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8章 烤乳鸽店与洋装
“两人打了一辆黄包车,所以我也跟着离开了。我想安全目送女儿回家,但黄包车并不是朝女儿家的方向。后来黄包车停在了一个小公园,在公园里相对僻静的地方,男孩开始动手动脚,女儿想跑,却被他拉住了。”郑先之眼圈微红,深吸口气说道:“到了此时,我便在也压不住怒火了,随便找了个石头便冲了过去,将那男孩打了。” “为了救女儿,理解。”我说。 “男孩也没想到会有人撞见,灰溜溜跑了。我搀扶起女儿,她确实喝了些酒,小脸红扑扑的,满身的酒味儿。她与我道谢,然后有些急,急得哭了出来,说自己不知道回家要如何交代。她是从学堂逃了出来,原本他挺信任男孩,在男孩劝说下喝了些酒,如今回家,父母闻到酒味,定是要罚她的。”郑先之摊了下手,随后说:“我说既然被我撞见,就救人救到底。我领着她回家,然后让她将母亲叫了出来,我便解释了事情经过。没说她去歌舞厅的事,只是说下午被男孩骗去了饭馆喝酒。” “既然你详细讲述了此事,应该是又返回了红杉歌舞厅吧?”我微皱起眉头。 “我是反了回去,但没见到程子怡出来,或许她早就出来离开了。这件事发生在我挫大岗见到程子怡,与他说话之前。”郑先之摊了下手,然后说:“之所以说出这件事,是因为你刚才问了我还有没有隐瞒。要隐瞒的话,我只是隐瞒了这件事……还有一件事是,我调查了那个男孩,警告过那个男孩,让他不要在接近孙念先。那男孩并不是学堂的学生,是个富家公子哥,但经常去学堂那边玩,觉得我女儿漂亮,就主动接近了。那男孩别看十五六岁,已是红杉歌舞厅的常客,经常偷家里的钱过去玩。” “这件事我没什么兴趣,更感兴趣的则是跟在程子怡身边的那个男人。”我走到炕边,拿下背包,找出本子笔,然后一边记下来一边询问:“戴金丝边的眼睛对么?” “对。”郑先之回答。 “西装革履,油头。”我抬头看了眼郑先之继续询问:“个头大概多高。” “比程子怡高一头,大概一米七五左右。”郑先之回答。 “样貌呢?”我问。 “眉毛浓重,眼睛不算大,比我小点儿,鼻梁高挺,耳朵也还蛮大的,身子挺拔。”郑先之努力回忆着说:“身材中等,比你要壮一些。” “别的特征还有么?”我继续询问。 “别的……”郑先之皱眉想了想,然后说:“就是看着很儒雅,很绅士。西装很合身,不像是租来,或者借来的。当时他跟程子怡也是做黄包车来的。” “也就是通过拉黄包车的人,可能会找到这个男人。”我深吸了口气,想起了黄小子。他父亲也是常年拉黄包车,跟那些人混得很熟,让帮着打听打听应比警察去问要好。毕竟面对警察,很多人事不关己也不愿多惹麻烦。 “这个线索还蛮重要的,证明程子怡曾跟男人有过接触。”我看向郑先之:“方便的话把那个女老师的名字也告诉我,或许会有人过去核实一下你说这话的真假。” “袁芳芳。”郑先之也将住址报了出来,随后提醒了句:“不过千万不要让孙念先知道这件事。我不想让她知道,自己有个如此落魄,不争气的父亲。” “放心好了,我们只会跟袁芳芳确认一下你说这些话的真假,以此来判断你的诚信度,以及可信度而已。”我收起本子,背上背包,然后对郑先之说道:“收拾好了你就去客栈吧,这两日能不露面就别露面了。” “等事情结束,警察会通知我吧?”郑先之询问。 “自然。”我摊了下手。 我与郑先之一起离开他家,骑车送去他口中所说的凤来客栈,安顿好后我才离开。此时已经下午一点,我骑车回到了警察局,先上楼将郑先之描述的男人特征交给了董莉,让她帮忙画个画像出来,紧接着下楼在食堂填饱了肚子。 吃完饭后,我去了法医部。此时三位法医都在,各自忙碌着,我摆手将沈从宛叫了过来,询问道:“尸体上有什么新发现么?” “今日主要解剖了春生的尸体,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胃里食物残渣做了测试,没有毒。春生最后一顿吃了乳鸽,可以去查查他当天行动路线之内,有没有专门烤乳鸽的店。指甲里发现了一些泥沙,检测后也是普通的,北都随处可见的泥沙,除了刀伤外,也没有用别的凶器所造成的伤。”沈从宛深吸口气说:“男性器官是死后被割下来的,从伤口来判断,应是抛尸前临时起意将其割掉的,并非是人死后马上就将其割掉。” 我拿出本子,在上面写了烤乳鸽店几个字,随后询问:“对了,程子怡的手踝脚踝有没有旧伤,就是被绳子捆绑起来,吊起所致的。” “尸体手脚大部分被野狗所破坏,但右脚脚踝没被破坏,确实有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