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绣娘(12)
() 虽然爱怜女扮男装,外出学习,会冒些风险,可是她也不是去外面找男人,只要用心装扮成男人或者说男孩即可,反正现在才十岁,第二性征还没有发育,还是比较容易的。
为了精神食粮,冲鸭!!!
就这样,王氏把自己打扮成了脸色腊黄,大半刘海挡住了那道疤痕,穿着土布衣服的村妇,她找到了一家人数不多,风评和水平都不错的私塾,交了束。
而爱怜则也同样脸色腊黄,穿着土布衣服,成了瘦瘦小小的男童,十岁的爱怜,打扮下来,看上去只像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这间私塾离她们的小院子并不太远,从小门走,每天也可掩人耳目,爱怜也开始了她的学童生涯。
每天的上下学,都是王氏乔装之后接送,由于爱怜的学业十分优秀,让私塾的先生极为看重,对她更是多用了几分心思,每每都会给她多加几锅小灶,而爱怜也常把自己不懂的疑问总结出来,每天都问一些,进度十分喜人。
有先生教,和没有先生教的差别真的很大,往常对她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到了先生那解惑,便能让她感觉如同久旱逢甘霖般的畅快,便是连写字也都更加多了些风骨。
就这样一教一学,每天上学放学,爱怜开启了她古代的求学生涯,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三年。
有一天先生把爱怜叫道跟前说道:“于连啊!你在我这里已经学习了三年,你之前已经有了很厚的根底,这三年里我也已经把自己所学尽数教于你,接下来也没有什么能够教你的了,以你如今所学程度,已经可以参加明年的童生考试了,如果发挥正常,为师有八成的把握你能够考取童生,剩下的时间你可以自行回家学习,再在私塾中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先生捋着他那三寸长的花白胡须,笑得很是慈祥,表情也是满意且得意,这么好的学生,居然是他教出来的,若是哪天高中,也会让他荣耀加身的。
每个老师都喜欢爱学习的学生,这个道理古今通用,教出好学生,会让做为老师的自己得到巨大的满足感和成就感,这可能也是为人师表的最大的乐趣所在。
爱怜现在便是那让先生有着巨大成就感的学生之一,也可能是唯一,所以怎么看爱怜怎么喜欢。
爱怜此时也表现的十分恭敬有加,礼数周全,这样一个把一身所学全部教给自己的老师理应得到她的尊敬,她跪在老师面前,恭恭敬敬给老先生磕了三个头,然后谢过先生,才转身出了私塾。
回到小院儿,脱去一身男装,十三岁的爱怜个子也长了不少,今后再不能去如同一个学生般去私塾了,至于先生所说的科举,她也只能在心里说声抱歉了,这个学生真的做不到啊!
爱怜心情有点郁闷,这万恶的古代,凭什么对女人这么苛刻?可是郁闷完了,该怎么样还怎么样,她这个小人物,可是无法改变这个时代的,安心做她的宅女吧。
一连好几天,爱怜都恹恹的,她还有些不适应不去上学的日子,好在几天后也就好了。
每天照样习字看书、描花样子、刺绣、弹琴,跟着母亲学习管家,礼仪方面早已经融入进了她的骨血中,一行一走一卧一坐一言,所有的所有,处处体现出了大家闺秀的气质。
即使上学的日子里,这样的言行也是私塾先生啧啧称奇,心想着,这孩子恐怕也是哪个大家族流落在外的公子,确实啊!若是爱怜知道,一定会给先生点三十二个赞,果然有眼光,本姑娘虽然不是流落在外的大家公子,但可是流落在外的皇家公主,老师慧眼如炬。
就连小兰如今的气质都变化极大,本就已经长开的清秀容貌,再加上随着小姐一起学习的礼仪,还有宫廷礼仪,随小姐识字看书、做女红,如今若是洗去一脸的药汁,换上丝绸衣裙,也会被人认为是哪家的小姐。
在爱怜看来,这就是内涵和气质的重要体现,她跟小兰说到这些的时候,还详细解释了什么叫内涵,什么叫气质,现在好多现代词汇,小兰都能张口就来,与爱怜无缝沟通。
这样也让爱怜内心中对来到古代的排斥和孤独感,得到些许缓解,虽然这里有小兰,这里有王氏,可是前世现代的生活,还是扎根在她心底里,时不时钻出来,让她神伤一会儿。
好在她天生的,说好听点儿是‘随遇而安’,说不好听的便是心大,否则若是如林黛玉般的敏感心思,她不得把自己给呕死啊?
她把自己每天的生活安排的满满的,让自己尽量精神上充实些,才能尽可能少想那些前世的事情。
行云流水在桌前沏着茶水,动作优美舒缓,爱怜此刻的气质温和娴雅,即使脸色依然的腊黄,可是却还是已经掩饰不住的风华绝代。
茶艺也是王氏教导的,爱怜觉得王氏就是个大宝藏,总是挖掘不尽。
王氏坐在对面,安静地一手执书,一手把茶杯放在鼻间轻嗅慢品,王氏额头的疤痕已经淡了许多,即使这么多年没有刻意除疤,但是天然的愈合能力太过强悍,也有一些她们每天涂抹的药汁,有一些祛疤的功能,反正现在若是平日里不太注意,已经不是太明显了,有时王氏需要去庞氏那里,还要刻意描画一番,才能让它更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