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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明律严苛!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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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

这话说的,一点毛病都没有!

说白了,就是朝中贪官在作祟!

可贪官……

朱元璋活了这么多年,杀了一辈子的贪官!

手上的贪官的血,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可结果呢?

贪污受贿不还是屡禁不改?

正如朱英雄之前所说的那些话。

这天下之所以贪官横行!

就是因为法律没有任何的威严!

老朱带头破坏规矩,手底下的人,在怕老朱,也不会遵守这个规矩!

朱元璋想起初见朱英雄时,朱英雄说过的话。

法律,应当凌驾于任何人之上!包括皇帝!

只有这样,才能一定程度上的减少贪官。

何为法治社会?

何为人治社会?

在封建帝王时代,就是人治社会!

既然是人治社会,就一定免不了贪官横行!

一个县城里,县令最大。

县令想干嘛就干嘛!没人管的了他!

但市长可不一样。

一座城市的市长,虽然名义上是最大的官,但他除了市政厅里那几个官吏之外,谁也管不了。

犯了法了,警察照样抓他!

到了法院,法官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当然,在法治的地区,也不排除有贪污受贿的情况。

也不派出官官相护的情况。

只能说,法治相比人治,相对来说要更好罢了。

至少,人类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一个更好的,可以完全杜绝贪官的一种策略。

除非让那些被设定好了程序的机器人去管理。

在华夏的古代,其实就跟阿三差不多。

甚至一些偏远地区,世家们经常动用私刑,都让人拍手叫好!

一个杀人犯,在街上被人打死,往往那些打人的人都不会受到惩罚。

但话又说回来,是杀人犯不该死吗?

当然不是!

杀人犯该死!但那也得是经过调查、取证、审判之后,才能决定他死不死!

因为在此之前,你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真的是杀人犯。

万一他真的是被冤枉的呢?打死他的那群人,却没有受到任何的惩罚。

到时候人家死无对证了。

怎么办?

这就是法律存在的意义!

如果这天下的百姓,都可以像朱元璋这般,仅凭自己怀疑,就可以取人性命的话!

那法律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吗?

皇帝老儿尚且破坏了他自己订的法律,那底下的百姓们呢?

特别是那群权势滔天的达官贵人、世家大族们呢?

今天他想杀谁,随便给那人扣上个杀人犯、强兼犯的帽子,然后派人给对方打死,最后死无对证!

想申冤都申不了了。

人都死了!还申什么冤?

就算后世有人给你平反了,但又有什么用呢?

迟来的正义,还是正义吗?

此刻,朱元璋脑海中,有如卷入了一场风暴一般!

咱孙子说的没错啊!

想要人们守规矩,首先,就要订制明确的律法!

要依法治国!任何人,都不应该凌驾于法律之上。

“当然了,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呢,该有的特权,偶尔还是要有一些的。”

“毕竟,社会的黑暗,远超出我们的想象,有些时候,规矩的确应该被打破。”

“但打破规矩,绝对不能是正常现象,得是非正常的情况下。”

朱元璋闻言,也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此刻,朱英雄的一番话,已经在朱元璋的心中,埋下了一粒种子。

大明朝的改革,从今日开始,便一步一步的迈向了正轨。

而与此同时。

在应天府。

紫禁城中。

朱标也已经开始了计划起了一系列的改革。

那些他从沛县学习到的东西,他正在一步一步的进行着。

首先,朱标将工部进行了一系列的大改革!

工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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