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叶家
大理寺卿叶衡最近很烦心,她的正君老蚌得珠,以三十六岁的年龄怀上身孕,这本来是件极好的事,可这喜事是有代价的。最明显的代价便是正君基本上吃不下饭。虽然没到吃什么吐什么一点不留的地步,却也差不多了。不过怀孕两个多月,人就瘦了一大圈。本来还是中等微丰的身材,现在已经能够算得上瘦弱了。脸颊的变化比身材更明显,原先她家正君是胖胖的小圆脸,现在都快要变成尖下巴瓜子脸了。 吃不好人就没气力,原本很爱在府中走动种花浇花养鱼养鸟的正君,眼下从早到晚躺在床上,一躺就是一整天,整个人恹恹的,眼睛里一点神采都没有。 正君这样,叶衡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她也找太医问过,前来诊脉的太医正史燕梦说,男儿家有孕都这样,她家正君三十六岁才怀第一胎,自然要比别人辛苦。 史燕梦还给她讲了一番大道理,什么“少年男子,其气未成,长肉长血,生骨生筋,此之时也,戒之在早,承恩太早,骨骼难长。青年男子,血气已成,骨骼已健,侍妻承恩,生女生男,合乎天之道,此之时也,唯忧其旷,久旷之身,不得发露,如江如湖,湮滞为灾。中年之时,其气已老,其血渐少,发露过多,必损身体,此之时也,保养为宜,承恩不可数,分恩分宠,利己利人。” 她哪能静得下心来听这样的大道理,再三打断,请问这位史太医她眼下究竟该怎么做? 然而史燕梦掉了一番书袋之后,告诉她的却是什么都不要做。 “在别人做祖父的年龄遇喜,身体一时半刻接不住这喜事,五脏六腑怨气冲天,誓要将这胎儿赶出体外。这是躯体自保之策,虽不常见,却也正常。” “此时不可惊慌失措,他吐便让他吐,他歇便让他歇,等过了这头三个月,身体见这喜事已成定局,自会老老实实调动脏腑,积存血肉,照护这胎儿,迎接这喜事。” 史燕梦的这番分析,应该说很有洞见也很睿智,叶衡被说服了,然而虽然心里没有那么担忧了,可是瞧着恹恹在床的夫郞,她还是忍不住心疼。这几日索性连请了五天假,朝堂不上,衙门不去,专门在家陪夫郞。虽说陪着也没什么用,但她还是要坐在床榻边上,握着早早地就躺在床榻上准备入眠的正君的手,痴痴地凝望。仿佛这样的深情凝望,可以解除正君身上所有的苦痛。 “妻主,燕窝粥煮好了,让哥哥用一点吧?” 叶衡的侧夫齐苗从外面端了越州瓷窑烧制的带盖小碗过来,那小碗中盛着新煮好的燕窝桂圆银耳粥。这粥品在以前是正君很爱用的,叶家虽不是什么豪门大户,但叶衡做大理寺卿多年,家中也没太多人口,一家人在银钱上的使用那是十分宽绰的,正君自己掌着家事大权,对自己当然不会吝啬,什么枸杞茶、燕窝粥、鲍鱼汤、花胶鸡,厨房里头轮番做。 此刻正君听见齐苗的动静,连抬眼瞧一瞧都懒得看。 什么稀罕物,他平日里吃这个,眼下有了身孕,怀了女儿,还吃这个吗? 身体多日不适,让他比平时娇气了许多,只觉得自己没有得到足够的体贴,心里头委屈得很。 “好歹吃一点?嗯?”叶衡从齐苗手中接过餐勺,仍旧让齐苗端着小碗,她自己从小碗中舀上一勺,递到正君枕头前,试图劝说正君好歹用一口。 正君赌气地闭上眼睛,三十六岁的男子撒起娇来让人很是无措。 叶衡讪讪地看着闭目养神的正君,一时间不知道汤勺该不该放下。 叶衡今年三十有七,自十六岁那年娶了十五岁的正君,两个从未红过脸。 两人最初也是母父之命,媒妁之言,当时叶衡的母亲担任乐州绿屏县县令,正君的母亲担任乐州乐水县县令,两县相邻同在一州,两位母亲有一日公务上相见,说起彼此的儿女,越说越投洽,即刻定下婚事。从定亲到完姻,不过一两月功夫。 彼时两家母父都恪守时俗,叶衡在成亲前并未见过自家夫郞。花烛之夕,初见郎君,叶衡一眼动情。 十五岁的少年眸如星灿,颊似桃红,下颔轮廓带着少年人特有的婴儿肥,身材四肢已经开始向成年男子看齐,双腿修长,腰身俊抜。 最重要的是还不怕她,少年郎君眨着浩瀚星空般的眼睛,脚步坚定地向她走过来,亲自执壶,劝她饮下一杯椒花酒。 椒花酒落肚,她脸红心跳,无师自通,把郎君身上的喜服,解得轻而易举。 燕而新婚,如胶如漆。 少年人初尝情与爱,哪有不纵情的道理? 一连大半年,她都不曾拿过书本做过文章。每日里不是带着正君出去看山看水赏花赏月,便是同着正君抓鸟抓鱼养猫养狗。偶尔还会陪着正君参加一些少年男子们的聚会,品酒品茶,研究美食,捯饬香草,她也不多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