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家
攻破时,他并不在家,所以并不知道家人是不是惨遭杀害,不过即使是他也无法保证能活下来,更何况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家人。
“妈,煮什么肉,好香啊。”
林风笑着问道,声音微微有些颤抖。
“今天獠牙猪炒青椒,当然香了。”林母的声音从厨房传来。
“妈,你买了几斤?”林风随口问道,很显然这是没话找话。
獠牙猪是一品妖兽,相当于一品武者的实力,同样也是最低级的妖兽,它的肉味道鲜美,相比普通的猪肉气血充足十倍,吃多了能强壮气血,改善体质。
在平时,一斤的獠牙猪要300新币,而母亲一个月收入也就3000新币,一斤獠牙猪肉相当于她三天的工资,因此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回。
不过今天,因为觉醒日的关系,城外遍地的妖兽尸体,因此妖兽血肉大降价,价格只有平时的一半。
这也是很多岸边小区很多居民,一年一次购买妖兽血肉的日子,一次买上几十斤,放在冰箱能吃个一年半载。
今天林母没去上班,就是为了购买妖兽血肉。
因为今天是觉醒日的关系,今晚的饭相比往常丰盛很多,堪比过年。
一盘足足一斤分量的獠牙猪肉炒青椒和酸辣大白菜,还有红烧鲤鱼,三菜一汤,主食是白米饭。
在饭摆好之后,房门打开,一个手持公包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该男子四十多岁年纪,长相普通,身材发福,第一眼给人的印象就是老实本分。
这人是林风的继父马英纵,人称老马,靠着其哥的关系,混上一个公职人员的工作,一个月3500新币的收入,没有其他灰色收入,可见是真正的清水衙门,收入还比不上一些打工的。
在林风七岁时,母亲便和老马在一起,虽然林风从未叫过对方一声父亲,但对这个继父,他内心依然保持着尊敬。
虽然在林风看来,老马很普通,不管是样貌还是背景,有自己的小心思,没有上进心,要不然以他哥的关系,怎么也不至于混得如此惨。
但不管怎么说,他毕竟做到一个父亲的职责,将他和大姐养大。
最主要的是他很爱自己的母亲,两个结婚以来,从未红过脸,虽然无法大富大贵,但一家人虽然生活平淡,其乐融融。
“回来了啊。”
老马放下公包,一边换拖鞋,一边对林风笑了笑。
“嗯。”
林风应了一声,还未等他说话,一个风风火火的身影便冲了进来。
那是一个少女,个头不高,大眼睛小嘴巴,小脸有些婴儿肥,长得不是很漂亮,不过却很可爱。
“哥,今天你炼化了什么妖灵?”
刚进屋,少女还没换鞋,便迫不及待问道。马乐乐今年十二岁,刚上初一,今天下午她们都没上课,全程在教室观看觉醒日的现场直播。
不只是他们,连很多公司也一样,在这个特殊的日子,谁还有上班和上课的心思。
“哥,我在电视上看到雅歌姐了。”
“魅惑之蝶啊!八品妖灵,真是太酷了!”
马乐乐兴奋的大呼小叫,根本没有发现身旁父亲和大姐打的眼色。
“哥,你炼化的是什么妖灵?”
“不过你这么厉害,最起码也能炼化六品妖灵。”
“听说雅歌姐还签了聚星俱乐部,发达了,发达了”
说到这,马乐乐终于发现其他人神色不对,顿时欲言又止,不敢说了。
老马作为成年人,在刚进小区便从邻居口中知道了消息,于是避而不谈,而马乐乐在学校看到雅歌的身影便疯了,放学后,便一路疯跑回家,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呵呵,没有关系。”
林风笑了笑,摸了摸马乐乐的胖乎乎的小脸,对这个异父异母,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他将其当做自己亲妹妹般宠爱。
“哥今天没找到适合的妖灵,那些妖灵档次太低了。”
“哥,真的吗?”
马乐乐仿佛又活了过来,猛地一跳,惊呼道。
她是林风的忠实粉丝,在她眼中,林风是当之无愧的天才。
她不认为哥哥会骗自己,只是有些疑惑:“那个叶秋不是炼化了地榜排名46位的荆棘魔龙吗?哥,你连这么强大的妖灵也看不上吗?”
“哥,你有些骄傲哦。”
“乐乐,吃饭了,一个女孩子,整天疯疯癫癫的。”
老马适时说了一句,他也希望林风成为妖灵师,那可以改变一家人生活环境,但和林母一样,他不会给林风压力。
并且,林风如今体修七段的实力,不出意外,考上个重点大学没有任何问题。
毕业了最起码是一品武者。
一品的武者,哪怕不走武道之路,哪怕做一个普通的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