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念他们早死
叶榆进门,她名义上那位和蔼可亲的继母白荷月亲亲热热攀上她的胳膊。 女人穿着得体的新式旗袍,佩戴珍珠首饰,脸型偏长,略带锐利,早已过了不惑之年,面上皮肤光洁,俏丽的妆容,跟二三十岁的小女生没什么区别。 “小榆回来了啊,学校的事情再忙也得回家看看啊,就算不念着我和你爸爸,也该想着你奶奶啊,老人家都念叨你好一阵子了。” 念着她和叶宏轩? 念他们早死? “念着你用叶家女主人的身份把我扫地出门?”叶榆撒开她攀着自己的手,不给她面子。 哪像白荷月转了性,再次攀上她的胳膊,“哎呦,小榆,我们都是一家人,话可不能这么说,当年也是我和你爸爸太生气,脑子不清明才让你觉得我们过分了,你这次回来我特意准备了你爱吃的菜。” 叶榆不留情面甩开她,声音淡淡:“不需要,我回来就是看看奶奶,我爱吃的菜,吃了下一秒浑身起疹子那种菜?” 当初孟母和叶宏轩离婚没多久,他们关系还不算太僵,节气家宴时,她会回叶家看奶奶,不免留下吃顿饭。 她对花生过敏。 饭前给厨房阿姨交代过这件事。 饭吃到一半,疹子起了满身,老太太先发现得不对劲,叫来厨房阿姨询问。 对方说饭菜里没有加任何和花生有关的东西。 还没继续问下去,白荷月红着眼抓着叶宏轩的胳膊,哭的梨花带雨,“宏轩,对不起,我不知道,前几天带萱萱去体检,医生说要多给孩子补充坚果,就给她打了坚果露。” “原本是给萱萱的,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到了小榆手里。” 老太太还未说话,叶宏轩一边安抚白荷月,一边指着叶榆骂:“萱萱的坚果露都抢,想必这些年跟着她那个废物妈没少过苦日子,什么都想尝尝,过敏了就是活该,真是晦气。” 骂完,叶宏轩搂着怀孕的白荷月离席,“别哭了,我看着心疼,我带你和萱萱出去吃,咱们不跟那晦气玩意共处一室。” 叶榆记得清楚,那坚果露是白荷月私下里吩咐佣人特意摆在她面前的。 白荷月和佣人在小花园密谋时,她恰好在小花园看之前留在那里的多肉。 叶榆再一想起来只觉得心里膈应。 叶宏轩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客厅出来了,身边站着位跟他年纪差不多的秃头大腹便便男人。 一身西装,气质温和,不加掩饰的贪婪目光在叶榆身上逡巡。 女孩皮肤白净,眼睛内勾外翘,樱唇红润有光泽,素面朝天,不施半点粉黛,头发扎成个马尾,模样看着随意,却灿若春华。 叶榆被那道打量商品似的目光看得恶心直犯恶心。 这次直接弄到家里来了? 真是没脸没皮。 叶宏轩眉头紧皱,“胡说什么,你白阿姨辛辛苦苦操持了一下午的家宴到了你嘴里弄得她下毒了一样。” 叶榆轻呵一声。 白荷月也笑道:“不会的,当初是佣人手脚不麻利才出了意外,今天保证让你吃好喝好。” 叶宏轩转而向身边的秃头男赔笑:“辛总,您见笑了,小女顽劣,但样貌和才学没的说,这不刚下班回来,她在高校工作,有时候研究学术性问题可能忙了些。” 那位被称作是辛总的男人一脸满意地看向叶榆,“没事,没事,文化人么多少有点风骨,我就欣赏有文化的人。” 叶宏轩给叶榆介绍这位辛总,“小榆,这位是新辉地产的辛博辛总,总部在南市,这次来京市是开发市场,你爷爷在时就特别欣赏辛总,你小时候辛总还抱过你,这次特意来说要看看你。” 叶榆皮笑肉不笑,“辛叔叔好。” 辛博想握她的手,被叶榆躲开。 辛博跟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笑眯眯道:“叫什么叔叔,我比你大不了多少,叫哥就行。” 叶宏轩应和,推推叶榆的肩膀,催促道:“叫辛哥。” 叶榆一身反骨,重复,“辛叔叔好。” 叶宏轩气的巴掌还未落下去,辛博手搭上叶榆的肩膀,把人往身边带,“哎呀小孩子嘛,气性大,我就当是开玩笑,我倒挺喜欢小叶这个脾气的,挺对我胃口。” 叶榆跟被脏东西碰了般快速躲开他的触碰,表情跟死了爹一样难看。 叶宏轩瞪她一眼,引人往餐厅走。 白荷月站在她旁边,也不装了,温婉压低的声音带着点幸灾乐祸,“人家辛总的公司在南市可是当地龙头企业,彩礼都准备好了,他能看上你是你的福气。” “嫁过去无痛当妈,享不尽的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