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
林菀和陆正霆两人骑马去了供销社的屠宰组。
屠宰组原本其实并不负责杀猪, 而是为了完成上面供销社生猪统购统销任务的地方。
乡下各大队都领了养猪任务, 每年要向供销社出售生猪不低于本大队户数的一半, 而超过三分之二则有其他优惠,比如返销粮额度、化肥农药额度、生猪肉等。
各大队的猪都不是同期养殖的,而且生长速度有所差异, 所以出栏时间也不同,一般够了标准斤数就可以卖给供销社。
供销社收购了生猪以后, 就会往县级供销社运送, 由县供销社再往部队、地区等供销社交任务。
但是收购的猪总会有点意外状况,死了或者断腿之类的, 不适合运输就由屠宰组就地解决。原本规定处理好的猪肉都要运到县国营肉厂的,只是当地公社离县城远,加上丘陵地带交通不那么方便, 夏天猪肉在路上会坏掉,所以就改为当地屠宰卖掉。
只可惜根本轮不到乡下社员来买, 公社革委会、食堂、粮管所、以及附近大队的革委会, 就这些还不够分的。
今天陆正霆之所以带她来, 因为县里干部来开会,革委会食堂肯定要有肉,屠宰组就得杀猪。
他算得准, 屠宰组上午刚杀了两头猪,这会儿把最好的肉和肋排送到革委会食堂去,其他的收拾干净按照规矩各家一份,剩下的其他职工们用内部肉票买。
陆正霆把马拴在院子一侧的拴马桩上, 领着林菀去买肉的地方。
林菀好奇地看他,指了指周围又戳戳他的胸口,“你来过?”
陆正霆摇头,“来之前我有问过。”
他之前耳聋腿残的,要办事就得请陆正衡帮忙,不曾自己出过门。后来戴上腿套,来公社也都是工作,这算是第一次走着陪媳妇儿出门,当然不能两眼一抹黑,跟二傻子一样晕头转向,多给媳妇儿丢人呢。
他拿了三斤肉票递过去,却扭头问林菀:“媳妇儿,我们要什么肉?”
林菀很认真地看了看,问现在能买什么肉。她看肉案上就摆着几块碎骨头,也没有肉啊。
一个青年瞅了瞅他俩,“大肥肉没了,五花肉还有点,另外就是瘦肉。”
林菀也不想要大肥肉,她要了一斤五花,一斤瘦的,问问另外一斤能不能换成骨头下水之类的,比如一斤买个三斤?
青年粗短的手指头在挂钩上扒拉了一下,“筒骨没人要,两斤顶一斤,要不?”
筒骨熬汤倒是不错,可两斤纯骨头顶一斤肉,这可不划算。
林菀就问问有没有别的。
青年猛摇头,瞅瞅林菀瞅瞅陆正霆,不肯再松口。他瞅着陆正霆,那眼神分明带着羡慕嫉妒,你媳妇儿那么俊,你还想占我便宜多买肉,没门!我买回去自己吃多好!
一边瞅,他还下意识地挺了挺胸脯,把自己粗大的膀子抖了抖,像只雄兽一样展示自己粗壮的四肢,似乎在说虽然我没有你高没有俊,可我比你粗壮!比你有肉!
陆正霆微微挑眉,不懂他在干什么。
这时候后面一人扛着一麻袋东西过来,跟陆正霆说让一让。
陆正霆看不见后面,听不见声音,自然没动。
卖肉青年用粗短的手挥舞一下,对陆正霆粗鲁地喊道:“叫你让一让!不聋吧,让开!”
林菀也不挑肉了,挽着陆正霆的手往边上靠了靠,对青年吼回去,“你喊什么喊。”
青年看她那么凶,气又短了,嘟囔道:“你长得俊你凶。让他让一让,站那里不动,聋啊?”
后来的男人把麻袋丢在里面,扭头看到了陆正霆,惊讶地叫了一声。
陆正霆疑惑地看他。
男人大声道:“我是曾凯啊,我们在县革委会复员大会上见过的。”
陆正霆看了一眼他的脸,盯着他的手看了一瞬,这男人右臂只有大臂,袖子下面空荡荡的。
男人掏摸半天也没找到一张纸,让青年赶紧去拿铅笔本子来,林菀见状就从书包里掏出纸笔给他。
男人接过去,唰唰写了一行字给陆正霆看。
陆正霆看到名字,表示想起来了。这男人叫曾凯,是一名复员军人,右臂是被失控的机器打掉的。转业那年他们在县革委会碰过面,不过那时候自己腿不好,又听不见,对什么都没兴趣。
曾凯因为胳膊残疾,而陆正霆双腿残疾,且陆正霆长得特别好看,气势又冷冷的,让人记忆深刻,所以就主动跟陆正霆打招呼,问问是哪个大队复员以后做什么工作。
陆正霆虽然不想和他交谈,却也记住了他的名字。
“陆兄弟,你的腿……好啦?”曾凯惊讶地看着他的腿。
陆正霆点点头,“没全好,正在复健。”
曾凯:“复健?”
陆正霆看向林菀给曾凯介绍,“这是我媳妇儿林菀,五柳大队的大夫。”
曾凯立刻跟林菀打招呼,“林大夫,你给治好的?”
林菀摇头,“是他的腿自己在恢复,我帮忙针灸推拿而已。”
曾凯的眼中流露出羡慕之情,随即看看自己空荡荡的右臂,顿时又觉得沮丧。
陆正霆看向林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