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羊城之旅
羊城之旅原本计划需要半个月,但实际上包括来回路上花费的时间,也只有十天。
许多美第一次出远门自然是激动的兴奋的,但很快她就表现出了水土不服。
羊城太过湿热,吃的也不合胃口,汤汤水水的看着多却也吃不饱,在外面待了几天,许多美就饿了几天。
高明程本想带她到处玩一玩,见一见世面,但看到她这个样子也就打消了主意,于是办完事情后,他就带着许多美回去了。
这一路上,他其实经历了很多,他见到很多扒手在盗窃,见到南下支队的那伙人在闹事,也见到飞车党当街抢人金项链,将人拖拽数十米,险些毙命。
更重要的是,他还见到上辈子一起混过的土夫子。
这伙土夫子恰好也是去羊城,他们一行五个人,穿的如同老农民一样,手里也提着一个丝毫不显眼的袋子,袋子上还粘着土壤,任谁都看不出他们真正的底细来。
但高明程知道,这伙人是极其厉害的盗墓贼,专门盗大墓的,那袋子里,铁定装着珍贵的古董。
他们一路来到羊城,再几经周转去了香江,然后一番操作后,那些古董有些流入大佬的手中,有些流入拍卖行,有些更是流向国外,永远的消失在这片华夏大地上。
这些,高明程都看入眼中,却不动如山,并没有前去招惹任何事端。
出门前,高国兵叮嘱了他,他也的确不愿意招惹事端,以免牵连许多美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世间的事情就是如此,任何一个选择,都有可能影响到事情的发展形势,因此很多人都习惯独善其身,对许多不好的事情视而不见。
在羊城的那几天,他带着许多美走遍了大大小小的服装市场,又盯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进行分析,看哪一种衣服最受欢迎,穿在身上又是最好看之类。
除了购买样衣,高明程还领着许多美买了很多杂志,有文学杂志,也有时尚杂志,香江的《号外》就买了二十来本。
相比起内地,香江的娱乐业就发达多了。
许多美看到那些杂志时,满眼惊奇之色,觉得杂志上的明星个个都十分漂亮,有一种想跟着学的冲动。
她的头发本就是自然卷的,只是为了干活方便,从来都是扎一个马尾,现在也学着明星的照片,把头发披散开来,然后再换上新买的连衣裙,往镜子前一站,镜中的人就变得既熟悉又陌生起来。
但是,很漂亮!
高明程笑呵呵的看着她折腾自己,一饱眼福。
在羊城的最后一天,他还带着许多美去逛了羊城最热闹的地方,又去电影院看了电影。
他们县里也是有一家电影院的,但相比起羊城的电影院来,就显得破旧不堪,透着一股子小家子气了。
如果不是水土不服,食欲不振,许多美说不定会乐不思蜀。
她看着高明程,很是遗憾的说道:“如果带上一罐辣椒酱来就好了!”
白米饭配辣椒酱,她就可以吃上两大碗!
高明程笑笑,说道:“下回再来时,你记得带啊!”
“嗯。”许多美应着,但她觉得这个下回,应该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这一路的花费,简直没把她心疼死!
高明程东凑西凑,总算攒下两千多现金,在羊城时,又找了个机会把手里的金子卖掉。
金价从81年后,就开始下跌,然后开始了长达二十年价格低迷时期,所以把黄金留在手里,带来的利润并不会太多。
后世的人结婚,讲究三金五金的,许多美是一件金饰都没有,但高明程打算再过几年攒下钱后,就再给许多美买金饰,反正这几年的价钱差不多。
如今的金价差不多一百块一克,高明程手里有三两金子,但因为纯度稍微差点,所以价钱就稍微低点,但也一共卖了一万三千块!
拿着厚厚一摞钱,高明程的心都有些跃动。
想当初他偷偷从黑包中拿了三千块,说要给黄大志分,黄大志却不肯要,因为自己担了风险,再加上也不知道后面会不会有别的危险,因此他也没有硬劝。
而现在,黄大志明明可以自己独吞偷拿的黄金,却选择分给了他一些。
这可不是几百块钱,而是一万多块钱!
高明程深吸一口气,将钱贴身藏好。
他穿着一件宽大的衣服,戴着一顶鸭舌帽和蛤蟆镜,打扮的和平时迥然不同。
如今流行蛤蟆镜,满大街的年轻人,十个就有七个是戴着蛤蟆镜的。
高明程出了买卖黄金的地方,然后七拐八拐的融入到人流之中,他的感官告诉他,他被人盯上了,因此他要甩掉身后的人。
而这些跟上他的人,其实就是经营买卖黄金那一伙的人。
这些人会通过跟踪他,来推测他的身份,如果惹不起,那就算了,但如果是独行侠,是惹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