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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嘤嘤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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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男子在床畔坐下,微微俯身,看了过来。

那张足以颠倒众生的脸,倏然映入重樱的眼底。

鼻梁高挺,眉骨深邃,眼角微微上扬,勾出一丝妖冶,却压不住眼中的凌厉。

啧,全身上下,哪怕是根手指,都透着“渣男本渣”的气息。

重樱果断下了结论,是个薄情寡义的祸水长相。

就在她下完结论,那根透着“渣男本渣”气息的手指,抵在了她的眉心。

指尖泛着一股冰凉,触上她眉心的瞬间,一股清凉之意注入她的太阳穴中。

奇迹般的,那种碾碎了骨头般的疼痛,一下子消失了。

竟然有几分手段。

重樱暗自惊奇。

“樱樱。”男人开口。

不愧是祸水,连声音都祸得人骨头都酥了。

空气静默了片刻。

重樱抬眼,对上他鼓励的眼神,有些许茫然,试着应道:“嘤嘤嘤?”

众婢女:??!

男人唇角一勾,被她逗笑了,霎时间满室生辉。

他轻声问:“还疼吗?”

他的语气中是掩饰不住的亲昵,看起来与她关系很是亲密的样子。重樱呆呆地摇头,下意识就脱口而出:“你是谁?”

话音刚落,跪在床前的四名婢女赫然变了脸色。

红衣男子却不恼,眉眼间露出温柔的神色,半是责怪,半是戏谑:“小呆瓜,怎么受了一回伤,连师父也不记得了?”

小!呆!瓜!

重樱脑海中轰然一响。

如果单单只是“小呆瓜”三个字,并不会引起她这么大的反应,巧就巧在,她近日追的那本名叫《师尊的宝贝》的小黄.文,师父对徒弟的昵称就是小呆瓜。

面前这男人红衣墨发,一副艳冠天下的气势,不能怪她多想。

重樱默然半晌,张了张唇,弱弱道:“师父,恕樱樱冒昧问一句师父的名讳。”

红衣男子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

她来国师府这么久,的确不知道他的名字。他是高高在上的国师,府里不是他的徒弟,就是下人,哪一个敢直呼他的名讳。

“为师姓宫,唤作明月二字。”他遥遥望了一眼窗外的皎月。

宫!明!月!

这下重樱直接五雷轰顶了。

宫明月望着她呆愣的表情,脸上依旧挂着清浅的笑意:“樱樱不喜欢为师的名字?”

重樱疯狂摇头。

哪是不喜欢啊!

根本就会如雷震耳、久仰大名!

她果然是穿书了,穿成书中与她同名的悲惨女主。

想到书中女主惨绝人寰的结局,重樱一个激动,牵动伤口,眼角默默飙出两行泪来。

这下真的要“嘤嘤嘤”了。

宫明月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擦拭着重樱眼角的泪痕,轻声叹息着:“怎么哭了?真是个小哭包。”

重樱脑海中嗡嗡作响,很快回过神来,勉强解释道:“伤口疼。”

“不哭,师父不是在替你医治么。”宫明月握起她的手,撩起她的长袖。

袖子下面莲藕似的一截手臂,遍布火灼过后的痕迹,难怪她全身火辣辣的疼。

宫明月指尖抚着她的伤口,所过之处,泛起柔光,将难看可怖的伤疤一寸寸修复回原来的样子。

真、真的是法术!

重樱目瞪口呆,偷偷地咽了咽口水。

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师尊的宝贝》这本书的玄幻背景,虽然它是一本甜得发腻,剔除掉肉戏就没有剧情的文,但它的背景的确称得上大气磅礴。

故事坐落于东陵大陆,约莫在三千年前,那还是人与妖和平共存的年代。妖天生就有灵力,而人只有身怀灵骨者,才能修习灵术,与妖抗衡。

人族为了保全自己,与妖族签订了协议,约定两族绝不开战,不仅如此,人族与妖族之间还开放了通婚。

凡人与妖怪相爱,生下半妖,于是大陆上又多了一个新的种族——半妖。

人族与妖族来往密切,半妖族曾一度壮大,人口占据整个大陆人口的六分之一。

天生就有妖力,又继承人族灵骨的半妖,简直是上天的宠儿。

宫明月就是这样的存在。

他的父亲是身怀绝品灵骨的人类,曾号称大陆第一灵术师,母亲是天生就有妖力的蛇妖,强强结合,他带着强大的力量出生,是整个大陆唯一一个怀有灵骨的半妖。

然而在宫明月五岁的那年,人族与妖族撕破了协议,将战火燃遍整个大陆。

原来人族力量孱弱,始终忌惮妖族的存在,签下协约只是缓兵之计。

背地里培养怀有灵骨的猎妖师,将妖族全部赶尽杀绝,才是人族的真正目的。

为了这一战,人族足足准备了五百年。

人皇暗地里成立镇妖司,集结天下猎妖师,终于在三千年前的谷雨那天,向妖族宣布开战。

《师尊的宝贝》大结局章,有读者哀嚎,宫明月口中的白月光千重曦前99章根本只字未提,像是突然冒出来的。

其实不然。

原文中出现过千重曦的名字。

就是这场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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