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2 章 442
一些人于说法很不赞同, 她们是不是于武则
会如此呢?
在他们看来,不能因为看起来事情不
候为了遮掩
事情不是己做的,所以会使用些看
的手段来进行, 就像栽赃嫁祸那样。
?不是更有意思了吗?比于一直使用聪明的手法, 粗暴点更能够打消身的怀疑。
却
说的,在拥有那般的地位后,的确是没有必要再去杀儿子了。
[柑橘栀子花天生一:是样,理由看似合理,实际上逻辑漏洞还是存在的。
就李弘的身体状况, 于武则天根本构不成任何的威胁。想想你会将身体孱弱, 又一直患病的儿子当作威胁吗?@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而且,在李弘亡之前, 武则天就加封“天后”的称号, 实了二圣临朝的情景。那会儿, 武则天的权力是很稳固的,觊觎儿子的权力?与儿子争权夺利是没有必要的。比之, 要有人感到担心,该担心的也是别人, 而不是武则天。
尤其如果我没有失忆的话, 一般情况,李弘监国也是在荔枝和武则天巡幸东都的时候,那个情况武则天会选择给儿子一杯毒酒让他吗?在没有任何冲突的状况, 不符合方的动机。
当然,也有人会说做事情不会全然看有没有动机, 想做就做了。但不是更不合理了吗?!]
“的是太偏爱了!”前面也不是没有类似的情况发生, 可是为了证明李弘不是武则天杀的,说多是不是在重点内容上有所偏离了呢?
不过从她们所说的内容中去想想, 其实挺有道理的。杀人都要有动机,就算是最基本的不想、不喜欢,也是表达了己的意愿。但若是什都没有,那又算什?!
但让人在意的是,她们要一直在个题上面争论去吗?各朝的人们有些此不感兴趣,忍不住皱起眉头。
如果可以,他们还是希望能够听到些更有意思的内容。
至于将此当作八卦看的人完全没有放在心上,甚至还兴致勃勃的说些什。
[玥曦:还是那句话,为了让武则天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至于深入人心是好的还是坏的,他们没有在意。或是说,坏的更容易引起争议。]
【《唐书》中又说:萧淑妃的女儿义阳公、宣城公因为母亲的缘故囚禁在掖庭,一直到了四十多岁还没有嫁去。于是太子李弘将此事告知给李治,武则天知道后非常生气,就毒鸩杀了李弘。】
[盛夏梅子酒:里也好离谱啊!就算武则天生气,估计也是因为没有及时尽到当嫡母的责任。@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毕竟,当时的情况,武则天是皇后,那义阳公、宣城公不仅是萧淑妃的女儿,她也算是她们的嫡母。
事情就算是放在平常人家,儿子搞来麻烦事,当母亲的也会生气。但是为此就鸩杀儿子,是不是有什毛病呢?!
再,还有年龄是不是哪里有些不?写部分内容的人就没有察觉到其中的题吗?]
“为事情鸩杀儿子也未免过于离谱了吧!?”可以说,不管是穷人家还是有身份的人家在听到此内容也给震惊的睁大眼睛。
她们非常的不理解,儿子表的是什?谁不知道?尤其那还是处于皇宫中,为了事杀儿子不理解。
更让他们不理解的是,为什写史书的人认为此行为能够让人信?想不通啊!
放在她们的身上,她们或许会儿子生气,可是去杀了方根本就没有必要。
从某程度上来说,也不算是什大事。除了会遭到些许念叨以外,就没有别的了。
[云吞面来一瓶:四十岁是把我给蚌住了,到底是以什心情来写东西的?]
其他观看投影的人也其实是蚌住了,四十岁的公未嫁人?囚禁在掖庭中?
如果是的,那的是不知道怎说了。
【然而,关于义阳公、宣城公的事情发生在咸亨二年,即671年。李弘亡的时间是在675年,距离公事件过去了四年。
如果武则天想鸩杀李弘,完全可以在他刚提那事情的时候给噶了去,等到都过去思四年才干,是不是有点太迟了?!
且在李弘请嫁义阳、宣城二位公的时候,义阳公27岁,宣城公23岁,距离四十岁还远着呢。】
[喻喻:夸大年龄的行为的是让人讨厌啊!让我想到了在有的人把二十来岁说成三十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