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权利义务
回顾中国古代历史,历朝历代的开国之君,都会定下一些五花八门的祖制或祖训,其性质,与宪法确有异曲同工之处! 比如,汉高祖刘邦,他定下的祖制是异姓不封王;还有明太祖朱元璋,他告诫要求后世子孙,永不立相!清康熙皇帝,虽不是开国之君,却是满清入主中原,一统天下后的首任君主,他也定下了一条祖制,便是永不加赋! 这些所谓的祖制,与宪法的立法精神,多少沾了点边,却没有那么全面!与之相比,刘纬定下的“祖制”,可就全面多了,不过,为什么这套宪法,要称为“宪法大纲”呢? 刘纬在穿越以前,不过是个大一新生,学的是历史,不是法律,他对宪法知道个大概,却未必能够面面俱到!因此,大汉王朝的第一部宪法,以大纲称之,是为了今后通过实践,加以补充和修改,获得全民认可,再最终定稿! 换言之,《钦定宪法大纲》有试行的性质,刘纬在这个问题上,显得十分谨慎,也怕有所疏漏和错误,给当代和后世,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混乱! 那么,这套《钦定宪法大纲》究竟有哪些内容呢?细则,我们就不详细转述了,概括说来,包含了三个内容,即皇帝的权利与义务、议会、丞相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部分,事关君主!宪法大纲规定,大汉王朝之皇统,永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容侵犯,否则,以叛国罪论处!这个规定,似乎是在巩固皇权,可实际上呢,却是为了维护国家稳定!新船说 试想一下,如果后世总有阴谋作祟之徒,垂涎皇位,必欲取而代之,国家不就乱套了么?只有彻底断绝这些家伙的念想,令其想要掌握权力,必须走正规途径,去竞选丞相,而不是阴谋造反作乱,国家和社会才能更加稳定! 另外,宪法大纲规定,皇帝拥有军权,为大汉王朝三军总司令,参谋本部,向皇帝负责,为皇帝执掌军权、调动军队以及发动战争的执行机构! 当然,那么多军队,皇帝自己是养不起的,他也是按照宪法规定每年领工资维持基本开销,那么军费从何而来?来自于国库!宪法大纲规定,军费开销计划,要交议会表决审核通过,再由丞相及兵部酌情拨发! 皇帝拥有军权,是刘纬三权分立精神的精髓所在,他深知,在我们这片神奇的东方土地上,要是让丞相拥有了军权,不出乱子才怪!而皇帝虽然不管政务,却掌握军权,要是出现奸臣作乱,祸国殃民,他至少有底气拨乱反正,及时纠弹! 但是,这么做也有隐患!假如后世出现一位皇帝,仗着手里有兵,罢免民选丞相,解散议会,搞独裁怎么办?军费开支,便是对他的制约,你是皇帝又怎么样?发不出军饷,士兵们吃不饱饭,照样指挥不动! 同时,这么做,也能避免后世出现那种穷兵黩武,连年发动战争的狂人皇帝,以免给广大民众带来深重灾难!有议会和内阁的制约,皇帝要想胡来,得好好思忖一下! 以上是皇帝的权利,下面就都是义务了!比如,皇帝不能擅动国库,花钱必须经过议会批准;皇帝不能违犯法律,不得动用私刑;皇帝不得干预朝廷政务和司法领域;皇帝不得罢免民选丞相,虽然有权解散议会,但一年之内只允许动用一次特权等等! 这些义务,或者说制约,还有许多细则和分支,规定十分详尽!总之,未来大汉王朝的皇帝,虽然名义上仍是天下万民之主,实际上就是个吉祥物了!当然,他可以利用军权发动对外战争,实现人生价值,这又何尝不是刘纬所期望的结果呢? 丛林法则,弱肉强食!你不去打别人,别人就有可能来打你!和平外交,纯属无奈之举,唯有拳头够硬,那些贱人才怕你,这个世界只有强者受人尊重,弱者只能被踩在脚下,甚至丢进井里,还得再扔几块石头! 宪法大纲的第二部分,说的就是议会和内阁丞相的权利和义务,具体细则,不必详细叙述,过去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曾经提过,总而言之,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未来的大汉王朝,将形成皇帝、内阁丞相和议会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政治平衡,谁想一家独大都不可能,唯有精诚团结,众志成城! 值得一提的是,宪法大纲规定,将国家司法体系完全独立!未来的督察院和大理寺,在司法领域,拥有不可撼动的绝对权威,议会也好,内阁也罢,在他们的面前都是孙子,千万不要作奸犯科,否则必遭追究! 不过,为了防止司法体系腐败堕落或一家独大,宪法大纲又授予了皇帝司法豁免权,以及委任御史大夫和大理寺卿的权力! 宪法大纲的第三部分,事关民众,立法精神就是人人平等!也就是说,未来的大汉王朝,将彻底废除奴役制度,尊重人权,并授予公民出版、言论、集会、选举等权利,保护人身自由,保护人格、私人财产和私人住宅不受侵犯等等! 与此同时,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