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大神码字(番外)
我年少时喜欢过一个人,但也仅仅是喜欢而已。
因为我知道,那个人永远不会属于我。
我不想去争,属于我的,不用争,不属于我的,争了也没有用。
我是萱萱,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女孩。
高中时,因为物理成绩实在是太烂,所以在文理分科时选择了文科。
那时候的文科班,人并不算多。
一个年级有20个班级,14个理科班,6个文科班。
分科后的第一次模拟考。
我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我能考进年级前二百名,尽管文科班里一共不到三百个人。
可是对于一直处于年级六七百名的我来说,这是一个莫大的惊喜。
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我对自己的学习成绩逐渐有了信心。
或许,真的有奇迹也说不定呢。
奇迹会有的。
当你为了一个人拼尽全力的时候。
初识嵩屿的书,是在高三刚开学不久。
那时候他的笔名还不叫这个。
当时他的笔名很简单,只有一个煜字。
那是我第一次接触网文,也是第一次接触男频文。
只是被书的封面吸引了,然后便开始阅读这个故事。
那时候,学业还是非常紧张的。
可即便是这样,我还是通宵看到了他的最新章节。
从来没有哪一本书能让我这样,为了读下去,甚至忘了时间的存在。
第二天,自然是顶着浓重的黑眼圈去上课。
还在数学课上睡着了,被老师叫醒到教室后面罚站。
可是我的脑海里都是昨晚看的小说的故事。
总有一个人,能够惊艳你的青春。
我从未想过,竟然我青春的那个人竟然会是一个网络作家。
高中一整年,我都在追他的小说。
他每天更新三章,我便看三章,然后等完成当天的学习任务之后。
再去将这三章重新看一遍。
几乎每一个章节,我都看了不下三遍。
看小说会耽误学习吗?
我的答案是分人。
至少在煜的小说里,很多句子的三观都很正。
我甚至将其引用到了我的作文里,为此还受到了老师的表扬。
那时,我真想骄傲的告诉大家,这句话是我最喜欢的作者说的。
煜这个作者名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更新的呢?
我记得是在我上大二的时候。
当时,他说,暂时不会再更新,谢谢大家的支持,有缘再见。
当时,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整个人都愣住了。
他不更新了,我该怎么办?
那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没来由的让我心慌。
我害怕,害怕再也看不到他写的文。
害怕还没有认识他,他就彻底的消失。
可是再害怕我也无能为力。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原来那个时候家里人反对他写小说,跟他闹了一阵子,不过后来就没有那么反对了。
他的父母很爱他,即便是反对他写小说,也是害怕他与周围的世界失联,害怕他会更加孤僻。
不过好在,他并没有变成这样,一切都是因为一个女生的出现。
这个后面讲。
煜宣布暂停写作后,那段时间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一直以来的情感寄托,就这样消失不见了。
也直到那个时候,我才意识到。
我好像在不知不觉间,依赖上了这个作者。
喜欢,真的是一个很玄的东西。
哪怕从未见过面,哪怕从未说过话,哪怕我都不知道他是丑是帅、是高是矮,可我还是心动了。
我臣服于他的细腻文字间的宏伟世界,臣服于他正直的三观,臣服于他的每一个字节甚至符号。
因为他,我选择了汉语言文学这个专业。
因为他,毕业后我选择成为一名编辑。
说来也巧。
我刚当编辑没两天,就收到了一份投稿。
阅读时,我几乎是第一时间就认出了他。
那样的语言节奏,那样的写作习惯,是他没错了。
我甚至特意去问了他这件事。
他好像也有些惊讶,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我说,刚好看到过他之前写的书。
其实,我已经看了他的书五年了。
可是我却没有告诉他这件事。
这一次没有告诉,以后便再也没有机会了。
我成为了他的编辑,陪着他一步步走向神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