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我找雷老师 就是那个人没错了!
兰青青歪了歪头, 从后视镜里看向丁月“丁女士,你确定要和我们一起去找原房东,撤销你们的购房合同吗”
怕丁月不了解事情的严重性, 她故意夸大了语气“一会儿见到原房东后,他就算同意撤销合同,也不一定会把购房款还给你。”
“你直接把房子卖给赵女士, 和去找原房东撤销购房合同,所拿到的钱都是一样的。只是第一种情况下, 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没有任何风险。而第二种情况下, 你很有可能财货两空购房款没拿回来, 房子也不是你的了。”
虽然雷聪不一定会贪墨下丁月的购房款,但几百万的钱款, 多经一个人的手, 就多一分风险。
她不相信丁月想不明白这个道理。
丁月没看她, 把头转向车窗外“你们有你们想要的,我也有我想要的, 咱们互不干涉。”
想了想,又补充一句“你放心, 我不会再跟你们抢房子了。那房子,你们愿意要, 拿回去就好了。”
之前她之所以拼了命地想要把房子抢回来, 不过是想保护自己的“家”,自己和郑海洋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家。
但是现在, 看看吧以为可以互相扶持的丈夫,原来只不过是个长不大的孩子。
他没有为人丈夫的自觉,没有和妻子共同进退的意识。妻子受挫时, 他的第一反应不是帮助,不是安慰,而是讥讽与嘲笑。
“不是一直觉得自己比别人厉害吗,瞧瞧吧,你也出丑了。”
丁月不禁怀疑,自己当初为什么想要和这个人结婚,共度余生。
哦,想到了,原来是恋爱的时候,她觉得郑海洋的“天真”“孩子气”很惹人怜爱,激发出了自己的母爱,让自己想要照顾他一辈子。
丁月于是明白了,她之前喜欢的不是郑海洋,而是无痛当妈的错觉。
恋爱时,给男友当一年两年的妈,无伤大雅。但要和一个高龄巨婴结婚,给他当一辈子的便宜妈,那还是算了。
其实,虽然口头上互相称作夫妻,也住在了一起,但她和郑海洋还没有领结婚证。
究其原因,是郑海洋不愿意。
为什么不愿意呢,他总是有许多理由可说。
“还没办婚礼呢,不着急”,“请假不容易,别浪费在这种小事上”,“今天不是良辰吉日,你也不想在不吉利的日子结婚吧”
等到了现在,婚房买了,婚假请了,婚礼都迫在眉睫了,他终于开了金口,答应在周四去民政局登记。
丁月之前给他找了无数借口去解释他的推脱,直到现在,才终于接受了自己一开始就猜到的理由他不想领证,是担心领证之后,他的钱,他的房子,就变成了婚后财产,要分给自己一半。
现在房子登记在他的名下,彻彻底底地变成了“他自己”的房子后,他才终于同意结婚。
想到这里,丁月都觉得好笑。
原来只是因为这种原因,亏她以前还为他百般找补,连什么婚前恐惧症都想出来了。
要真是婚前恐惧症,怎么买了房子后,就不恐惧了呢
房子还能治病怎么的
之前为之困惑、苦恼的事情,现在想来,却变成了好事。
自己没和郑海洋登记结婚,就不用走离婚手续。婚礼酒席一退,拎起行李箱出门,就能结束一段没有爱的感情。
还挺方便的。
想到这里,她不禁有些庆幸。
这要是领证了,光是离婚手续就要扯皮好久。
兰青青从后视镜里看着丁月的表情从郁闷转变为庆幸,不知道她想到了什么,只好耸耸肩,一边发动车子一边说“您知道的,我是个律师。如果您有诉讼辩护之类的需求,可以委托我来解决。”
她虽然不知道丁月具体想要什么,但她能看出,丁月和郑海洋夫妻之间,产生了一些问题。
她进门时和出门后,这夫妻之间的气氛明显不同了。
夫妻婚变,诉讼离婚,分割财产她最喜欢的事务之一。
“不必了。”
虽然已经下定决心和郑海洋分手,但丁月对兰青青这个“抢走了房子”的律师还是没好气“我自己能解决,用不着请律师。”
而且,她想要做的,也不是打官司之类的事情。
她想做的事情说来幼稚其实就是给郑海洋添堵罢了。
她当然知道,按照兰青青所说,直接把房子卖给赵十四,会省事很多。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刚把合同谈妥,购房款就打到账户里了。
太简单,太容易了世界上哪有这么好的事儿
她怎么可能让郑海洋遇上这么好的事儿
丁月当然也知道,找原房东撤销合同,有很大的概率,对方给钱不会那么爽快。很可能会磨磨唧唧、推三阻四、拉拉扯扯个一段时间,甚至有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