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五首歌
眼见沈默作出护食的样子,李杰也收回了胳膊,他只是装装样子的,那些歌本来就是给沈默准备的。 “里面还有几首,你自己挑吧。” 听到这话,沈默的兴趣瞬间被勾了起来,于她而言,一首好歌就像是一瓶醇香的美酒。 随后,她立刻将本子放到了桌子上,重新翻阅起来。 《欧若拉》? 《遗失的美好》? 《不想懂得》? 《阿刁》? 看到剩下的四首歌,沈默的眼睛越瞪越大。 单从她的个人角度而言,这五首歌,每首歌都非常出彩,并且和她的个人音域也非常契合。 量身打造,不外如是。 只是,看着看着,她整个人忽然变得丧气起来。 她受到打击了! 而且是非常严重的打击。 弟弟从小就非常利害,十二三岁的时候就开始在各类报刊上发表作品,包括且不限于散文、诗歌、短篇等。 后来,更是直接成了畅销书作家。 年收入几十万的那种。 他们姐弟俩的生活费,她学音乐的钱,上学的钱,全都是弟弟赚的。 当初,沈默放弃钢琴,转而拥抱流行音乐,也有多赚钱的念头在里面。 因为想要从古典音乐中杀出来,太难了,并且投入和产出,也非常不匹配。 西方,才是古典音乐的大本营。 华人想要得到古典音乐界的认可,难之又难。 如果要出头,出国留学,那是必须的。 出国留学的花费,可不低,且成材率又非常低。 因此,沈默上大学时就选择了作曲专业,准备走歌手路线。 毕竟,歌手很赚钱,这是公认的事实。 “弟,你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得?” 片刻后,沈默目光幽幽地盯着李杰的脑袋看了几眼,她是真的没有想到,自家弟弟写歌竟然也这么厉害。 被人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打败,那滋味,可不好受。 “可能,这就是天才吧?” 李杰耸了耸肩,一脸无所谓的说道。 “我只是随便学了学而已。” “随……便……学……了……学?” 沈默一字一顿的重复了一遍这句话,看她的样子,颇有些咬牙切齿的味道。 太气人了! 难道,这就是天才? 想到这里,沈默的心中忽然涌现出一股挫败感。 看到弟弟的这些‘作品’,在看看她自己的作品,真的是没法看了。 不行! 我不能被弟弟比下去! eo了一会,沈默又打起了精神,她要振作起来,不就是写歌嘛! 她可是央音的高材生。 自己不能输! “这五首歌,我要了!” 沈默一边合上作曲簿,一边比划道。 “不过,剩下的几首歌,就不用你写了,我自己来。” “也行吧。” 李杰想也没想,直接点头,他之所以只拿出五首歌,也是这个意思。 有了这五首歌打底,不论剩下的几首歌质量怎么样,这张专辑肯定会变成经典。 毕竟,这五首歌可是王炸级别的金曲。 也不知道这个时空,有没有张韶晗,料想应该是有的,因为乐坛上该有的人都有。 香江四大天王,台省四小天王,一个都不少。 不过,和四大天王一比,四小天王的含金量就低了不少,吴起龙、苏鹏鹏、林智鄞三人倒还好。 金成吾,完全是个凑数的。 当然,这里单纯指唱歌水平,吴起龙、苏鹏鹏、林智鄞算是偶像派歌手,而金成吾只剩下偶像两个字。 “你准备什么时候发专辑?” 随后,李杰直接化身催更达人。 “录音棚和唱片公司那边,我可以让人先联系。” “等等吧。” 沈默眼珠子转了转,气势也跟着弱了几分。 作为一个立志于歌手的作曲系新生,库存,她肯定是有的,但她库存里的那些人,跟这五首歌,根本没法比。 强行发专辑的话,只会浪费了这几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