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我媳妇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
周遥遥继承的原主记忆有些混乱,亲爸当时只说是为了恩情,到底是什么样的恩情要牺牲女儿的幸福来偿还就不得而知了。
如今有系统在,她只能且行且看。
如果反派实在拯救不回来,也就只能攒够生命值,自己出门潇洒一番了。
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
只是现在挣钱有点困难呀,别的穿越人士都有啥交换空间什么的,而她只有一个想要她嗝屁的系统。
靠金手指感觉仅限于保命,致富是不可能了。
周遥遥自从前世祖上开的散打馆破产后,就去公司做了一只勤劳致富的小社畜,并且是大龄社畜,她的人生信条就是努力努力再努力!
公司卷不死我,我就作死的卷。
加班她最晚!
早到她第一!
天天想迟到,
月月拿全勤!
作为一个努力的社畜打工人,周遥遥也确是在公司混出了一定的成绩,穿越前她就已经成为了一名人际关系颇好的房地产销售冠军!
搞销售就三个字,不要脸!
只要将这三个字进行到底,没有什么事是干不成的。
所以她穿越过来瞬间就能适应环境,
反派算什么,她一个店里月带看房子300套房子的销售皇后,还服务不了?
先攒命再说,
回到家后,周遥遥先是把家里整理了一番,发现反派老大不在家,那就先解决了午饭吧。
来来回回把家里打扫一番,又跟王建国比划这一下,周遥遥换了身衣服在床上躺了一会儿,才起身做饭。
她不是矫情的人,以前做销售的时候,也会早上起来做好的便当带去门店。
动手做饭不成问题,而且自认为做的还不错,就连同事看到她发的便当照片都会称赞不已。
想到店里的同事们,周遥遥鼻腔有些发酸,谁能想到门店销售皇后会在70年代面领着生命跟吃不饱的双重危机呢?
也不知道自己在原来的世界是不是已经不存在了,还是原主的灵魂也穿越过去做了自己的。
揉了揉眼睛,压住复杂的心绪,周遥遥开始准备午饭。
发火不是什么太难的事,之前参加公司团建野营,就是她发的火。
周遥遥搓了点干燥的稻草放进烧火的灶膛里,又用火柴点燃,等到燃烧的差不多就加细条的木棍在,中间挖出一点空隙,让火燃烧又足够的空气,然后就是加大一点的实柴火。
一套动作下来,行云流水!
天选穿越者说的就是她了!
周遥遥一边炒菜,一边感叹自己在这个陌生的年代生活的一点都不违和。
简直不要太土著。
等到刘西洋回来的时候,周遥遥已经炒好了两个素菜,还蒸好了野菜馍馍。
放了猪油渣炒的白菜格外的香,连着整个屋里都有肉味。
见反派老狗回来,周遥遥端着菜放在了院子里的矮石桌子上,笑容灿烂,“你回来了?我刚刚做了饭,洗洗手吃饭吧。”
刘西洋提着野兔子的手顿了顿,有些不适应回家就充斥这饭菜的香味,随手将兔子仍在了厨房,又洗手坐下。
周遥遥将菜一一端出来放好,“我看厨房梁子上吊着猪油翁,我就放下来炒了白菜,还有野菜馍馍跟拍黄瓜。”
就是猪油翁里的猪油剩的不多,她只略微刮了一点点,和着豆油一起炒的,这个年代猪油炒菜也算的上是一门荤菜了,特别的奢侈!
现在家里的情况已经很艰苦,能省则省。
刘西洋轻轻的点头,嗯了一声,把自己身前的那盆猪油炒白菜换到了对面,这才拿起了野菜馍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