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第一百二十三缕光
俞铭洋,一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三代,从小泡蜜罐子长大,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是全家宠在心尖上的大宝贝。
他喝的是琼浆玉露,吃的是山珍海味,上下学豪车接送,寒暑假游轮环海。幼年热气球,童年高尔夫,少年赛马场,活得风生水起、有滋有味。
外加出手大方、长相不错、成绩优异,可谓是狐朋狗友无数,环肥燕瘦心悦。妥妥的人生赢家标配,稳稳的言情男主剧本,只要不作死,他称得上天选之子。
可惜的是,他命贱啊。
贱到放着好好的富贵鸟不当,上赶着去做野山鸡。他至今能回忆起自己中二期的虎狼之词,那真是他满脑子晃荡的化粪池。
“爸、妈,这种除了钱什么也没有的日子我过腻了!”
“我想重新定位自己,也想看到自己的价值,更想体验普通的生活!我想知道不靠身份背景,我到底能有多厉害?”
许是他的信念特别强烈,强烈到拉高了老天爷的血压,在他如愿以偿地从国际高中转往顶尖学府之后,遇到了一个恐怖的挂逼同桌。
对方叫“司诺城”,干啥都特行,颜值第一名。
从头脑到外形,从实力到气质,从能力到运气,都把他比到了泥土里。就连怼人,他也能不带一个脏字地喷得他找不着北,不看点书压根接不住话。
比如,他极力挽尊:“虽然我成绩没你好,但是我朋友比你多。”
司诺城飞快刷题:“无敌当然寂寞。”
俞铭洋:……
又比如,他再接再厉:“虽然你长得比我帅,但是妹子都找我表白。”
司诺城不甚在意:“嗯,在我这里碰壁,只能去你那里找回场子。”
俞铭洋:……
再比如,他搏命一击:“我十二岁的时候,我爸送了我一匹价值千万的宝马。那年我最爱做的就是骑着它奔跑在‘爱丽莎’赛马场,真是自由又潇洒。”
司诺城非常淡定:“赛马场我家的。”
俞铭洋:……
“你这说的是人话吗?”
“你是人?”
从此,在司诺城全方位的狂轰滥炸下,俞铭洋过上了连钱都失去意义的日子。
俗话说“既然斗不过他,那就加入他”。
俞铭洋重新定位了自己的辣鸡水平,找到了争当司老大麾下第一小弟的价值,切实体会到了质朴生活的心酸和快乐。
讲真,刨除身份背景,他啥也不是;有了身份背景,他连人都不是。
原本的人生赢家被迫封号,由富三代少爷转型成“丐帮三袋弟子”,喝奶茶可乐,啃大饼馒头,坐公交三轮,活得越来越糙,行事倒越来越稳重。
稳重到成年后的爱好都是非常“省钱”的单反摄影,稳重到每次遇到搞不定的破事不是喊爸妈,而是喊老大。
稳重到司诺城一个电话通知“你来给我送伞”,他都能分辨出对方的语气中夹杂着难得的好胜心。
好胜心?
嘿,这波他熟。
他当年想跟司诺城攀比的时候,也有同款胜负欲,所以……感情这是遇到了对手,还有吃瘪的嫌疑?
卧槽!我马上撑着伞来看戏!等我!
……
在物竞天择的自然界,大草原上若是出现同样强悍的两匹雄狮,它们之间天然存在一种竞争意识,会死斗到一方落败才善罢甘休。
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一个领域要是出现同样顶尖的两个人才,他们之间也会形成一种诡异的磁场,要么斗争到底,要么合作双赢。
司诺城偶遇纪斯便是如此。
仅是不经意地瞥了一眼,身上的寒毛就莫名竖了起来。
像是遭遇了天敌似的,浑身的细胞都叫嚣着不适。偏生反骨一上来,他不退反进,眯起眼走上前去,坦然地观察起对方。
一个背对着他的异装癖,戴着帽兜拿着权杖,跟拍电影似的缓缓仰起头,露出轮廓极为俊秀的半张侧脸。
刹那,冬日的素与白袍的静相衬,弥漫着有一种说不出含蓄古韵。
然而,画面虽美,人却带毒。只见这白袍男子抬起手,煞有介事地道了一声:“雨来。”
司诺城:……
有病?
司诺城抬步就走。
对方身高与他差不多,身形看上去挺结实,手里还握着一根大杖。真要是犯起病来攻击无辜路人,他可讨不了好。
谁知不出三秒,天空突降暴雨,几乎没给他任何反应的机会就劈头盖脸地淋了他一身。
当雨水顺着发丝淌下,司诺城面无表情地撤回树下,一声不吭盯着白袍人瞧。说雨来雨就来,不是机缘凑巧,就是天生乌鸦嘴。
那白袍人愣了好一会儿,大概也没想到会一语成谶,颇为“心虚”地与他隔空对视,再灰溜溜地躲进另一棵树下。
大雨瓢泼,连绵不断,树那么小,人那么高。
隔着厚厚的雨幕,两只落汤鸡困在逼仄的环境里,凤眼瞪着凤眼,静默无言。
纪斯与司诺城不动声色地互相打量,先是发自肺腑地感慨一句“这人皮相不错”,再是本能地对比了一下身高和骨架,最后默契地错开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