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沈言洲,我好喜欢你哦。" 过了很久,又像是只过了一会儿。 他慢慢地抬手回抱住她。 这样亲密的姿势,他冷白的下巴,他微动的喉结、他精致的锁骨、他温暖的胸膛、他有力的手臂……全都触手可及。 一切都是如此温暖。 但沉浸在感动中的人鱼少女,却无法通过他温暖的躯体感受到那颗早已冰冷的心。 还以为这是一场命中注定的爱情。 *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 【眨眼之间,就到了狂欢节当日。】 “打住打住!”夏桃打断了小布偶猫故作深沉的旁白,摸不着头脑,“干嘛呢你?没事给我配什么旁白?” 【帮你转场嘛,我觉得这样会更有氛围喵。】 小布偶一脸无辜。 “可是你的用词好像我的小学作文哦。” 夏桃非常耿直。 小布偶生气:【你是在嘲笑我吗?】 “哪敢?我是在夸你。”夏桃惆怅地叹了口气,“毕竟我现在的文学水准可能还比不上小学。什么白驹过隙,我现在只会说时间过得飞快……” 时间过得飞快,一眨眼就到了狂欢节当天。 程澈的演唱会也是今天,夏桃之前提过一次想去看他的演唱会,沈言洲没有答应。 毕竟自从那天体育馆以来,他就再也没让小美人鱼离开过沈公馆了。 大概是怕节外生枝,再出什么意外吧。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狂欢节当天他却突然改变了主意,同意了带她去看演唱会。 原因,夏桃也能猜到。 就和他前几天不愿意再让她出门一样,换血手术的准备时间是七天,沈老先生的身体随时可能出状况,不能再等了,所以狂欢节的第二天,就是手术之日。 也是小美人鱼的死期。 所以他的举动才会这么矛盾,一边不愿意出任何意外,要把她关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直到实验进行;一边又对她纵容到极点,希望她开开心心地度过自己生命中的最后几天。 他确实是有几分喜欢小美人鱼吧? 不然以他冷心冷肺的作风,不会愿意冒着风险带她出去玩。 可是这份喜欢太轻了,把砝码全部押上,也不足以翘起放有亲人的另一端。 只可惜到最后,亲人和小美人鱼,他一个也留不住。 她很期待他看见结局的那一刻。 夏桃几乎有些迫不及待了。 离开沈公馆之前,沈言洲拉住雀跃的小美人鱼,给她戴上了一条镶有蓝色钻石的手链。 皓腕凝霜雪,她白如凝脂的手腕配上熠熠生辉的蓝钻手链,更显光彩夺目。 小美人鱼晃了晃手链,有些高兴又有些疑惑:“为什么突然送我手链呀?” “不喜欢吗?”沈言洲微笑着顺手把一个小兔子面具扣在她脸上,“狂欢节道具。” 看着镜子里的小兔子面具,小美人鱼顿时开心了起来,也拿了个小猫面具扣在沈言洲脸上:“你们人类的节日真好玩!” 立刻便忘了继续追问手链的事。 狂欢节是东陆夏季欢庆的日子,江州临海,江州人对海都有着特殊的情结,所以江州庆祝狂欢节的中心往往在海边,这便与程澈的演唱会地点重合了。 演唱会设在江州中心体育馆,人山人海,摩肩接踵。 因为场馆容量有限,没能买到票的人干脆在场馆外庆祝起了节日,戴着面具的人群中传来阵阵欢声笑语,人与人之间即使相隔咫尺,也可能听不清对方在说什么,热闹非凡。 作为朋友,程澈当然提前给沈言洲预留了贵宾席,但是小美人鱼不喜欢冷冷清清的座位,想感受许多人一起欢庆的氛围,所以让沈言洲把座位换成了普通坐席。 考虑到他们都戴了面具,他自然也无有不可地答应了。 或许有些人真的是天生的发光体,注定了一举一动都能牢牢抓住人的眼球。 看着场馆中央光芒四射的金发少年,听着周围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夏桃有些漫不经心地想。 演唱会中途,她去了一趟休息室,在那里,她又一次遇见了卫珺。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以澄澈和卫珺现如今势同水火的关系,想也知道程澈不可能邀请他来看自己的演唱会,卫珺也绝对不会主动出现。 不过,