官,监官为御史,归御史台,掌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

至于谏官之职,据传源于上古舜帝之时,有纳言,负责向君上呈递下情,提出君上之过,予以匡正,秦汉时设谏议大夫,专司谏君上,议朝政。

唐时谏官和给事中一同归于门下省,至宋时,专设谏院,职权进一步加强,掌纠弹之权,负责谏诤皇帝,绳纠宰相,更有风闻奏事之权。

但是,随着制度的逐渐完善,监官和谏官的职权开始相互侵夺,宋时虽设谏院,可为防宰相控制谏院,谏官皆由皇帝亲自选拔,进而成为皇帝制衡宰相的手段。

如此一来,监官和谏官便渐渐合流,有台谏合一的趋势。

这种趋势,在大明建立后,最终确立。

太祖皇帝立国,不在区分谏官,监官,而是设六科十三道,一察朝廷六部,一掌天下之事,然而无论是给事中还是御史,皆有风闻言事,纠弹百官,谏诤皇帝之权。

所以这件事情,难就难在这里。

原本,宋代之时,御史监察百官,但因其本身归宰相管辖,所以监察范围兵部包括宰相。

为了应对这种状况,谏官才独立出来,虽仍归于宰相,但是因其有谏诤之权,能够以下驭上。

这种权力,在皇帝的刻意引导之下,逐渐用于百官之长的宰相身上,成为皇权和相权斗争的利器。

当初大明立国,设御史以小驭大,也有此意。

但是,谁能料到,太祖陛下因为胡惟庸一案,撤中书,废宰相,使得自秦以来的宰相制度彻底消失。

如此一来,谏官失去了目标,谏诤之权,自然重新用到了皇帝的身上。

平心而论,谏官自先秦时代始设,绵延至今,虽然名称官职多有变化,但是,谏诤之权始终存在,自然有其道理。

皇帝并非圣人,肯定有犯错的时候,所以,皇帝也需要在他面前,能够不阿谀奉承,敢于说真话的人存在。

御史存在的意义旨意,便是能够直言谏上。

这一点,就连当初太祖皇帝也是认可的,不然的话,他老人家不会如此优容科道,时常强调要通畅言路。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谏诤皇帝并不是错,只管谏诤皇帝,才是错。

想来,这也是天子刚刚那番话的意思。

沉思了片刻,陈镒开口道。

「陛下,谏诤君上,风闻奏事,监察百司,乃是科道言官之本分,依臣之见,如今言官之问题,如陛下所说,在对百司监察不严,对权贵有所畏惧,过分关注天家之事,另有少数人,以风闻奏事之名,不察实情,滥加弹劾。」

「故此,臣以为要解决问题,当提振言官信心,保持监察百司之权,不受外力干扰,言官行使职权,不受权贵报复。」

「同时,加强对言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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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考核,许风闻奏事,但不许仅凭只言片语,妄下定论,更不可邀名买直,宫中之事,若不涉朝局,不违典制,言官不可借此故意触怒君上,以求直名。」

「如此数管齐下,当可有所效果!」

作为风宪官的大头目,陈镒的这番话,只能算是中规中矩。

甚至于,仔细去听就会发现,他的核心意思,其实还是要加强言官的职权,保持独立性,在此之上,才是对言官的限制。

然而,闻听此言,一旁的王翺却皱眉摇了摇头,道。

「总宪此言,有些过于保守了。」

「提振言官信心,固然是要的,但是,这话说着容易,做着却会遇到困难重重。」

「保持监察百司之权,不受外力干扰,如何保持?」

「言官行使之权,不受权贵报复,又该如何保证?」

「还有,风闻奏事和仅凭只言片语妄下定论如何判定,言官言事,是否为邀名买直,又如何判断?」

「若有言官仍旧只奏宫中之事,该如何处罚?」

「这些问题若不解决,总宪所言,便是空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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