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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七三章 行政区和爵位体系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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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典型的县城,第三种县是比较特殊的“荒县”。

是指面积巨大但是人口稀少的县。

朱靖垣在过去的十年里面,一直在推动内陆地区的人口集中和大城市建设。

对于处在偏远内陆地区,交通不便同时也没有什么资源,没有投资开发和建设价值的地方,无论是州县还是府。

都主动引导将当地居民集中到一起,或者迁徙到更适合居住的远方,比如说面积广阔的海外殖民地。

现在的大明总体上是“人少地多”的,关键是人口还分布的特别不均匀。

海外有海量的优质土地需要人手去开发。

无论是对普通大明人而言,还是对大明朝廷而言,花大成本到山疙瘩里面刨食,远不如到海外沃土去开荒。

所以大明朝廷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治理方法就是向外移民。

最典型的代表区域就是雪域高原,当地衙门已经把高原上原有的人口基本搬空了。

现在基本只剩下带着勘探、考察、探险目的人才会临时到高原上去。

对于这样产生的大面积空旷地区,朱靖垣的策略是将没有人的府州县撤销合并,只留下少数几个“荒县”。

让这些荒县直接管理下属大量的空旷地区。

荒县本身根据周围的情况,归属于附近的府管辖,或者是由上级的省份管辖。

西域地区和蒙古高原上,是有零星的集中建设的大城市的,这些地方的荒县大部分隶属于府。

雪域高原上已经没有大城市了,所以这里的荒县直接隶属于雪域省份。

这样人烟稀少的地方就只剩下省和县两个行政级别了。

对于海外的殖民地中的相对空旷地区,大明也同样也采用了类似的管理模式。

例如整个天南大陆、北殷洲的大平原、南殷洲的热带丛林、墨洲内陆的大草原等等。

都是大域下设几个省,省的面积本身就异常巨大,可能会有上百万平方公里。

如果这些省份之中,有较大规模的移民城市,通常会设立少数几个府,甚至是只有一两个府。

剩下的绝大部分地区,都直接设置成满级巨大的荒县,直接管理极少量移民和土著。

以及大量的荒地、荒山、沙漠、丛林……

县以下的坊、市、厂、镇、乡是大明的的第五级行政区。

这四种行政区的衙门是真正的基层管理机构,是大明朝廷能够直接掌控的最低级行政机构。

乡、镇是县城之外的小型居民点,与朱靖垣前世的乡和镇并没有什么区别。

乡是管辖几个到几十个村子的常规基层机构,镇通常是拥有相对较大规模中心建成区的乡。

坊、市、厂都是城市中的基层行政区,类似于朱靖垣前世城市中的街道办事处。

“坊”通常是住宅区,“市”通常是商业区,“厂”通常是工业区。

但这种区分并不绝对,不是说住宅区就不能开店铺,商业区里面也有公寓和酒店,工业区里面也有宿舍和店铺。

不过在区划上是有目的性的,商业办公楼通常都在商业区,不会有人到城中心买地建化肥厂。

坊、市、厂、镇、乡同级,本土的主官都是正八品,海外的主官都是从八品。

爵位等级与藩国等级对应,同时全部与行政区话级别对应。

同时,明朝初期开始,宗室爵位与外姓正式分流了。

宗室爵位:亲王、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

外姓功臣爵位:国公、候、伯三种。

将宗室与外姓功臣明确区分开来,目的似乎是为了将宗室的地位抬高,让外姓直接没机会觊觎王爵。

但是到了世祖皇帝的时候,两种爵位再次被混在了一起。

那一堆将军、中尉都被废除了,直接继续用公、候、伯,还把太祖皇帝废掉的子、男又拿了出来。

目的似乎是将宗室再次混入普通人之中,可以让他们无缝的插入外朝任职。

朱靖垣这一次的爵位调整,再次完善和扩充了这套体系。

先给同一个爵位分了等级,还把乡、绅两个非正式称号规范化和正式化,形成了总共十二级爵位制度。

亲王、郡王、国公、郡公、郡候、郡伯、州伯、州子、县子、县男,乡绅、乡士。

亲王和郡王如果是藩王,则又可以统称为国王。

国对应省份,郡则对应近似的府,州县当然对应州县,乡则对应乡镇。

勋贵在朝廷享受的身份等级,以王公侯伯子男等直接爵位为准,对应藩国的规模则以名号等级为限。

亲王若是藩王,封国比照古代的顶级国家,例如秦、晋、齐、楚、吴等。

现在可以领有现在的一省到数省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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