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婚姻法规
史,也希望能够杜绝这种周而复始,惨绝人寰的悲剧再度发生,而推行妻妾平等制度,就是个良好的开端! 女权保障这一条款,就是为了保护妻子的各方面权益,杜绝针对女性的歧视和不法行为发生!比如剥夺女子的继承权,家庭暴力,任意抛弃等行为,在刘纬的法律中,都是严格禁止的。 这部分内容,倒没必要展开来细讲,但其中有一项新规值得一提,那就是女性被授予了可以提出离婚的权利!有了这项法律保障,可以想见,一直备受奴役和压迫的古代女性,翻身的日子,即将不远,再也不用从一而终,逆来顺受,过那种忍气吞声,奴颜婢膝的日子了! 鼓励改嫁,则完全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丈夫死了,女子守寡,直到终身,也有点太残酷了!甚至出现守望门寡的情况发生,不仅违背人道,更是对国家对社会,没有什么好处!这有什么值得表扬和赞美的呢? 说到底,从一而终的思想根源,还是出于男性的私心占有,是对女性的压迫与剥削,根本不合理!死了老公,或者离婚,怎么就不能改嫁?人的一生,只有这么一次,难道就要白白浪费掉吗? 不过,保障女权和鼓励改嫁这两条新政,如果实行,必定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估计有许多男人都接受不了,不过刘纬认为,作为男人,你有本事征服和驾驭自己的女人,那么他一辈子都不会改嫁;如果你没那个本事,就仗着自己是个男人,去欺负女性,那就纯属是活该! 至于保护军婚,这也是刘纬从现代借鉴而来的政策,针对的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我们之前也分析过,军人与家眷,必定是聚少离多,常年在外,不能着家,这是工作性质所决定的!因此,军婚是必须得以保护的一种特殊婚姻方式! 刘纬在新婚姻法当中规定,凡是勾引军人妻子的行为,一概视为十恶不赦,无越轨事实者仗刑二十,有事实者,严惩不贷!至于严惩的方式嘛……宫刑!没收作案工具! 太狠了!这一刑罚似乎有些过分,可刘纬呢,就是要弘扬正气,不使自己治下的社会风貌,出现任何一丝一毫的玷污!另外,这也是为了稳定军心,为保证部队战斗力而行之有效的约束和限制! 当然,这一切的一切,目前还是规划,有待将来实现,身处襄阳的刘纬,现在还没法颁行推广,因为孙权又回来了! 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