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生日与忌日
“哟,我们的大忙人来啦!”
罗素甚至与翠雀才刚刚进入大厅,就听到了身边传来了热烈的声音。
那是听起来甜美而热情,会让人联想到麦芽酒的语气。只是比起麦芽酒那更具成熟魅力的柔和嗓音,这声音要显得更为尖利、清脆而稚嫩……要比喻的话,就像是那种“声音听起来很有少女感又过分热情的主播的营业声线”一般。
就陌生人的第一反应来说,肯定是这声音听起来多少带点夹。
然而罗素知道,她的声线的确如此。在上学的时候,还因为这个而被老师教训过“好好说话”、也被同学嘲笑过……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有不少男孩都认为她的声音很好听。
“蕾妮?”
罗素顺着声音出来的方向侧目回望,看到了一头红发的少女:“你怎么下来了?”
她有着白色、粉色、红色、以及少许的黑色掺杂在一起的杂色长发,耳羽也是自白而红的渐变色。
虽然身高比罗素还要再高半头,但过于削瘦的身材以及如同小孩子般稚嫩的面容,让她看起来却像是个还没毕业的学生一样。
“我就在上面啦。”
蕾妮随口说着,手指如同转着钥匙圈一样、流畅的甩着黄色的墨镜。但她的眼神却没有看向罗素、而是目不转睛的盯着翠雀看。
她的眼神之中透露着一种热情:“这是……你的女朋友吗,罗素素?好漂亮啊!”
“我现在已经有代号了,你可以叫我群青。”
罗素先是纠正道,随后为她介绍着:“与其说是女朋友,倒不如说是未婚妻。她叫翠雀。”
“颜料吗?那我们还有点相似的,我现在叫‘辰砂’。”
蕾妮看着翠雀,有些困惑:“为什么犬科的动物,代号要叫‘雀’?”
“没文化是吧,”罗素替翠雀反击道,“翠雀是一种花的名字。
“倒是你……为什么叫辰砂?不会就因为你是红鹳吧?”
“我觉得这理由蛮充分的。代号当然是要能被人记住为最优先嘛,起一个别人想不起来是谁的外号、那不就等于没记住嘛。”
蕾妮双手抱胸,毫不客气的说道:“我还打算直接就叫火烈鸟呢。只是我看了一眼,崇光岛外号叫火烈鸟的人数稍微有点多……所以我才取了个冷门点的、又能让人第一眼就想到是我的代号。
“倒是你这个——很容易被人和蓝色头发的人认混吧?‘到底谁才是群青来着’,我觉得你的同事应该都会有这样的疑问来着。”
辰砂笑眯眯的说着。
她仍然还在注视着翠雀,甚至热情的想要同她握手。
但她的手才刚伸出来,就被罗素毫不客气的挥手打掉:“别占我老婆便宜。”
辰砂不满的叫嚷着:“哎呀,没事啦……”
“……她应该……大概是女孩吧?”
翠雀不甚确定的问道。
无论从声音亦或是容貌来看,貌似都是女孩子、而且还相当漂亮。
与周围人那些过分朴素、近乎都是纯色的衣饰相比,这位罗素的高中同学穿着极为显眼的红色长丝袜。自脚踝处近紫的深红、逐渐渐变为大红、浅红、粉红、白色,而最上端与白皙到近乎透明的皮肤融为一体。
再加上她的白色背心与短裤,加上那披在外面、有一圈白色绒毛的披肩、以及白色的尖头牛仔靴,这极为大胆、在混乱的同时又有一种协调感的打扮,看起来实在是过分时尚了。
哪怕是放到幸福岛,也能吸引路人目光——并非是因为多么的美,而是因为极致的土。
但有句话说得好,土到极致就是潮。这种怪异却夺人目光的打扮,加上她那姣好的容貌、以及极为自信的态度,看起来反而会让路人觉得这似乎像是某种时装。
只是她的胸口实在是太平了……再加上有罗素这个稍微打扮一下,就与爱丽丝几乎一模一样的例外、翠雀如今反而不太确定自己的判断力了。
“确实是,”罗素撇了撇嘴,“但她喜欢的也是女孩。你可别被她骗了。”
“……哦~”
翠雀恍然。
虽然自己貌似是被盯到了,但她却反而更放下了心来。
——没事,姛就姛了。
倒不如说这样更好……
因为辰砂与罗素的对话实在是太过随意而自然,充满了朋友之间没轻没重的熟络感。虽然罗素把她带过来,就是为了让翠雀见到更全面的自己、见证自己以前生活的轨迹。可真见到了罗素以前的熟人时,她还是会有一种澹澹的孤独感。
就像是看到主人蹲下来去抚摸路边小狗时,在一旁哼唧个不停的萨摩耶一样。
她也想要插话,可与对方实在没有什么共同语言,而她又礼貌到与人有些疏远的程度。和陌生人在一起,除非必要、她是绝对不会主动与对方搭话的。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