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一章 婚事的筹备和暹罗买船
在动身和满清谈判前,赵新专程把刘大主任从另一时空给带了回来,询问一下自己和沈璇婚礼的筹备进展。 人到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很多私事也就成了公事。北海镇今时不同往日,赵新和沈璇的婚事也就不再是他们两人的事。 去年的时候赵新还想着能不能办得简单一些,不就是图一热闹么。结果还没说两句,沈璇的脸色就变得很难看,更别说沈敬丹了,直接摇头表示不同意。 作为东台沈家的唯一后人,沈璇需要通过一场合乎礼仪的婚姻仪式来告慰亲人;而对沈敬丹一家来说,大老远跑到这里挨冻吃苦,背着反叛的骂名,图的不就是人伦大道的名分么!想吃顿饭就把婚事办了,当我沈家是嫁女儿做小妾吗? 唉,这还真没地儿说理去。谁让赵新当初自称殿下的,现在水涨船高,沈家要求至少要按“亲王之礼”办才行。 直到这时,赵新才有些后悔,自己当初树个“明”字大旗实在有够愚蠢,真是作茧自缚。 之后呢,听说这个事的刘思婷便找上门来,自告奋勇要帮忙。这位如今美其名曰要养身体准备要孩子,借着给赵新婚礼帮忙,从大半年前便开始每天只上半天班,医院里的具体事务都由底下一大群手下在做。 有人能帮忙,赵新还是很感激的,于是就全权委托刘大主任帮着处理。于是找大老板的“婚事筹备小组”就宣告成立了。主要领导就是三位,沈敬丹、刘大主任和汪中,至于打杂帮忙的那就多了。 问题是“亲王婚礼”这事不管是沈家还是刘大主任,双方都想简单了。 按照明清时代的婚礼规矩,一对男女的婚事需要经过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皇帝则叫“告期”)、亲迎六项,也就是所谓六礼。上至皇帝,下至平民百姓都躲不开,各个阶层不过是在细节上规矩不同而已。 沈璇她亲爹沈成濯不过是个苏南的小乡绅,而沈敬丹一家更别说了,在扬州连个豪商都算不上。就他们那点见识,哪懂什么是“亲王之礼”。 刘大主任则更别提了,就她和她老公洪大夫那点可怜的历史知识,两人还以为就是穿着汉服热热闹闹的来场拜天地的仪式呢。 然而当汪中听了沈敬丹的想法后便连连摇头,直说于礼不合。看着一脸懵懂的沈敬丹,号称无书不读的汪中直接拿出一本《大明会典》,翻到第六十九卷“亲王婚礼”,指着上面的文字对沈敬丹道:“正彤兄,你先看看什么叫亲王之礼。” 沈敬丹看完后一下就愣住了,之后闻讯而来的刘大主任也看傻了。 当初沈敬丹着急,仓促间只是要了赵新的八字让吴显宁临时充当了神棍给合了下,觉得没什么大问题就收了份简单的彩礼,换了红书绿纸。可如今看了《大明会典》,才知道人家亲王皇室根本不是这么玩的,规矩繁琐着呢! 光是定亲的礼物,当初赵新给的那绸缎二十匹,东珠一盒,金戒指两只、金耳环一副,白酒两坛,简直就是儿戏。 古人婚事中的纳彩和纳征别看前后挨着,可礼是要备两次的。赵新给的那些礼品马马虎虎也就只够纳彩程序的,至于纳征还有呢,而且远比第一次给的要多的多。 不说别的,既然是按娶王妃的规格办,一枚玉谷圭就必须要有。 根据《周礼》所载:谷圭七寸,天子以聘女。这玩意要用白玉为材质,整体成长方形,上尖下方,表面没有刻任何的文字和图案,只是在一圈整齐的凸起边缘内,雕有一整面大小均匀,而且排列整齐的凸起圆点。 皇帝也好,亲王也罢,娶妻不是应该用龙用凤吗,为什么要是“谷”呢?大学问家汪中做了完美解答:“汉代的郑玄早就说过了,所谓谷圭,亦王使之瑞节。谷,善也,其饰若粟文然。意思说天子亲王结婚时要心怀天下,而‘谷’在古代就意味着‘善’。” 除此之外,还需要燕居冠一顶,燕居服四套。这就是所谓的凤冠霞帔(具体参见后世明定陵出土实物)。而燕居冠和礼服冠最大的区别就是,礼服冠两侧有金龙所衔两串珍珠挑牌。至于其他玉带、鞋袜以及头面首饰林林总总一大堆,每样不光规定了样式,连份量都有要求。 以上还仅仅只是女方的,男方这边更麻烦。 首先就是要准备一身皮弁服,也就是朝服,也叫“缟衣”;然后要准备府宅,这个不消说了;第三就是要有宗祠,换成皇家就得有个奉先殿;第四就是要有乐队演奏“中和韶乐”。 如果说衣服和音乐还相对容易解决,宗祠奉先殿之类就不是能马虎应付的事。古人讲名分、讲纪纲,成亲时一定要禀告祖先,新媳妇也要上宗祠去上香祭拜,这样才能进家谱,有名分。 问题是就算搞个奉先殿,里面供谁?把一大群跟赵新八杆子打不着的朱家人摆里面,然后冲着它们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