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2 章 妄想
”
陆大姐:“我没管娘家的事儿,我管你的事儿,你再这样别回来,净气人!”
看陆合欢嘟着嘴生气,她又道:“对了,许诗华怎么回事,怎么有人看到他和个女同志大中午的去河边溜达?”
陆合欢:“啊,那谁我知道,我见过的,他俩没事,纯聊文学呢。”
她之前赖着许诗华去参加他们的聚会,看过那个女诗人,长得龅牙秃脑门子的,不是许诗华喜欢的类型。
陆大姐恨铁不成钢地戳了她一指头,“聊狗屁的文学,孤男寡女跑那里去聊?你找个年轻男人去小树林聊聊,你看他生气不?”
陆合欢神情黯然,“他不生气啊,他说我要是会写诗写文章,也可以找人聊呀。”
陆大姐真想打她一顿,气道:“许诗华再这样,我就让他把工作还给咱家,我看你三嫂更适合当老师。”
“姐!”陆合欢急了,“你们干嘛一个两个都挤兑许诗华啊。”
陆大姐就不理她了。
方荻花已经下来开始给俩闺女装回礼兜和小箢子了。
陆合欢:“娘,别的不要了,给我一盘卤肉就行。”
方荻花:“你脸还怪大的。”
丁润生下来上厕所,回来又一个劲儿地夸林姝厨艺好,邀请她正月去家里玩儿。
林姝自然婉拒,只说要去市里姐姐家走走。
收拾完回礼,陆合欢带着许小悠离开,陆大姐一家也骑车回家。
丁国华带着陆大姐,忍不住落在后面,“娘。”
陆大姐:“哎呀,你姥爷姥娘不同意,骂我文盲呢,政府都不让近亲结婚了。”
对陆大姐来说,自己喜欢的侄女当儿媳妇那当然好,但是不当儿媳妇也没啥,
反正还是自己喜欢的侄女。
丁国华却挺失望的。
现在人都早婚,女的过了16岁,男的过了18岁结婚的比比皆是。
爷爷闲聊时候说过陆秀秀文静大方,自家人知根知底,要是当孙媳妇也挺合适的。
丁国华就觉得等过两年秀秀17自己19岁,到时候结婚正好。
小舅和小舅妈就是这个年纪结婚的。
可姥爷竟然不同意,他好失望。
倒不是他和陆秀秀有私情,陆秀秀也没对他表示过超出表兄妹之情的好感,但是他觉得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自己大了就该找媳妇儿,与其找个陌生人不如找自己了解的。
而且秀秀文静美丽,性格温和,是他喜欢的女孩子类型。
他觉得两人很般配很合适。
本来他自己只权衡利弊,并没有考虑陆家不同意的情况。
他寻思自己怎么也比乡下的泥腿子优秀,长得也不错,家庭还好,不存在被拒绝的可能。
只是忽略了近亲这一说。
哎,外家怎么是近亲呢?
现在姥爷不同意,他心里就有些失望,失望之余就感觉自己对秀秀好像更喜欢了,觉得其他男人可配不上她。
没关系,秀秀还小,姥爷姥娘肯定不会太早给她说亲的,自己这几年多使使劲,好好劝劝老人家,同时再好好地哄哄秀秀,让她也喜欢自己就行了。
他压根儿没把陆老爹近亲的理由放在心上,毕竟他身边不少姑表亲姨表亲结婚的例子呢。
等俩闺女都走后,天也黑透了。
大家都不饿,晚上就在取暖的炭盆里烤俩地瓜吃。
地瓜涨肚快、消化快,不容易积食儿。
林姝在自己房间收拾布料和衣服,晚上黑就不点油灯做活儿。
方荻花凑过去,小声道:“三媳妇,你是不是知道啥?”
林姝惊讶道:“娘,什么?”
婆婆这感觉也太敏锐了吧?
方荻花就说了一下自己的疑惑,“你大姐家咋滴?”
林姝小声道:“娘,你觉没觉得大姐公公太官迷了?”
方荻花点头,“有点,恨不得把粮管所都划拉自己家去。”
幸亏自己没占丁家便宜,让大闺女帮忙买米面也是给粮票的,大闺女多给的米面油她也回了差不多钱的礼。
林姝:“娘,我这个人是有点自私的,有事儿肯定先顾咱自己家。你说我大姐公公那位子,人家不盯着?就算他在县里有点关系,那人家能不能找呢?他要是不知进退,回头肯定有人跟他抢,到时候不定怎么掰腕子呢,咱不能掺和。”
把国家的工作当成自己私有财产,妄图父传子、子传孙……
嘴上说的是祖祖辈辈为单位奉献,心里打的主意是代代相传,变公家为私产。
如果丁家昌到时候真的和人抢工作,保不齐就想让陆绍棠帮他一起使劲呢。
林姝不想,她要提前给婆婆打预防针,未雨绸缪。
方荻花点点头,“是这个道理,回头我跟你大姐说说,让她看着劝劝,咱的心意尽到就算,人家听不听有没有用就不管了。”
自己问心无愧,回头有啥变故那就不赖咱。
方荻花对三儿媳蜜汁自信,虽然林姝不承认,可她隐约觉得林姝应该是知道啥。
她能知道三儿活着,会不会也知道别的?
那个马神仙给她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