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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去集市卖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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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吱呀一声开了,更多的灯光从门里透了出来。

“妈,爸睡了吗?”高明程喊了一句,又说道:“我今天在山里弄到一头野猪,给你们送点东西来。其他的猪肉,我明早拿去军岭老集上卖钱。”

高明程示意了一下手中的东西,然后把东西递给他妈。

罗小华本来耷拉着脸不太高兴,但是看到高明程送来的东西后,眼里立即放光,就连躺在屋子里的高远见也披着一件外套出来了。

“你打到野猪了?用什么打的?你没被野猪弄伤吧?”高远见快步朝高明程走来,眉头紧皱。

野猪可不是野兔野鸡什么的,去打那玩意,弄不好会死人的!

他们村很久以前,就有人在山里打柴火时,遇到了野猪,被野猪那么一顶,半条命都快没了。

后来他们打柴火,就不敢进太深的林子了。

高明程听出他爸语气里对他的关心,心中顿觉舒服了。

他摊开双手,展示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得意的说道:“我没事,我是运气好,捡到一个大便宜了,那野猪刚好只有一头,身上还有伤,我就想试试,后来追的时候,野猪掉进一个坑里了。”

罗小华瞥了高明程一眼,心想,老二的运气竟然这么好。

高远见也松了口气,但还是教训了一句:“没事就好,你经常往山里跑,自己小心点!”

“哎,好。爸,这东西有点少,如果明天要是有卖剩的,我再给你们送来。”高明程说了句,算是解释自己为什么没送更多的肉。

高远见低头看了一眼老二送来的东西,唔,也不算很少了。

于是他说道:“剩什么剩?都卖了才好!你打到一头野猪也好,卖了肉,手里也就有点钱了。”

父子两个说上话后,彼此之间的气氛还行,谁也没提上回吵架的事情。

这时,老三高明万也从屋子里出来了,他本来已经迷迷糊糊睡着了,听见外面的动静,就忍不住又起来了。

“二哥,伱弄到一头野猪了?那野猪多大啊?你一個人扛回来的?”高明万激动的声音发颤,满眼放光的看着他二哥。

高明程矜持的笑着:“不重,也就一百五十斤左右,去了皮毛内脏后,也没多少好肉。”

“二哥,走,带我去看看!”高明万火急火燎的想去看看那头野猪,但却被他爸给叫住了。

“看什么看?没看到你二哥一身的血吗?你回屋去睡觉,凑什么热闹?老二,你赶紧去水库洗洗睡。”高远见不偏心的时候,其实做人挺客观的,他注意到的一些细节,都是罗小华不会注意到的。

或者说罗小华注意到了,也不在意。

“好。”高明程应了声,他低头看自己的衣服,到处脏兮兮的,有泥巴,也有大量的猪血痕迹,衣服黏在身上,是有些不太舒服。

他和家里人道别了声,临走前又想起一件事,说道:“爸,我后天就要带着药材,跟老板去外地一趟,估计得十来天才会回来。”

他爸听了也不意外,前段日子,高明程在村里收药材的事情,他自然是知道的,只是高明程没有服软,他也不乐意主动拉

现在这会儿就说道:“嗯,那你自己小心,多听老板的话。”

高明程正准备走,罗小华叫住了他,好奇的问了句:“老二,你帮人做事,他给你多少钱?”

“不知道呢,得看药材卖的好不好。”高明程搪塞了句,脚底抹油,赶紧走了。

回了细奶奶家,他拿了干净的换洗衣服往水库走去。

等高明程从水库里洗完澡回来,家里的野猪肉已经被收拾好了。

野猪肉太多了,就这么放在门板上,但是呢,为了以防野猫、老鼠之类的来偷吃,上面覆盖着两层纱布,四周再用东西给压住。

纱布透气,加上十月的晚上气温偏低,就这么放上一晚上,肉也不至于坏掉。

高明程看细奶奶他们收拾的挺好,也没多问,回屋躺下休息了,明天是军岭的集,他得早起去卖肉。

翌日清早,天刚蒙蒙亮,高明程就起来了。

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高壮的呼噜声时不时的响起,高明程没有叫醒高壮,而是打算一个人去。

昨天细奶奶说让高壮一起去帮忙,因为一头猪好扛,但猪肉放在门板上后,一个人就不好拿了。

不过高明程也有办法,他把猪肉放进一个干净的米袋里,这样就能够轻轻松松的扛在肩膀上了,另外一只手提着一个篮子,里面放着菜刀和秤还有一大捆的棕树叶子。

棕树叶子可以代替袋子的作用,顾客买了猪肉后,在猪肉上戳一个洞,然后用棕树叶子穿进去,打个结提在手里,又方便,又环保。

推开院门,高明程一个人带着东西去了军岭。

他脚步快,到了军岭时,还没有几个人在。

由于天色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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